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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城,叶家也是显赫之族。镇南侯叶敬淳祖上三代公侯,虽未世袭爵位,但代代均有战功。叶敬淳更是本朝少有的骁勇之将,十年前的平南之战,以少胜多,带领五千精兵大破蛮夷数万人,评定西南边疆,有功于社稷。是以,世袭的爵位由二品平南将军,直接晋升为二等爵镇南侯,把叶家家族推上空前的鼎盛。
不过也就是他封侯的那一年,庶子叶逸风因行为不端,不务正业,打伤族中子弟而被叶敬淳一怒之下送到老家去督造祖茔,这一呆就是十年。
叶逸风从少不更事的十四岁的孩子,长成今天玉树临风的二十四岁的公子,十年时间所经历的事情足以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然有一点凡事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虽然手上有上万的银钱,却从来不乱花乱用。他不是一个大方的人,说白了,他就是个既小气,又刁蛮且不受父亲看重的纨绔子弟。
所以,今日他张口叫自己名下的君再来酒馆的掌柜的拿二百两银子给一个被他从赌坊里赢来的小丫头买衣裳的时候,蟋蟀被惊翻了,掌柜的孙富贵也被震傻了,连瑞锦阁的董掌柜的也无可奈何了。
可这几个人谁也不知道他此番不过是故意的试探而已。
外边锦瑟从一开始的一言一行,每说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笑一颦都被雅间里的叶逸风看的清清楚楚。直到董掌柜的和蟋蟀小栗子先后下楼,叶逸风那张冷峻的脸上才露出了和煦的笑容。
曾洪寿自然也一直在旁边看着,此时见叶逸风笑了,方举杯笑道:“曾谋给大少爷道喜了。恭喜大少爷得贵女相助,大少爷封侯拜相叱咤风云必不远矣!今日在下先敬大少爷一杯,他日落魄之时还望大少爷看在今日此事之上,能够看顾一二。”
叶逸风也举起酒杯,淡然一笑:“先生说哪里话。我不过是被父亲赶出来的不孝之子罢了,说什么封侯拜相叱咤风云,如今所求,也不过是能够平安度日罢了。先生于我是有大恩的,先生有什么需要,只管开口便是,‘看顾’之词,从此后无须提及。”
曾洪寿笑了笑,不再多说。
二人酒杯相碰,‘叮’的一声脆响,然后各自饮下。
锦瑟吃饱喝足,拎着那个湘色缎子的包袱下楼去,却瞧见孙富贵从柜台里拨着算盘,便上前笑道:“孙掌柜的,可否给我找个空闲的屋子,我想把这身脏兮兮的衣裳换下来。嗯……还少一双鞋袜,我懒得走了,你找个女人替我走一趟吧,银子么,我这里有。”说着,锦瑟便把那张二百两的银票拿出来拍在孙富贵面前:“把这个兑了现银。”
孙富贵已然领教了这位姑奶奶的厉害,忙笑道:“不用兑银子,在下这就叫婆娘去给姑娘买双鞋子来。姑娘穿的鞋子虽要好,但也用不了一吊钱。”说着,他便回头招呼他女人出来,叫她领着锦瑟去后面屋子里换衣裳。
孙家女人也很能干,她先请锦瑟在椅子上坐下,又拿了一段纳鞋底的麻绳来在锦瑟的脚上比量了一下子,记住了尺寸绾了个疙瘩,叫了一个婆子进来吩咐道:“你去瑞锦阁给锦瑟姑娘买两双绣鞋来,跟董掌柜的说,记在我们家的账上就是了。”
锦瑟心里暗笑,说什么记账,偏生又去瑞锦阁。那个老董先还收了自己五两银子当看钱,这会子恐怕要还回来了。叶逸风手下的人果然个个儿都是滴水不漏的。
第16章 口是心非!
晚间,叶逸风从外边回来,一进自己在君再来酒馆的房间,便看见一个穿着浅绿色衣衫的少女庸懒的躺在床上,长长的衣衫从床边上垂下来,柔软的丝质面料上浅浅的暗纹做竹叶纹,用同色的丝线绣成,却因为针法和角度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光影,影影绰绰的图案因着光影的微妙变化而显现出来,更显质地绝佳。
这丫头,眼光还真是高。挑选的衣服不管是样式颜色还是质地,都是一流的好。
这样一个精灵的女孩儿怎么会是一个穷困潦倒的赌徒的女儿?
