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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美人养成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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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美人养成记》作者:羲玥公子

文案:
穿越了,也重生了。
穿越去了一个架空的朝代,重生在一个公主的身上!
但是,为什么金枝玉叶的公主竟然在做丫鬟!
还是一个对自己主子有着非分之想的丫鬟!
做丫鬟也算了,为什么身子还有点婴儿肥!
而且各种无节操下限的事都做了!
让我这个以后要替她活下去的人情何以堪!
改造!绝对要改造!
首要任务是把她掉了的节操捡起来!再把多余的脂肪减下去!
目标明确,那就是成为身材苗条,知书达理,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标准公主一枚!
本文文艺地小白着,略微狗血!
男主属于温柔地腹黑着!女主聪明地呆萌着!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风月(蓝昔)祈轩 ┃ 配角:楚煜、金银 ┃ 其它:公子腹黑地温柔着

1、天命难违

  那年是我12岁的本命年,一个自称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江湖算命师拉住我万分感叹地说:“八年后你将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当时老妈也在,听了这话,那张爱唠叨的嘴还没开骂,举起手里的菜篮子就往那算命师身上砸。
  虽然那算命师十有□是在胡说八道,但是老妈不放心,还是决定带着我去有正牌执照的算命师那里去算了算。那位自称在工商局领了正牌执照的占卜师摆弄了一下自己的水晶球,然后一脸正经地说我八年后会在这世上消失。
  从那之后,20岁我会消失在这个世上的意识就在我的骨头里根深蒂固。
  老妈哭哭啼啼几天后,终于对老爸说:“哎,我也不再奢求什么了,就当做女儿大了嫁人了呗。”
  但是,那时我已深刻认识到消失和嫁人是两个隔了十万八千里的概念。
  八年来,我一直很幸运。
  跟几个初中同学去危险度很高的水库游泳,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安全上了岸;过马路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向我飞速驶来,结果我毫发无伤,那辆摩托车上的人头破血流;某日天雷滚滚,大雨磅礴,我撑一把伞在四周空旷的站牌等车,站我旁边的仁兄被雷击中,我在一群围观的人员的议论下十分淡定地上了公交车。
  因为算命的说我二十岁才会消失,所以在二十岁之前我都会平平安安。对于这个二十岁之前的不死定律我曾试验过,从二楼跳下去竟然只是简单地崴了脚,当然,我不会去尝试从六楼跳下来。
  满了十九岁,我想了很多。觉着如果真的要消失,总得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证明我来过。看着电视新闻想了一天,似乎只有做一件惊天动地大坏事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名垂千史。但是做坏事这种低俗的事不适合我这种坚持□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爱人民,爱祖国,爱劳动,爱和平的文艺青年。所以,我果断地打消了这个让广大人民群众记住我的念头。
  最后,我决定拿起笔来,不对,是打开word文档,准备创作一部主要写一个女子在朝廷为官,自立自强的言情小说。笔名已经想好,就叫飞花雪。
  用飞花雪的笔名创作的女子为官言情小说《巾帼不让须眉》在一个网站发表后,网站编辑就来找我签约,在她把网站的作者福利温柔地说了一遍之后,我二话不说就签了卖文契约。
  就在《巾帼不让须眉》这部小说连载地如火如荼,博取了千千万万中国少女的青睐之时,我消失了。
  那天正是我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二十岁的第一天,我就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算命师说我在二十岁会在这个世界消失,现在我才知道我是从那个世界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
  那天我打开电脑准备创作,写到□的时候,电脑竟然黑了屏,在我按了无数次重启键之后还是没什么变化,直到十二点钟的钟声响起,电脑终于不黑了,因为它变白了。我大惊,伸手摸了摸屏幕,然后就被这么吸了进去。再然后,当我醒来,我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了。
  我来这个世界已经三天,基本晓得我的处境。现在的我是这御河城城主府的一名丫鬟,身子有点婴儿肥,这婴儿肥的概念就是一米六二的身高体重有个一百零一十多斤。
  我现在的身子已不是我原本的身子,穿越过来时,我便只剩下魂魄,而后附在了这副身子上。我的魂魄俯她身时,她正好溺水而死。
  在我占据她身子的瞬间,她脑海里的记忆就像是放电影般在我眼前呈现。通过这些不断浮现的记忆片段,我便略略知晓了这副身子前主人的事。
  这副身子的主人是郢国金枝玉叶的阑珊公主,但此时却是这御河城的一名地位最低的丫鬟。说来也是十分荒唐,只因郢国公主在一次国宴中对这御河城的少城主祈轩公子惊鸿一瞥,自此,相思成病。
  为解相思,这阑珊公主便借由出了郢国皇宫,来这御河城城主府做了一名丫鬟,取名为风月。
  这阑珊公主不是什么文化人,我想她之所以取名为风月大抵是因为这两个字容易写,加之她风月小说看得太过,于是对风月这一词便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欢。
  这阑珊公主来到城主府没几日,便向朝思暮想的心上人祈轩公子表露了心意。表白那一日,阑珊公主送了一杯茶去祈轩公子的书房,送了茶后便站在书案前面,头低着,脸红着,“风月,风月其实一直爱慕着公子。”
  咬着唇低着头,一直不敢抬头看。
  半刻钟后再抬头时,书案后面的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经过非常失败的表白之后,这阑珊公主还不死心,于是想来个英雄救美。大抵也是因为风月小说看多了的缘故,以为有一个女子溺水后,一定会有个刚好路过的英雄过来搭救。
  结果,非常不幸,在她跳了莲花池后,因为体重问题,所以两个小厮也没能将她救上来。捞上来的时候,她的身子已经是我的了。
  虽然我不怎么愿意附她的这幅身子。想我之前一米六二的身高九十二斤的标准身材,再看看这还有些婴儿肥的身子,我的整个人生都灰暗了。好在,我照了一个时辰的镜子,发觉这幅身子的主人很有潜力,五官十分标志,皮肤十分细腻,若是瘦了下来,那可想而知绝对是个美人。
  所以,我决定要为这副身子减肥。
  “风月,快些起床了,不然中午之前也洗不完那一堆衣裳。”挽袖一边扣着扣子一边回头对还在床上躺着的我说。
  我看了看外面的天,还是蒙蒙亮,北京时间也就是六点钟左右。挽袖是与我住同一间房的丫鬟,相处了两天下来,目测是个好人。
  我揉了揉眼睛,准备起床去洗那一堆衣裳,谁叫我现在还是个丫鬟呢。穿好了衣裳,我对着铜镜照了照,捏了捏脸上的肉,也不知何时才能瘦下去。
  这身子的主人做公主的时候被自己那一双爹娘宠着,说不定就被一群宫女太监背地里说坏话。做丫鬟的时候,就被暗恋的人无视着,被其他丫鬟唾弃着。还因为表白一事,被当成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笑柄。如今她是归西了,但是我作为她这副身子的现任主人,表示十分痛苦。
  看着那几大桶衣裳,我便觉着头疼,若是不是因为阑珊这丫头对祈轩公子怀有非分之想,得罪了一干同样对祈轩公子有着非分之想的丫头,想必也是不必来这里洗衣裳的。
  祈轩公子乃御河城城主的第三子,年方及冠,与我同岁。我虽还没见过真人,但是在阑珊的记忆碎片里见过,是个长得很美的男子。若是因为那张脸俘虏了这墨园上上下下的丫鬟也是有很大可能的。
  御河城虽是个城,但是看着城主府的装潢,快比得上人家的皇宫了。来了三日,这个城主府我也只是去了一小部分,听挽袖说这城主府比皇宫还大,城主膝下每位公子都有一个园子,就如皇子有自己的寝殿那般。祈轩公子所住的园子便是墨园。
  每一个园子都有一个管事的,专门管理园子里的丫鬟小厮,管墨园的是秋姐,是个看长相就知道不善良的女人。我昨日就因为洗衣裳洗的慢被她呵斥了一番。
  关于这个世界的历史我姑且还没时间去研究,在阑珊这丫头记忆碎片里也没了解到。我知晓我这一生就要在这个世界用这副身子度过,回到原来的世界几乎不可能。对于现在的遭遇我也看淡了,原本以为算命师所说的消失指的是我会死,结果捡了一条命,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洗好了衣裳,已到了正午时分,挽袖拉着我去用膳,我与她说我的那份给她吃。
  挽袖拉住我的衣袖,“下午还有活要干,你不吃饭怎么行。”
  挽袖姑娘你是不知道身上有赘肉的苦啊!无奈捏了捏脸上的肉,估摸着阑珊这丫头身上的脂肪能经得起我七天不吃不喝地折磨。我扯着嘴角笑了笑,对挽袖说:“我不饿,也不想吃。”
  与挽袖再说了几句,她便相信我是真的不想吃,便自己去吃了,还说帮我留着,若是我饿了再去吃。我顿时感动,她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关心我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请多多关照,有收藏就最好啦。O(∩_∩)O


