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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得很好看,虽然穿的朴素,往跟前一站,安秀更加像是他的小丫鬟。这就是为何安秀不肯让他去县学里陪何树生读书。她很怕何树生会被误认为是南宫游出的小书童。
接下来该干嘛,安秀不发话,他也不多问,立在马车前,准备随时接受吩咐。
安秀很无语,只得道:“我要去吃早饭,你吃了没有?”
南宫游出摇摇头。
牵着马车,两人寻了摊位吃了早点。南宫安静地呆在身边,没有什么存在感。
昨日与凌二虎的谈话让安秀意识到生意上不能大撒手,必须要管管。可是如果她来了县城,如果管理家中长工,运水稻到米铺呢?她可是必须三五日动用一次异能滴。
再说了,何家庄兄弟们的副业也离不开她异能的辅助,想到这里,安秀更加头疼了,必须想出一个监督的法子,既不会让凌二虎察觉自己对他的不信任,又不能过分地抑制他的手脚。
这年头,人才资源很难得,比什么都值钱。
怎么才能何家庄与县城两头都不耽误,安秀觉得自己必须费一番心思。而且自己是个女人,总是在县城出没,让人看见了,会不会对安记米铺有偏见?这个年头,女人很受歧视,甚至有人觉得女人做生意不吉利。
想到这里,安秀觉得还应该想想法子。
倘若可以来县城的话,自己也能做做别的生意,把米铺算是全部托给凌二虎,自己那一些分成。水稻也不供应了,异能用来开发别的产业。如此一来,倒是解决了目前的困惑。
有了这个念头,安秀便四下里走走,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院子,买下一间,最好是离县学不远的。这样,即使暂时不做生意,也能照顾何树生。让他不要住在县学里,免得学业受到打扰。
还有王家燕交代她帮着王家雀寻寻院子。安秀心想,凌二虎总归是男人,寻到的院子兴许不便宜,反正也没事,不如自己帮忙寻寻。最好是与自己的院子离得远,免得将来李腊梅怪罪她。
想到这里,安秀便让南宫寄存好马车,两人离了街面,往后街的住户那边走走。倘若有院子出手,会在门上挂上牌子,一目了然。看中了,记下牌号,就去街上寻到牙侩,价格合理当即可以买下,很省事。
刚刚走入一条巷子,突然有户人家开门泼水,溅湿了安秀的长裙。安秀正要发作,大门里出来一个汉子,一身的肥肉,却眯起眼睛抱歉笑道:“姑娘,对不住您,没弄湿你的衣衫吧?”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这么一说,安秀反而不好发火了,只得怏怏地说不碍事,低头一看,自己亚麻色长裙湿了一块,有些腥味,愕然地咦了一声。
那汉子更加抱歉了:“姑娘,家里杀猪,我满手都是猪血,洗手的水都染红了。您的衣裳都脏了,要不进来换身我婆娘的吧?”
平白无故的,安秀可不敢随便进人家的院子。再说这亚麻色的长裙,看不出血色,干了可能就没事了,安秀笑了笑,说算了。带着南宫继续赶路。
四下里看了看,逛了上半个上午,终于看中了两件院子。一间比较小巧,但是房子比较新,院子也整齐;另一间比较宽敞,住房多两间,但是价格要高一些,安秀一时间难以决定。
看了看天色,倘若现在不回去,又要走夜路了,便给了牙侩一些钱,让他把这两间院子替自己留三天。三天后,凌二虎这边应该有了消息,正好可以比较一下,也可以问问王家燕的意思。
身上带着猪血的脏水已经干了,可是那一块还是有明显的痕迹。马上就要回庄子了,安秀也懒得顾忌,心想回家再换。
停放马车的地方,有两三个小混混围着。安秀心中一顿,看了南宫一眼。南宫面无表情地看重他们。
“小子,这是你家的马车?”见南宫与安秀靠近,其中一个小混混笑道。他不过十八九岁,长得高大,身上的衣衫却皱得不成样子,流里流气的。一张脸凑在安秀与南宫面前。他将安秀当成了南宫的媳妇,勾起唇角地笑,想调戏安秀。
安秀心里憋了一股子火儿,正好不远处有趴了一只赖皮狗,心想可以用异能催动这狗,把这个小混混吓一顿。
狗发疯有很多的原因,应该不会有人怀疑她。想到这里,安秀意念一动,直直逼向那条狗。
“这不是我家的马车,是我东家的。”南宫淡淡说道,却蹙起眉头,很是不悦。
安秀只顾用异能催动这匹趴在一旁的癞皮狗,没有留意到南宫不愿意的眼睛里蓄起了杀气。
“借我坐几天吧”那个小混混说道,转身一屁股坐在马车上,要赶马而去。
他的两个同伴大笑着也跳上马车,三个人很是得意。南宫一只手拽住了马嚼头,声音里透出一股子狠戾:“这是我们的马车,你们下来”
那三个青年人笑得更加张狂。南宫一副文弱模样,似乎手无缚鸡之力,这三个混混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现在是我们的马车”为首的哈哈大笑,扬鞭作势要抽南宫,“小子,让开,否则爷们要的不仅仅是你的马车,还有你的媳妇”
他们果然把安秀当成了南宫的内人。
听到这里,安秀愕然抬头,满眼都是恐惧,身子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南宫瞧在眼里,忙松开马嚼子,扶住安秀。
安秀惊恐害怕的模样,平添了一副妩媚。那个为首的混混突然咂摸了一下嘴,从马车上跳了下去,想过来摸安秀的下巴,嘴里还道:“小子,你这媳妇不错,给爷们玩几天,价格好说嘛…”
话音未落,就听到一声长长的尖锐叫声,仿佛痛彻心扉。是南宫一下子折断了他伸过来的手。
见南宫动手,其余的两个人对视一眼,估量着他的实力,然后扑了上来。南宫轻轻一抬脚,其中一个顿时飞出五米之外,重重砸在一颗树干上,吐血不止;另外一个看着自己的大哥与同伴,惊恐地转身跑了。
为首的汉子痛得跪倒在南宫的脚边,南宫左脚一抬,砸在他的后背,就听到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声音与嚎哭声,下一瞬,为首的汉子晕死过去。
安秀仍在发抖,不是因为这三个混混,而是因为她的异能,失去了作用。她对着那狗催动了半天,直到南宫把人都打到了,那条狗还是一动不动。
安秀心底的震惊,比当初发现异能更加厉害,无异于一场海啸。当初发现异能,很惊讶,却带着浓郁的喜悦;如今突然之家没有了异能,更加惊讶,却是重重的失落。
这两种感情加在一起,令她面色苍白,身子一直在发抖。她除了异能,似乎没有什么别的本事在这个世界生存。可是生活还没有到达最高点啊,为啥突然之间异能就消失了?
