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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茧自缚-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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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啊。”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呀。”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他有洁癖。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吧。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想起他因为发烧而进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这样一个镶着浪漫符号的夜晚,她居然要如此度过。七夕夜都要遭虐待的,一定是王母娘娘的继女。和和睡着前自哀自怜地想。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寒气逼人,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冷空气。而她唯二的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和爬起来,穿上自己的外套,又重新裹了自己躺下。可还是冷,并且这张软得过了头的沙发,平时瘫在里面耍懒挺舒服,但此刻用来睡觉,那真叫作折磨,骨头都仿佛变形。
  眼见着客厅里的挂钟指向两点钟,筱和和身体和脑袋都疲倦,但是睡不着。她蹑手蹑脚地溜进卧室,想把郑谐身上的被子扯一条下来。
  窗帘没拉。明亮的月光下,郑谐还是蜷着身子躺在床的正中间,睡姿一点也不像他清醒时那么贵气优雅,身上什么也没盖,两条被子都被他掀开了,但各有一半牢牢地压在他的身下。
  又困又累又气恼的筱和和,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一条被子来,又怕惊醒了他害他再睡不着,最后将被他压在身下的两个半条被子其中的一个半条重新盖到他的身上,她自己扯了另半条,直挺挺地钻进去,又直挺挺地躺下。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2008年8月7日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版)

  2…似是故人来(1)…修改版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似是故人来》
  早晨和和被床头的闹钟吵醒,习惯性地要扔开怀里的抱枕,伸手去按掉闹铃,却发现自己的抱枕又硬又宽,还带着温度。
  她醒来时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彻底恢复神志,但此刻瞬间就吓醒了,想起昨晚郑谐如何霸占了她的床,她又如何地抢回一丁点失地。
  但是她怎么能把郑谐当作大抱枕,搂着他的腰睡了好几个小时呢?他的背上甚至有她的口水。太糗了。
  还好郑谐因为生病而敏感度差,他居然还没醒。
  和和心惊肉跳地轻轻爬下床,把自己睡过的三分之一个床面悄悄地整平,蹑手蹑脚地打开门,迅速地溜出去。
  十五分钟后,和和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
  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
  想了想,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随便拆了一只她的买一赠一新牙刷就凑合着用了。
  郑少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温柔乖巧:“觉得好点了吗?今天是不是还要去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喂,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针呀。”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不加称呼就算了,你跟谁‘喂’呢。”
  KAO,真是摆谱。这人小时候四书五经念多了,总喜欢在细枝末节的小事上管教她。但筱和和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继续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喝汤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关于这一点和和佩服得要命。
  她就从来做不到。她吃饭时会咬到自己的舌头,喝汤时常常莫名其妙被呛到,面前会掉一堆饭渣渣,夹菜时菜会飞出去。
  当然这些都是在他面前发生的。在外面她也会装,至少她知道尽量不要去动那些对她而言很危险的菜。
  郑谐管教了她二十几年也没把她培养成真正的淑女,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而不是放任她自生自灭。
  因为先把郑谐伺候周到了才走,和和上班时迟到了一会儿。
  筱和和虽然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但是她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业务能力也不错,长得又清秀可爱,所以她人缘很好,很少有人为难她。
  桌上放了一包糖,包装上是大大的喜字,显然又有同事登记结婚了。
  和和在打一份出差报告,郑晓宝穿着凉鞋溜溜达达地晃过来。
  设计人员就有这点好处,没有人管他们穿什么戴什么,像和和就可以上班永远不化妆
  另一位郑先生往她桌子上一坐,将属于她的那份喜糖径自拆开,挑一颗剥掉糖纸丢进嘴里:“哟,和和小美女回来了。中午请你吃饭?”
  “无事献殷勤。你又有什么事求我?”
  郑晓宝弹一个响指:“整个公司属你最了解我。上午有空没?帮我把这张图按这个要求处理好发给这家公司,我要出去一趟。”随后他满意地又抓了两颗糖扬长而去。
  和和想,这家伙,如此平庸又无聊,怎么昨夜居然会动了那种可怕念头要让他去接自己,并且想跟他共餐呢?虽然他长得还行,但是跟郑谐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还有行为举止,如果郑谐像贵族,那么这家伙就像流浪汉。
  她也不是有心要把所有男人都跟郑谐作比较,因为多半都会被比下去的。可是她长这么大,郑谐是她最熟悉的男性,自然不由自主地就拿他当参照物。
  哎,这事跟郑谐没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怎么能产生要与郑晓宝交往一下的念头呢,虽然只有一瞬间,而且因为一场乌龙告吹了。一定是自己寂寞太久了。或许应该试着再找一个男朋友,看看这一回能不能处得更长久一些。
  和和在电脑左上角开了一个小小的电影页面,戴上耳机,一边听着电影一边帮郑晓宝完成任务。
  当时不顾郑谐的反对选了这家公司与这份工作,就是看中了非常舒适的工作环境与非常松散的管理,很人性化,很舒适,适合她这样懒散没志向的人。郑谐自己有理想有抱负,但他不能要求全天下的人都跟他一样。
  当然,赶上公司任务紧急,关系重大时,和和也可以连续做上两个通宵,然后再大睡一天一夜来恢复元气。所以,和和觉得自己虽然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也并不可耻,至少她能够养活自己。
  她刚把签名改成“嫁个金龟婿”几分钟后,朋友苏荏苒就跳上来吐槽:“不是‘有情饮水饱’吗?才过了一夜你就思想成熟了?”
  和和回复:“都是电影名字呀!影盲!”
  苏荏苒:“金龟婿?你身边不是就有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
  筱和和:“ZX呀?别闹啦,怎么可能?”
  苏荏苒:“话别说太早,一切皆有可能。”
  筱和和:“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苏荏苒:“话别说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那位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郑谐小跟班”的辛酸史。
  小时候,她总被骗着帮他查资料抄笔记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买礼物,充当联络员与快递员。
  成年后,她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有时甚至要充当冒牌女友。
  他常年不住的房子她定期去查看交费以及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以及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
  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她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二十岁的郑谐和他当时的女友分手。那女子打了她一巴掌,所以郑谐甩了那女子,可是她觉得郑谐似乎一直没忘记那女子,因为这些年他选女友好像总是那一类的。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占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为她做过许许多多的事情。
  人家男女之间的交往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很郑重其事跟她说:“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
  因为今年又是“逢‘五’年”。再过两天,和和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中午筱和和收到一个快递包裹,嫩嫩的鹅黄色及膝小礼服,保守款,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
  郑谐送的,韦秘书挑的。和和疑心郑谐根本忘记她到底多大了。她已经二十五,可是郑谐总是把她当十五岁来对待。
  和和拨电话过去,郑谐说:“早晨你说今天下午放假是吧,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
  “你的女性朋友们呢?”女性朋友,这是郑谐对“女友”的定义。
  “没有合适的。”
  “你还有好几个女秘书呢。”
  “和和,听说今天下午宴会的点心全是北香斋提供的,又很多游戏,可以抢到很多奖品。”
  哎,他真了解她。北香斋的点心总要排队才能买到,离她的住所与工作地又远,她一年也吃不上三两回。而且,她最喜欢玩游戏时得到的奖品,哪怕只值一块钱。
  到了宴会现场和和就乐了。因为晚上就是奥运会开幕式,这宴会主题也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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