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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落雨 作者:午夜牧羊女-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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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护着我哥哥而被人杀害了。”
  落雨转身看着漫天的风雪,寒风呼呼的吹着,女子的眼里带着浓浓的悲哀:“可惜最终哥哥也死了,我爹拼死带我逃离来到了这里隐居了下来,而他自己因为觉得对不起木家的列祖列宗,再加上重伤没多久便死了。”
  韶华后退一步,深受打击:“不,不可能,这不可能……”
  任谁听到自己恨了十几年的仇人变成恩人,敬仰了十几年的恩人其实才是仇人都受不了。
  落雨叹了口气,将毒发的痛苦强忍了下去,对着韶华说:“我知道你不信,今日我便要死了,没有必要骗你。本想着将真相一直瞒下去,可我不想你活的那么自在,呵,你跟我来”
  韶华如同行尸走肉一样跟在落雨身后,脸上带着痛苦迷茫。让人忍不住心疼,直到空气中冰冷的温度唤回了韶华的神智,他才疑惑的看着这冰室。
  落雨上前一步,对着男人说:“那冰棺里的人就是我爹爹,他手中的布条,就是你娘当年从她穿的衣服上撕下来的。上面有你娘留的血书,我想你该能认出你娘的笔迹。”
  落雨伸手推开冰棺棺盖,从老人手中将那布条取出交到韶华手中,淡淡的说:“你自己看看吧,不是我木家对不起你司家,而是你司家一直欠了我木家。”
  为了司家,木家承受了无妄之灾,现在,连唯一的女儿也保不住。木凉,爱情真的那么伟大,让你抛弃一切,乃至断子绝孙?!
  落雨转身离去,只留下冰室中大受刺激的韶华。
  冰室内,韶华抓着手中的血书,看着上面的字迹,脸上痛苦不已。
  “木大哥,小妹知道将易逝琴交到你手中会害了你木家,可小妹没有办法了。司家只剩下小妹与华儿了,小妹知道这对大哥不公平,可小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司家断了香火。木大哥,易逝琴交给你,就让小妹自私这一次,大哥的恩情,小妹来世再报。”
  一切的一切都不敌这一封血书,原来从头到尾他才是最大的傻瓜,不禁有眼无珠,还伤害了最大的恩人。
  恩人?猛地,韶华脸色一变,几乎是踉跄发的跑出了冰室。他忽然想起那个认真教导自己武艺的人。
  第一次见面,那人救了他,无怨无悔。之后那人又耗费功力为他洗涤经脉,无私无求。
  那一路的无数杀手,那人拼死也要护住他,尽管已经早已怀疑这一切都是他搞的鬼,对他依旧那么好……
  可他……可他亲手将半月散喂给那人吃了,他亲眼看着那人逐渐的消瘦下去的身体还冷嘲热讽,他亲眼看着那人日日受着折磨却幸灾乐祸……
  今日,刚好是最后一日……
  飞絮,飞絮你等我,求你等等我……
  院中,落雨靠在梅树上,胸口一阵阵发疼,明亮的眼神慢慢的黯淡了下来。望着满园的梅树,落雨苦笑一声:“真想看见今年的梅花,可惜,我等不到了……”
  原来,再美的感情也经不起种种外因的考验,原来有些感情真的脆弱到一碰就会碎。
  落雨面色苍白如纸,嘴角鲜红的血一滴滴落下,在白色的衣襟上盛开了艳丽的花朵,美丽又刺眼。
  她的眼角却又浮现出点点笑意,仿佛春风吹化了冰似的,绝美又温暖,带着肆意,带着洒脱,慢慢阖上。白狼趴在她的身边,石桌上缺了琴,也缺了那抚琴之人,而那双带笑的凤目却再未睁开。
  怀里的小白狼呜呜的叫了两声,眼里留下了一滴泪水,紧闭着眼睛,也慢慢地失去了呼吸。大雪飘洒,渐渐地将这一人一狼覆盖……
  韶华飞快的跑了出去,大雪中,他看到女子靠在梅树上,无声无息。
  韶华几乎是颤抖着向落雨走去,那每一步,都像是背上压着大山,每一步,都压得他难以喘息……
  他看见女子在白色的衣襟上盛开了艳丽的花朵,美丽又刺眼。比那梅花花苞还耀眼刺目,那艳丽的颜色刺痛了他的眸,灼伤了他的心。
