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帝库阁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家有萝莉,少将不愁紫系-第1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剩下的两包东西时子瑗其实还是拿到李沁家了,因为何小燕她暂时没心情去找了,反正何小燕会到李沁家也就直接让李沁传达了。

    心里担心着老爸、老妈的事情,上下不安,但是又不能去小姑父的家里,因为她连那地方都忘记了,她只是在三岁还是四岁的时候去过一次,怎么会记得,而且现在也没电话,不要把自己给弄丢了。

    一个人走在街道上,微风吹过,传来一声声‘沙沙’的声响,道路的两边皆是茂密的树枝,有些树枝已经微微泛黄了,这又将预示着秋天的到来。

    今天是星期天,人还是很多的,街道的两边熙熙攘攘,人群涌动。

    看到一个摊子面前站着很多的人,似乎还在讨价还价,时子瑗脚步一停,头转看里面,一个瘦小的老头在卖着一些花草,好像是稀有物一般。

    “诶,老板,就一百五一株卖给我了,你这肯定是有赚的。”

    时子瑗心里猛然一惊,一百五?什么花草那么贵?

    “年轻人,我这株可是精品,那么便宜,我可卖不出,一百八你就拿去,这都要结果了,这可是稀有物种,要不是因为看在你人诚恳的份上我还真不愿意。”老人浑厚的声调。

    “一百五,老板,你看你这花,这可是要开始凋谢了,我才不管它结不结果,反正我就是要看花。”又是刚刚那个声音。

    时子瑗不由上前一看,这花明显就是那稀有的一种艳红鹿子百合,这么稀有的花种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这还不止一株,还有好几株。

    艳红鹿子百合又称艳红百合,其名称源于花朵白底红斑的艳丽色彩。艳红鹿子被誉为“东亚最美丽的百合花”。

    只是这花一般都是长在台湾那边的,怎么会出现在这小小的大陆县城里? 

023:讨好丈母娘

    只见刚刚说话的中年人摇了摇头,叹息着声音道:“那算了,我这就带了一百五,本来是想要买的。”

    时子瑗注意到中年人虽然神情诚恳,但是黑眸里闪过的一抹精光却被她一丝不漏的看在了眼里,这艳红鹿子百合一株就算是一百八也是便宜的,哪能一百五就卖了。

    仔细看了看卖花的老人,只见他一脸的沉思,似乎还在考虑着要不要把花给卖了,而且脸色着急,似乎心里在挣扎,看他复杂的眼神,下意识的让时子瑗想要帮他那么一把,开口便道:“老爷爷,这几株花我都买了,一共多少钱?”

    那么稚嫩的声调,任谁也没有想到这看上去穿得平平凡凡的小女孩竟那么大的手笔,真是没想到。

    这里总共有五株,按照一株花一百八,那么五株就是九百,时子瑗的身上只有随身带了三百,压根是不够的,不过,她可以回去拿,这五株花去转卖,可绝对不止这个价。

    “你个小孩子,插什么嘴。”中年人似乎恼羞成怒了,不重不轻的推了时子瑗一把,时子瑗趔趄向力道的方位退了几步才稍稍站稳。

    中年人的眼底划过狠厉,眼看着就可以省下一笔钱了,没想到不知从哪冒出这么一个小丫头给自己添乱。

    时子瑗环视了下周围,这里的人很多,虽然眼前的这个中年人像是要把她吃掉一般的眼神看着她,但是她不是一个只十一岁的小女孩,这个卖花的老人明显是遇到了什么困难,这些花肯定是他的心爱之物,一个人的神情难以看出他的本性,但是从刚刚老人那般纠结、痛惜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来。

    “大叔,你没有打算买,而我却打算买了,这买与不买,插嘴不插嘴都是这个老爷爷说的算,卖和不卖都是这个老爷爷说的算。”

    没有一点的畏惧神情,把在场的众人都惊愕了一番。

    那位老人在看到时子瑗被推的那刻,立刻就上前了几步,关心的问道:“孩子,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

    看着老人蓄着关心、心疼的眼神,满皱纹的脸上闪过一丝担忧。

    “没事,爷爷。”

    “你这个丫头,还敢还嘴了,老头,这几株的花我都买了,五株七百五。”中年人正要往口袋掏钱。

    却被老人打断,“做生意要讲究诚信,这个孩子她说了要买,我就必须得买给她。”

    其实他心里压根就没想要让时子瑗买,毕竟一个孩子要她出那么多的钱,应该是不可能的,他只是单纯的看不惯这个中年人的作为。

    “还诚信,我说了要就要,没你那么多的废话。”中年人说着就从兜里掏出钱,时子瑗定眼一看,靠,只有五百,这简直就是想要抢劫吧。

    时子瑗这才一想,那中年人就立刻想要拎起帮着绳子的绳索。

    “放下,你要买也必须得要拿出七百五来,你这五百算怎么回事?”时子瑗气愤,这么一个身体力行的中年人竟然还想要欺负一个半身苟延的老人。

    中年人不管她,拿起了东西正要走,时子瑗看说道理没用,便想着要大叫,却在背后听到了一急切的叫喊声。

    “爸,你怎么样了,那花不能卖,那花可是你几年的心血,你何必为了儿子做那么多的牺牲。”

    “晟子,你怎么来了,不要多说,这花在家摆着也没意思了,我说卖了就卖了。”老人一看来人,惊讶的叫了一声,接着换上了一副‘这事我已经决定了,谁劝都没有用’的神情。

    “你不能拿走。”时子瑗没有管来人,一把上前就抓住了中年男子的衣角,再转身换道:“叔叔,爷爷的花要被抢走了,快来阻止。”

    “你什么人?抢我爸的花——”