难道是她用得太频繁了?
来福只说用得太频繁下辈子可以受劫,没说这辈子会耗尽啊南宫拍了拍她的脸,声音很轻地问道:“你哪里不舒服?”
安秀用力摇摇头,有气无力道:“回庄子。”
回去的路上,她不甘心地对着马又用了几次,依旧毫无反应,心里的失望变成了绝望,一片死灰。
异能来去都不受她的控制,突然之间就来了,突然之间又没有了,安秀无力地靠在马车上,忍不住哭了。
这样的失落,她怎能不哭?倘若知道异能会消失,自己应该更加多用几次。如今生活不高不低,不上不下的,这样的失落很难排解。若是一直都没有,安秀不会觉得如何。可是拥有了却又失去了,怎能不伤心?
越想越难过,又不甘心地对路旁的植物试了几次,依旧没有用,哭声越来越大。南宫游出被她吓着了,停住马车,爬进车厢里,问她到底哪里不舒服,需不需要回头去县城看大夫。
安秀哭得哽咽:“我的心…要死了…”
她一边哭一边道,南宫游出根本听不到她在说什么,只得坐在她身边,看着她哭天抢地。
安秀不知道哭了很久,心中的痛苦减轻了少许,摸了一把眼泪,吸吸鼻子道:“回去吧,刚刚的事情别跟旁人说起。”
南宫点点头,转身出了车厢,继续赶马车回去。
安秀想着想着,又默默地流了一会儿泪,才止住了哭。脸上泪水滑过,干巴巴地难受,她使劲用手搓了搓脸,才舒服了一些。
快到何家庄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黑了。
何有保在厨房烧饭,他下午的时候在庄子口晃荡了一下午等安秀回来,一直没有人影,估摸着她今晚又要留在县城了,才一个人回了家。
可是怕她突然又回来了,何有保还是烧了两个人的饭。这种天,吃不了也不会坏。安秀敲门的时候,何有保心头一喜,忙给她开门。
天色暗了下来,何有保看不见安秀红红的眼眶,只说今日怎么回来这么晚。安秀勉强扯起笑容:“爹,我一路赶回来,怪累的,先去换身衣衫,回头慢慢跟您说。”
何有保说好,饭快好了,换身衣衫洗个脸,就可以吃饭了。
想到吃饭,安秀鼻子又算了。有了异能发家致富,不用吃那些难以下咽的杂粮饭,如今异能没有了,必须要省吃俭用了。虽说家里还写田地和存款,可是保不齐哪一年旱涝,就一扫而空了。想到这里,心头顿时纠结在一起。
刚刚要回房,来福汪汪地跑到她身边,跟着安秀一起回了房。
没有了异能,安秀只能听到来福汪汪地叫,不能跟她脑电波交流,想到这里,安秀又忍不住哭了。
半晌才止住哭,换了衣衫出来,耽搁时间太久,公公该怀疑了。安秀不想让他担心,匆忙换下来今日那身脏衣服,扣上扣子出来,来福还在门口。
安秀摸了摸她的头,痛苦掏心挖肺。
“安秀,你怎么了?”来福的声音传来,“你怎么弄了一身人血回来?”
听到来福的声音,安秀隐约感觉自己的异能又回来了,默默盯着院子里一棵树。那棵树蹭蹭地往上涨,她吓了一大跳,慌忙用异能还原它,抱着来福就哭了。
现在的哭声是喜极而泣,哭着哭着有笑了。
何有保在厨房里炒菜,油锅里噼噼啪啪,加上灶膛里柴火烧得稀里哗啦的声音,他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
“你疯了?”来福被安秀又哭又笑的模样弄得很无语,只是追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安秀坐在门槛上,跟它说起在街上的遭遇,自己不能用异能,已经它消失了,吓得半死,现在又能用了,很开心。
来福叹了一口气:“安秀,咱们不能杀同类,这个禁忌你知道吧?”
“我没有用异能杀人啊只是想吓吓那个小混混而已,难道这也算犯禁忌?”安秀不满地嘟囔道,“你不知道,我因为没有了异能,一路上哭回来的,浪费了我好多泪水。”
“你不能用异能,不是因为你想用狗吓人,而是你沾了一身的人血。”来福白了她一眼,“你今日干嘛去了,弄了一身的血回来?”
安秀愕然:“没有啊”
突然,她想起在县城看房子的时候,那个肥胖的汉子泼了她一身的脏水,腥味很浓,那个汉子说是掺了猪血。
难不成是人血?想到这里,安秀惊愕不已,把这件事一点一滴告诉了来福。来福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