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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托着下巴似是想了会儿,半晌摇了摇头:“最近进来枉死城的小姑娘不多,没听说有个二十岁左右的啊。小姑娘是怎么死的?”
“奸杀。死之前还被人砍了脑袋。”晴天的语气有些沉重。
老板摇了摇头:“那就是真没有了。不过我也难免有记不清楚的地方,这样吧,我带你们去这城里打听消息的地方走上一遭。”
两人有些不好意思,摆摆手正想拒绝。却不料那老板将腰间的围裙解开往桌子上一甩:“我老孙看你们两个年轻人是个好人,又颇为投缘,便好心帮你们一把。多少人求我老孙帮忙我都不看他一眼。你们不愿意可是将我老孙不放在眼里?”
“当然不是!”晴天急急开口,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看起来实在憨厚的老板还有这样一面。
话未说完,老孙已经大踏步的走了开来,两人只好匆匆跟上。
幸而老孙的确是个爽朗又不记仇的人,晴天二人好生解释了一番,他也就不气了,还跟他们两人讲起了这暗阁的由来。
话说这枉死城啊虽是由来已久,可相比起三界以及地府的历史来说,便是孩童对爷爷的模样了。而且那时啊,地府的制度也不像如今这么完善。
在还没有枉死城的时候,老孙没有喝孟婆汤便偷偷溜过了奈何桥,不愿意去投胎,便整日在地府里晃荡。后来不愿意投胎又不愿意喝孟婆汤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了,大概百来个人,整日在地府里天上地下的闹,阎罗王看着烦,便想出了个枉死城的解决方法。
他们那一百来个人是第一批被送进枉死城的,且后来再也没出去过。
刚进来的时候,这一百来人一个个豪情壮志的计划着要把这地方搞好。那时候他们与第一任城主的关系也是极好的。
可后来很多年里再也没有人被送进过来,可能是那时候人界比较太平,不像他们那时候一个个死的都窝心。第二批一下子送进来千人。
老孙在枉死城里待了那么些年,整日的无聊着,唯一打发时间的就是一个吃。这时候瞅准了机会就开了个吃食摊子。
这千人里却有个泥不棱登的小黑孩,瘦的跟个竹竿似的,个子才到他腰,他看着可怜啊,心里一软就给了那小黑孩两个包子。此后这小孩日日中午来他这讨两个包子吃。他倒也不是心疼那两个包子钱,只是这城内人越来越多,他都死了总不能还靠要饭讨生活吧,那样还不如去外头喝了那碗汤痛痛快快投胎呢。
他把道理跟那小黑孩明明白白讲了一遍,那小黑孩手里握着两个包子大眼睛定定的瞅了他半晌,然后扭头就跑,再也没来过。
老孙心道自己看错了人,这小孩儿莫不是真去喝了汤就是换了个铺子去要饭,亏他以为这是个可造之材啊。
后来枉死成里就有了千机阁,这名字是从人界传下来的,虽然城里的人不甚了解人界的发展,但这千机阁还是听过点的,果然这阁里是城中所有消息的汇聚之地,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搜集来的这些消息。
诸如哪年哪月哪日,人界某某某死于什么什么入住枉死城某街某巷这些细碎的东西他们也都有消息源头,不少人涌到千机阁去寻找亲友。
老孙也去了,不过却是想去问问那小黑孩的下落。
不料,小黑孩已经不是原来的小黑孩了,竟是千机阁阁主。
老孙被千机阁奉为座上宾的时候就想,这么多年了,自己终归是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啊。他这一生,最信的就是自己这双会看人的眼睛。
虽然他因为这双眼睛而死。
千机阁之所以会改名为暗阁也是老孙的主意。
不过他倒是没别的意思,只不过是后来到了二十一世纪,新送进来的小鬼们似乎都比较熟悉这个名字而已。
什么霸道总裁之类的说法他也听那些小姑娘讲过。虽然在枉死成里待了这么些年,但他老孙其实真的是个与时俱进的人物。
不过暗阁如今的阁主却不是当初的小黑孩了,老孙笑着说那小子这么些年终于开了窍,放下一整个暗阁不管,跑去追小姑娘去了。
正说着话呢,三人就到了暗阁。
竟是个小院,一间砖瓦房,门口挂着个牌子写着“暗阁”两个字。
老孙哈哈一笑,语气里颇为得意:“那牌子可是我们如今的阎罗王给提的。”
第85章 李可碎尸案()
如今的阎罗王不就是林凡么,晴天心里暗想。
进了小院,竟是只有一间屋子,晴天有些惊讶。按照小说里的套路来说,像打探消息这样的地方应该是极其富有极其奢华的地方。
小屋内一张桌子,一张床,一台电脑,一个人。
老孙指了指那电脑:“这电脑啊,原本城里都没有,外界的东西到不了我们这里来,我们看到人界有什么新玩意儿就自己研究,实在研究不出来,就盼着赶紧死一个懂行的过来。”
晴天扑哧一笑,老孙也乐了,小屋内哈哈哈哈的笑声传出老远。
王则安则是抿着嘴角微微抖着肩膀。
原来暗阁里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只有一个人的,其余人都被派出去了,而这一台电脑一个人,来应付城内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要求,竟也是绰绰有余。
晴天跟守着电脑的小哥报了钱彤的名字,小哥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一敲,半晌才道没有符合要求的人。
晴天趴在桌子上将半个月内进来的叫钱彤的挨个细细看了一遍,却是真的没有。
这就奇怪了,一个人死后魂魄不可能无缘无故不见啊,如今整个地府都没有钱彤的影子,而钱彤的魂魄又不可能在人界游荡。
晓晴天这时候才意识到事情的蹊跷。
老孙也是皱着眉头一脸的严肃。这事儿他在枉死城待了这么久也没听说过。
一个人死后无缘无故没了魂魄,说是没人捣鬼他都不信。想到这里,老孙猛地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
两人诧异的看向老孙,暗阁里的小哥却是毕恭毕敬的问了一句:“您有什么想法?”