  韶华几乎是刚走到落雨身前就瘫倒了下去,手颤抖的探着落雨鼻息,渴望有那么一丝奇迹,期望着眼前的人还没有死,可事实让他痛不欲生。
  “飞絮,对不起,对不起”
  “飞絮,是我蠢是我傻,被人骗了还不自知。每次看你受伤我都痛苦难受却偏偏压抑下来,我从来不知道,伤害了你会让我这么痛”
  “飞絮,你快醒醒,你说让我陪你看今年的梅花啊”
  梅香传来,钻进鼻中,淡淡的幽香沁人心扉。
  韶华惊喜的看着梅树上已经绽放的花儿,看着这美如仙境的院落,紧紧地抱着落雨,笑的异常温柔:“飞絮,你看梅花开了,我这就陪你看梅花,我第一次知道,梅花竟然这么好看。”
  “飞絮,以后我都陪着你,再也不离开了好不好,以后每年这个时候我们都一起看梅花吧”
  “飞絮,不知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你了呢”也许是初次见面那令百花失色的回眸一笑,也许是那日日抚琴的仪态万千,也许是切磋时让人心动的风华绝代,也许……
  “飞絮……”
  那一声声呢喃在天地间飘散,大雪纷飞,梅花开的旺盛。可惜明年花开早,知与何人同!

  ☆、第九十三章 永生者

  正所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这世间便有一种人,出生时天生异象,此后不死不灭,拥有着永无止境的生命。这类人被称为——永生者。
  荒芜的山脚下,小酒肆里却异常的热闹。里面坐满了人,个个都是锦衣玉袍。就在这时,震天的马蹄声传来,众人连忙抬头看去。
  是上百人的骑兵,这些骑兵个个训练有素,为首的一身铠甲,身披猩红的披风,一身气质沉稳严肃,俊逸的脸上似笑非笑,丹凤眼上挑,让他整个人多了几分妖媚的惑人。那一身冰冷的气息让人望而却步。
  这时,从酒肆里面走出一个玉冠锦袍,白面书生一般的人物。这人二十来岁,脸上挂着如沐春风的微笑,让人一看立升好感。那双眼睛温和有礼,行为举止谦逊中带着疏离。
  “想不到古将军竟然亲自来了,好久不见,不知古将军近来可好?” 书生温和的上前打招呼,两人看起来似乎早已认识。
  古吟嘴角一勾,从马上下来,神色冷淡的说:“想不到帝师真的不辞辛苦来了本将军的地盘,本将军还以为底下的人看错了”
  南涯微笑着说:“陛下亲自交代的事情,作为臣下自当尽力办好。可不知古将军为何在此?”
  古吟丹凤眼一挑,说:“此处在本将军的辖区内,本将军得知帝师前来,自当一尽地主之谊。”
  南涯呵呵一笑,依然温和有礼:“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将军这地主之谊尽得未免不太恰当。”
  古吟那丹凤眼里染上了淡淡的嘲讽:“正所谓将在为君命有所不受”
  两人竟然唇枪舌剑的斗开了,底下的人面面相觑,早知道古将军和帝师两人不合,没想到这一见面就互相攻击,冷嘲热讽。
  夜晚,双方人马居然原地扎营,在这荒山野岭的还真是一件奇事。
  南涯在帐中看书,一阵清风吹来。面前已经站了一位一身红袍的男人,那丹凤眼上挑,似笑非笑,浑身透出的气息却冰寒无比。
  “南涯,陛下派你来所为何事?”古吟靠在一边淡淡的问。
  “当然是要紧的事了。”南涯将书放下,脸上带着调侃,完全没有白天的疏离和针对,两人就像忘年之交一样。
  南涯从桌上抽出一幅画交到古吟手上,脸色凝重的说:“陛下就是因为这幅画。所以才将我派出。”
  古吟接过画卷,打开一看。眼里闪过一丝惊艳。华中女子一身红色的锦袍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腰间挂着一只酒葫芦。慵懒的躺在宫殿外的树上。墨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一张绝美的脸上挂着魅惑而慵懒的笑意,周身气韵潇洒不羁。
  那一双似笑非笑的凤眸蕴含着无尽的睿智,深邃而神秘,那红袍的衣袖上用金色的丝线勾勒出一朵栩栩如生的曼陀罗花。高贵优雅。
  “她是谁?”古吟不解的问。
  南涯指着画卷底下的时间说:“你看到没有,这是三百年前的始皇帝画的,传说始皇帝之所以能够平定天下全靠这位神秘的女子相助。”
  古吟安静的听着。眼里闪过一丝沉思:“这女子就是传说中始皇帝的老师?”