2、公子初见

  闲得无聊,我决定要熟悉环境,在这府中逛一逛,就当做是在名胜古迹里边观光。说起来,这城主府着实是阔绰了点,到处雕栏画栋、青瓦朱檐、层楼叠榭……
  不过,正是我喜欢的园林风格,比之承德避暑山庄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在回廊踱着步,逛了片刻,便觉得十分舒心。院中植满了桃树,现下开得正艳,朵朵粉嫩的桃花缀满枝头,十分娇俏迷人。
  赏花之际,回廊那边一个身着蓝色锦衣的俊美男子向我走来,正是阑珊那丫头朝思暮想的祈轩公子。想必他十分不愿见到我这张脸,所以我也不打算污了他的眼睛。在他还未来到之前我便垂下了头,打算就此浑水摸鱼摸过去。
  我看着鞋尖,一步一步向前。我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是规矩还是懂的,丫头见了主子怎么也得行个礼。所以,在感应到他快要靠近的时候,我便问候了声:“公子。”
  “待会送茶到我书房。”十分动听富有磁性的男音。
  我蓦地抬头,回头看那一抹蓝色身影,头脑里一个疑问,方才他那是跟我说话?
  为了确认,我左看看右看看,上看看下看看,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所以,十分确定,他方才是跟我说话来着。
  问题来了,若他真的是叫我泡茶到他房里,第一,我不晓得他的书房在哪里,第二,我不晓得在哪里泡茶。
  所以,只好奔回去请教挽袖。
  在挽袖的精心指导下,我在茶水房泡好了一杯茶。而后用托盘端着,按照挽袖所指的路线去送。
  按照常理来说他是不愿见到我的,谁叫他自讨苦吃偏偏叫我来送茶,所以我也不遮掩了,昂首挺胸就敲了敲门,待里面有了回应之后,我便昂首挺胸进了门。
  祈轩在书案后垂头写着什么,我过去,在案前将托盘上的一杯茶端了下来,说了句:“公子,你的茶。”
  他抬头,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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