叶逸风越发相信了曾洪寿的话:此女贵不可言,若大少爷能得她相助,必事半功倍,成就一番事业,名扬天下富甲一方皆不在话下,若大少爷与她缘分深的话,可建不世之功。
“这么早就睡了么?”叶逸风说着,人已经走到了床前挨着她坐下来,抬手握住她脑后的一把青丝,让那如水的黑发从他的指缝里慢慢的滑落下去。
锦瑟原本不想睡的,孙富贵的女人给她送来鞋子,她试穿了一下觉得还算合适。只是这样的衣服鞋袜穿在身上脚上,她却十分的不习惯。所以又脱掉后只穿着束衣便躺去了床上,想着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一些事情,便渐渐地睡着了。
叶逸风抓住她的头发时她才醒过来,感觉到他坐在自己身后,她忙往里躲了一下坐起来,睁着惺忪的睡眼看着叶逸风,定了定心神,确定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方懒懒的开口:“大少爷回来了?”
叶逸风看着她这副慵懒可爱的样子跟刚睡醒的小猫咪一样,心底不由得涌起一丝柔情,淡淡的笑了笑,说道:“没事儿就睡觉?白天睡多了晚上还睡得着么?”
锦瑟扁了扁嘴巴:“不睡觉还能作什么呢?我想要出去走走,又怕走丢了再也回不来。再说了,没有您的吩咐,他们也不放我出去啊。”
叶逸风点点头,说道:“这回你倒是听话。天黑了,跟少爷我出去一趟吧?”
锦瑟警惕的打量了叶逸风一眼:衣服换过了,月白色长衫换成了雨过天晴色的夹袍,一头乌发整齐的束起在头顶,青玉发簪别成一个独髻,真正的鬓若刀裁,朦胧的暮色里,那张俊俏白皙的脸竟然带着几分邪魅的妖气,有几分玩世不恭的神情从那双狭长斜飞的桃花眼里荡漾着,怎么看都是个彻底的纨绔子弟。
这样的叶逸风让锦瑟有一种同类的感觉。就像是盟友,或者说是前世的好朋友,在他的身上,她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种生长在富贵窝却揣着颗叛逆心的味道。于是她笑了,小腰一扭,身子往前一倾,低声问道:“少爷,天都黑了,您还要出去?莫不是去青楼吃花酒么?”
叶逸风脸上的微笑登时僵住,眉头微微皱起,不悦的问道:“你小小年纪,哪儿听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混账话?”
锦瑟忒儿的一声笑了,坐直了身子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毫不在乎的说道:“这有什么呀?”
叶逸风显然不高兴了,沉声说道:“把衣服穿好,赶紧的下来。再胡说今晚不让你吃饭了。”
锦瑟一听这话,不敢怠慢,赶紧的从床上爬下来,去衣服架子上拿过那件浅绿色的长襦穿在身上,把胸前对襟处的暗钩扣上,又整了整衣领和衣袖,再穿上那双墨绿色绣喜上眉梢的平底绣花鞋,身子轻轻一转,裙角上便如一朵展开的绿芙蓉,飘逸如风,有暗香盈袖。
古代的日子真的很不好过,没有汽车,没有电,没有夜生活。一到了晚上,便十分的无聊。
幸好还有个叶逸风。
跟着他出了君再来客栈的大门,二人便顺着大街一直走。走了没多远叶逸风便停住了脚步扭头往一旁的铺子门口的灯笼上看过去,锦瑟也赶忙站住,顺着叶逸风的目光看过去,却见那四个灯笼上各有一个大字,四个字凑在一起便是‘桃源福地’四个字。