  南涯点点头,激动地说:“没错,她就是那位神秘的太傅。自从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后,她便离奇失踪了。无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始皇帝弥留之际她还出现过。那时候的她依旧年轻貌美,不曾有丝毫变化”
  古吟盯着手中的画卷。看着画卷上的题诗,轻声念叨:“抱琴乘坐白云上,断云峰里日月寒。万壑断崖松常绿,闲来挥手抚朝霞。”
  南涯点头,望着对面云雾缭绕的高山,语气中带着崇敬:“对面的山便是断云峰了,只要找到有松树的地方,定会找到那女子。”
  古吟盯着画卷上的女子,疑惑的问:“你怎么确定她还活着,这可以经过了三百年了啊。”
  南涯弯着唇,说:“你可知道陛下已经寻了此人十年了,这十年已经确定,这女子确实在世。很不可思议对不对,这女子的岁数不止三百多岁,在始皇帝之前她还活着呢。”
  那就是……传说中的永生者吗?
  古吟沉吟片刻,站直身子说:“既然已经确定就在此地,那我们天亮后就开始找。”
  南涯撇撇嘴说:“喂喂喂,你就走了?我们师兄弟好久没见了,不应该叙叙旧吗?”
  古吟冷哼一声,面无表情的说:“不要抽风”
  南涯:“……”为了让古吟这个将军可以好过一些,不至于功高震主被卡擦掉。他辛辛苦苦的跑去当那个劳什子帝师,两人还装作不认识互相看不顺眼。没想到他家师兄竟然对他这么无情。
  断云峰,落雨坐在崖边的秋千上荡着,山峰带着缭绕的云气在脚下飘动,那一身白衣恍如落入人间的仙子。
  “情劫,下山买酒去”平淡的声音温柔中带着疏离。
  一道青色的人影飘来,伸手,落雨腰间的酒葫芦便自主的飞到他的手中。转身,消失在山崖上。
  望着落霞,落雨凤目一眯,目标人物出现了啊。看着掌心的纹路,晚霞照在女子身上,为她披上了一层霞衣,望着如血的残阳,落雨嘴角微微一抿,一抹淡淡的笑意,却在那弧度中有着似乎那一牵扯起来的伤感。
  情劫一身青袍悠闲自在的走了下来,每一步都是普通人步伐的五六倍距离,那清秀的脸上还带着些许稚嫩。
  来到山脚下的酒肆,情劫笑着将酒葫芦递给老板:“王先生,我来打酒”
  王老板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富得流油,眯起来的眼里带着精明,但身上却没有商人的铜臭味。
  王老板家祖祖辈辈住在断峰山脚下,直到一百年前做生意才发迹,家里家财万贯。他的妻子孩子全都住在都城里,只有他一个人在这个荒山开着酒肆。
  王老板牢记父亲的话,那个赐给他们一家财富和运道的人住在山里,那人每隔一段日子会来买他们家的酒。
  王老板记得很清楚。他的父亲那时已经很有钱了,但依旧日日来这里卖酒,他三岁跟着父亲来这里直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但那个每隔一段日子就会来买酒的人依旧如印象中的那样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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