    二话不说,立刻就上前,一把就抢回了花,那眼神里的坚定和那一米八的魁梧身材着实让中年男子吓了一跳,闪了闪眼,见情况不对,立刻逃跑。

    一场闹剧在魁梧男子来的那瞬间安静了,如果不是那几株花在他的手上,时子瑗还会感觉压根就没人在她的身旁走过。

    魁梧的男子看中年男子跑了,憨厚的笑着让众人散去,只独独留下了时子瑗一人。

    “唉,晟子,你又何必呢。”老人见众人都跑光了,哀叹一声,坐到了三轮车子旁的一张椅子上。

    魁梧男子将那些好几盆的花草统统都装到了三轮车上,转看向老人的时候,黑眸也跟着暗淡了下来,道:“爸,儿子再没用,也不能拿你这几十年的珍贵花草来救,我这大街小巷都找过了,幸好找到你了,不然,您这不是让儿子愧疚一辈子吗?”

    “晟子,要是不这样,你那饭店如何支撑下去,我们一家四口可都要靠你了。”老人凝着一脸消沉的儿子,摇着头说道。

    老人和魁梧男子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

    时子瑗也不知道怎么的,反正就一直站着没动,而那个老人口中的‘晟子’也没用赶她,在他们的对话中,时子瑗也听出了这其中的事情,原来这老人是为了他的儿子,他儿子有一家饭店,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入不敷出,这日子都难过下去了,老人就打算卖了这些珍贵的花草来维持这饭店的生计……

    这样看来,自己倒是可以帮一把,而且还可以进行自己一直想要开饭店的想法,看这对父子两人悲叹且沉闷的模样,又说着不想让饭店里的伙计失去生计,他们没什么,但是底下工作的人不能让他们累着了……等等,不像是坏人,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的坏人。

    “老爷爷,叔叔,你们那么晚了还不要回去吗?”时子瑗看他们没有说话了,出声提醒道。

    老人和男子马上惊醒,看到时子瑗,微微惊讶,他们一直都没有发现还有人在。

    “孩子,你要回家吗?还是我们送你回去吧,这大晚上的,怕是你一个人会有危险。”

    老人稍稍仰头看了看天色,微微蹙了蹙眉,对着时子瑗说道。

    时子瑗听老人这么一说,眼眸看向那名叫‘晟子’的男子,叫‘晟子’的男子还不容时子瑗拒绝,就已经拍胸保证了。

    “我记得你,你不是刚刚帮着我爸抢着花的女孩子嘛,这大晚上的,还是由我们送你回去好了。”

    他这说着,老人已经站起了身,点了点头,打算将三轮车开启。

    三轮车上剩余三分之一的空间,足够让时子瑗上去坐着,看着他们两人诚恳、憨厚的样子,时子瑗心里稍稍挣扎了一下,就坐了上去,报出了地址。

    一路上时子瑗了解到,这老人姓周,叫他周爷爷就行,魁梧男子名叫周晟,一家子本来也是在农村的,在前几年到了县城开了一家饭店,原先是赚了不少,但是自今年来一直都处亏损的状态,所以才陷入了窘境。

    时子瑗还打听到了这饭店里的情况,周氏饭店,里面的员工十多个人,老板就周晟他一个。

    这些说的不算,时子瑗和他们道了别,说下一个星期在去他们那去看看,她要好好观察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家饭店濒临倒闭。

    时子瑗从来没有那么想要时间赶快过,因为她知道那个周氏饭店应该是撑不久了,虽然她和周晟说过了要将饭店多留一些时日,但是难保周晟会把那个饭店卖给别人,然后回乡过日子,这周氏饭店地处十字路口,热闹非凡,人口众多,这算是黄金地段了,即使是留下房子也是好的。

    一个星期终于过去了,时子瑗本来就约好了凌霄来县城,这次凌霄来,她不仅要让山上有东西种,而且还要让凌霄买下这个周氏饭店。

    时子瑗和凌霄两人品尝了周晟做的菜后,完全肯定了自己要开饭店的想法,要不是老爸一直要看着皖金矿,时子瑗其实早就有意让时开民开饭店了。

    时子瑗不着痕迹的朝凌霄点了点头,一切事情在她来之前就已经和凌霄说过了,凌霄当然意会。

    在时子瑗还未满成年,时子瑗所要做的事情,其实都要凌霄的身份来做,而凌霄也早就看透了时子瑗的做事方法和聪明程度,对时子瑗很佩服。

    “周老板,听说你有意要卖这家饭店,我打算买下。”

    凌霄正经的放下了筷子,才二十出头的男孩,他的神情却让人没法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人来看,这不属于他这年龄的成熟和睿智的眼神一一显现在了周晟的眼里。

    “周叔叔,这个是我的表哥,他一直都想要做关于这饭店的经营,上次你和我说要卖饭店,我和表哥一提,他就答应来看看,现在看来,表哥是打算买了。”

    时子瑗看出了周晟眼里的愕然,这一个星期来有不少的人来看这饭店,但都只是看看而已,看他店里的生意不好,就都走了,要不然就是嫌价钱太高,或者是不想留下员工,所以这些日子他心里都在着急,连本来一百八十斤的体重看上去也消瘦了不少,这会听到这一上来,什么都没说就想买的人,当然会吃惊。

    “这位…”

    “周叔叔,表哥的名字叫凌霄,你叫他凌霄就好了。”时子瑗看周晟呆怔着不知如何称呼凌霄,便抢着作答道。

    “凌霄,既然你说你要买下这个饭店,但是我有三点的要求:一,这里的员工都要留下来;二,我希望我也能留下来当厨师;三,这价格不能低于两万五。如果这三点你都能做到的话,我就同意。”

    周晟虽然憨厚老实,但是这认真的神情一看,还真有些老板的样子,不过,时子瑗打心里认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