“哟,这名字倒真是好。”锦瑟不禁微微一笑,说道:“一看就是温柔乡啊。大少爷还说不是去青楼。”
叶逸风抬手在锦瑟的脑门上敲了一下,生气的说道:“你再好好看看。这儿怎么会是青楼呢?不知道就别瞎说。”
锦瑟抬手摸了摸被弹得生疼的额头,不悦的嘟囔道:“青楼妓院也不一定把那俩字儿贴在脸上啊。不是还有暗娼一说么……”
正在进门的叶逸风哭笑不得的回头瞪了她一眼,低声威胁:“不想饿肚子的话,就把嘴巴闭上。”
“……”锦瑟识趣的闭上嘴巴,跟在叶逸风的身后进了这家名曰‘桃源福地’的馆子。
进去之后锦瑟才知道,这原来是一家新开的酒馆,应该不只是酒馆,还有客房什么的。算是一家综合性的客栈。而且应该是刚开业,迎面的柜台后面还挂着一副匾额,上面四个大字‘世外仙源’。柜台上一盆仙客来开的正艳,红红的花瓣恰如振翅欲飞的蝴蝶。家具装饰全都是新的,屋子里还带着一股清漆的味道。
进门便有一个妩媚的女子迎了上来,大概三十多岁的年纪,打扮的有些妩媚,但却不妖气。风尘气味中还带着几分清雅。见了叶逸风便立刻展开了七分笑靥,深深一福,笑道:“奴家给叶公子请安了。”
锦瑟见了这女人,心里不由得冷笑:还说不是青楼妓院,老鸨都出来了。男人果然都是些口是心非的动物。
叶逸风对那女人倒是客气,点头问道:“他们都来了么?”
那女人忙回道:“杜公子已经来了,在楼上吃茶听曲儿呢。蓝公子和欧阳公子还没有来。叶公子请。”说着,她扭着柔软的腰身闪到一边,福身做了个请的姿势,又趁机偷偷地瞄了一眼叶逸风身后的锦瑟。眼神中闪过几分诧异,不过瞬间便回复了平静。
锦瑟也忍不住多看了那女人一眼,便匆匆的跟着叶逸风上楼。
第17章 大嫂
楼上更是清雅,这种季节,居然有盛开的茶花摆在花架子上,红艳艳的装点着古香古色的家居,令人耳目一新。锦瑟见了十分的欢喜,便快步走过去细细的观赏。
谁知刚凑到那一盆红白相间的花露珍跟前时,便听见有人疑惑的问道:“咦?这是谁家的姑娘,大哥,你什么时候转了性了?”
锦瑟忙转头看时,却见叶逸风跟前站了一个宝蓝色府锻长衫的男子。面对他的调侃和疑问,叶逸风只是淡然一笑,说道:“我的随身侍婢,小名儿锦瑟。”
“锦瑟?”蓝衣男子看着山茶花旁边的锦瑟,挤眉弄眼的笑了笑,一连的妖媚邪气,笑道:“看上去不过是个平常的小丫头,不过——大哥,你之前怎么没跟兄弟说过你喜欢这样的?兄弟若是知道,早就给你弄一群回来了。”
叶逸风抬手拍拍他的肩膀,微微蹙眉:“玉昭,别恼了。进去说。”
蓝衣公子名叫杜玉昭,叶逸风的结拜弟兄。父亲在湖广一带出任过八年总督,后调任海宁,然在湖广一带根基颇深,杜玉昭乃次子,不愿意继承家业,父亲拿了十万两银子给他创业,遂和叶逸风结拜为异姓兄弟,二人在生意上互相扶持,感情颇深。比叶逸风小一岁,排行老二。
这家桃源福地乃是叶逸风三个结义兄弟合伙开的生意,里面囊括了酒,茶,棋三道,分别在一楼二楼和三楼,是给当地行走的富贵子弟准备的风花雪月之场所。刚刚收拾完毕还没开业,今日叶逸风带着锦瑟过来是要和几个兄弟一起商议一下这里的事情。
进了二楼的一处题着‘春雪滴露’为匾额的雅间内,里面早有两个妆容精致,身材窈窕的美丽女子服侍在内,见叶逸风和杜玉昭进来,忙上前行了个万福,并娇声道:“公子纳福。”
锦瑟随后跟进来,不觉眼前一亮,心道:真是窈窕淑女啊!这才是地道的古装美人,一举一动都带着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