老孙不解释,一把推开小哥一屁股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在键盘上一阵敲,半晌才指着屏幕道:“你们瞧,十多年前我们枉死城出过这么一档子事。”
二十年在老王的记忆里实在是很短的一段时间,这件事他能记起来也是因为这事儿实在是残忍又古怪。
事情要从二十年前的一个晚上说起,那天晚上,老孙与往常一般在夜明珠降下之时摆开了自己的烧烤小摊。那天是人界的元旦夜,枉死城里也是热闹非凡,很多小鬼熬夜在这里吃吃喝喝的吹着牛皮。老孙就乐乐呵呵的烤着串子看这些人。
大概是午夜十二点左右,接引小鬼送进来一个小鬼。
元旦夜虽比不上春节,可是在这些人的心里头仍旧算是个吉祥的合家团圆的日子。也因此这个时候城里进了新人他们没有多开心。
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
小吃街上的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看着那姑娘垂着脑袋从街这头走到街那头。
走到街尾时她突然抬起了头来。
说起她抬起头来的模样时,老孙先给几人科普了人死之后的魂魄模样。人一旦确定了死亡,魂魄会立即离体,而魂魄会有一段时间保持着人临死时的模样。就是说如果这个人是被车撞死的,那么他最初的魂魄就是血肉横流,如果他是病死的,则魂魄看起来就与寻常鬼无异。
而死后的一段时间之后,鬼会慢慢拥有修练之力,那是每个人的灵魂自带的,这也是鬼魂亦是修炼者的原因。这种力量则足够鬼魂将自己的外貌维持为自己正常状态时的模样。
那小鬼大概是刚死没多久,所以仍然保持着临死时的模样。
可谓是惨不忍睹。
老孙说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他当时也是一震。那姑娘,该是被人杀了又分尸的。或者说,她是在被分尸的中途生生疼死的。由于是夜晚,城内光线灰暗,一开始他们都看不清那小鬼是个什么模样,所以直到她抬起了头时看到她满脸的鲜血以及从额头直划到下巴处的刀痕时才猛地想起要移开视线。
可这视线一移,他们才注意到这姑娘的身体竟然是分开的,四肢腹部大约被分成了八块,这八个肉块由于灵魂之力而聚在一起,随着她走动时的步子微微错开来。
这种残忍的杀人手法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多见了。
小姑娘在街头整整游荡了一整夜,直到一周之后她的身体才恢复了原本的模样。是个长相清秀的小姑娘,模样虽然算不上惊艳,但却是让人越看越舒服的。
于是就有城民去问小姑娘姓甚名谁,因何而死。
小姑娘摇摇头说不知道,她只记得自己叫李可,其余一概不知。
于是城民又叫她去望尘台去看,枉死城的城民在望尘台上第一眼看到的都是害自己惨死的罪魁祸首。而李可站上去望到的只有一片灰蒙蒙的雾气。
枉死城的城民们都沉默了。
李可死的极惨又极冤,如今甚至被送进了枉死城,在不知道自己的仇人是谁的情况下,只能一直待在枉死城里。
城民们很是心疼这个小姑娘,都是惨死的人,免不了就有些同病相怜之感。于是大家你帮一把我帮一把,李可就在城里安顿下来了,在小吃街的一家小饭店洗碗,那小饭店恰好就在老孙的铺子隔壁。
老孙说那是个极其乖巧的小姑娘,有时候事情忙完了还到这边来帮他。
可就在大约半年之后,奇怪的事情出现了。
灵魂之力没有损耗之说,哪怕是一直在消耗,只要是用于灵魂,那它的总量只有可能增没有可能减。
但偏偏,李可就是那个例外。
最先发现她不对劲的是小饭店的老板。顾客不多时他们坐在店门外瞎扯,那老板突然说李可的脸色不太好,他们望过去,才惊觉李可的脸色不知何时已经苍白到了透明的模样。
虽然鬼魂的肤色本就偏白,但那时一种青白,而且由于在枉死城内他们尽量将生活作息调整到与人界相同,城民的脸色其实大多是与人界之人没有多大差异的。
而李可虽然虚弱,可她却是朝着苍白的方向虚弱下去的。
那意味着她的灵魂之力在流失。
随着她灵魂之力的流失,她的模样会慢慢接近她临死时的模样。而当的灵魂之力用尽时,便是她灰飞烟灭的时候。
李可最后的结果确实是灰飞烟灭,三界之内再无此人。但枉死城的城民却将她暗暗记在了心里,后来暗阁的奇事簿里也有了她的名字和照片。
第86章 修炼者集会(周末加更)()
老孙抓着桌子上的水杯猛喝了一口,不忍心看般别开了眼,手指却往电脑屏幕上指了指:“喏,你们看。”
晴天与王则安两人对视一眼,又看了看暗阁里那小哥一眼,那小哥大概是进枉死城时间也不长,以前没听说过这事儿,脸上浮现出几丝好奇。
三个人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选择看一眼。
只一眼就够了,三人均瞪大了眼。
这个李可他们知道的。
二十年前国内出过一个手法极其残忍影响极为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二十多年过去了凶手却一直没有抓住。惨死的恰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