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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一根,第一根写着,我爱你。
只写着我爱你。
不会被发现的,我的隐秘的心思。不是喜欢屏幕上万能的冯夜枢,而是喜欢冯夜枢这个人。喜欢那个会因为拍戏太辛苦靠在椅子上睡着,忘记批衣服的人;喜欢那个虽然不喜欢说话,但是一旦开始拍戏就无比认真的人;喜欢那个实际上生活有点笨拙,不太会照顾自己的人。真快,一根烟就抽完了。
那么就点第二支烟吧,第二支上只是反复写三个字,冯夜枢。冯夜枢。冯夜枢。
冯夜枢。我喜欢你。我爱你。
你知道吗?
因为很爱,所以就希望自己能够更接近你一点。
不然我为什么要踏进这个一直被诟病的圈子,不然为什么要忍受那么多自己从来就不喜欢的东西。
我从来,从来就不是一个好演员。多么自私,我的眼睛从来就只看着你,只看着你一个人。
第三支烟。
这支烟写了什么呢?孟烟池低头,就着打火机看,只看到一句话,我见他的笑容,就如星河满目。
这似乎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是拍《龙骑卫》吧,自己傻乎乎的跑去找他对台词,怎么的也想要尽力拍得更好点,去他的房间,和他念台词,他歪着头看着自己,唇角微微有笑容。
冯夜枢一贯的少笑。哪怕是高兴也很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笑起来的样子,却异样的孩子气。
星河满目。你不知道,在我心里,你的笑容就是这样的。
第四支烟,我想你。
我想你。但是我却不可以和你言说。
自己一次又一次的看他拍过的片子,一次又一次,尤其是看那部他得了最佳青年演员奖的《老师》,他英俊的侧面,温柔而沉默的弧度,唇角纵容而宠溺的挑起来,自己坐在房间里,一次又一次,缓慢的放那个镜头,骑着自行车的男子
,哪怕穿着军绿色的土布衣服,眉目却依然俊朗,眸子黝黑温和。
想念一个人,但是却只敢看他拍的片子,这算不算也是一种极端的糟糕呢?
我每一次都鼓起勇气,但是最后都被阻拦在嘴边,多么害怕,只要伸出手,就会碎成粉末。
第五只烟,你要记得吃饭。
他在拍《龙骑卫》的时候,一拍的迟了,晚上老是忘记吃饭。自己每次来找他对台词,推开门的时候就会问他,吃饭了吗?没吃的话,一起去吃吧。
好像这是自己最拙劣的搭讪方法。
手指婆娑还有点余温的保温杯,重重的抽了一口。
我似乎总是做这些不必要又卑微的事情,好像只要这样就能够让你多喜欢我一点。
婆婆妈妈比任何一个人都糟糕。
狼狈不堪。
他吃的少,但是挑嘴,但是出奇的喜欢鱼,自己偏偏是个吃鱼废材。但是坐在他旁边,看他慢慢的挑鱼骨头的时候,自己依旧有着莫名的安心感。
大概是因为爱,所以哪怕是坐在最喧闹的街头,都会觉得安宁;因为爱他,哪怕自己为了烹调东西,把手指灼伤,也不觉得疼痛。
第六只烟。
孟烟池把它抽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个修长漂亮的字迹。上面写着,给烟池。
看着这三个字。自己还是没有忍住要哭。
他记不记得?
那场龙骑卫,看他躲在角落抽烟,没有忍住上去让他少抽点。
他想了想,就把烟掐了。
自己把他那包最后的一根烟找出来,让他写上字,证明今天不会再抽了。
他还真的写了,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握着签字笔写,给烟池。
眼泪终于没有忍住。
颤抖着点上这一只烟,看着那几个字在自己眼前烧掉。
最后,我连烟都不准备给自己留下。
孟烟池低头看看烟盒,那个精致的盒子里,只剩下最后六只,自己到底还是没有偷满他一整包万宝路。
但是已经足够圆满。
那么,就继续抽下去吧。也许,抽到最后,自己也就忘记了,忘记了他搂着萧眠月,忘记他不爱自己。
第七根烟,这是什么时候拿到的呢?似乎是那次拍怀纯在雪地里被人追捕,龙衍带着他,一路奔逃。自己拍完那场冷得不行,就向他要了打火机来暖手,他贴心的把大衣批给了自己,自己又从大衣里面拿了一根烟。
那时候满地的雪白,一瞬间觉得就会白头——白头到
老,不离不弃。
所以……上面写着,幻觉。
是啊。幻觉。这盛大的幻觉。
冯夜枢之于自己,是不是最大的那个幻觉?
从一开始被他迷惑,一直到现在,拍完《龙骑卫》,依然对他念念不忘。
有人说,在红尘中,只有你心甘情愿被迷住眼的,才是你要的。
那么冯夜枢,我心甘情愿被你迷住眼睛,但是我知道,你不是我的。
多么可耻又可悲的爱情。
第八只烟,孟烟池看了很久,把手上的IPHONE玩到快要没电,才终于狠下心拿了剩下的烟出来。只剩下最后四根。抽完了。就再也不会有了。
烟上面写着——拥有就是失去的开始。
这句话写的真好。当时自己怎么这么有觉悟,就写上去了呢?孟烟池想了想,自嘲。
从前世自己第一眼见到他开始的好感,到后来越接近越心疼,越深爱,到死后重生,最后狗屎运太好,去参演《龙骑卫》,在那部戏里和冯夜枢接近,和他说话,和他熟悉,和他去吃宵夜,一步一步接近冯夜枢,就一步又一步的想要拥有他。
自己拥有的越多,而失去的时候就越难过。
就像现在这样,自己狼狈不堪,坐在冯夜枢家公寓的门口,抽了一地的烟,等他回来,偷看到他搂着萧眠月。
如果不拥有对他的希望和爱,就不会遍体鳞伤。
孟烟池并不太会抽烟,抽到第九只烟的时候,已经开始咳嗽起来,一次性抽了太多,不知道第二天嗓子会不会完全哑掉。
但是任性的机会并不太多,孟烟池想,尤其是今天这种时候,难得任性,就又何必控制呢。
这根烟上写的是,人间烟火,生生世世。
烟池笑着叹气,这是在凤凰。《龙骑卫》有几幕在凤凰取景,自己有天上午趁着没戏出门,出门前还摸了要拍戏的冯夜枢的一根烟走,自己在凤凰这个人间烟火的小镇子里转来转去,在那家著名的奶茶店里买了奶茶,还拿了卡片贴纸写了心愿,愿望真庸俗,但是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要写下来。
是的。人间烟火,生生世世。
这是我的心愿。我只想和你人间烟火,生生世世。
不论是写在烟上,还是写在贴纸墙上,我所希望的,都只有这一个,但是上天神佛不予我,我也没有办法。
孟烟池擦了擦脸,把脸上的眼泪抹掉,每抽一根烟,自己都会觉得痛不欲生。
是啊,把自己的心烧掉,怎么会不痛。
是
啊,所以,这第十只烟,写着,你是我的心。
你是我的心。
其实失恋是不会死人的,失恋了之后,睡醒一觉又醒来,地球照样转,自己照样要为生计奔波。
但是冯夜枢,我亲爱的夜枢,我还是爱你。
哪怕为此我要烧掉自己的心,才能让自己的疼痛缓解下来。
低下头来,看着烟盒,只剩两根烟。
这第十一只烟,自己庸俗的写着,我只愿你好,现世安稳,万事如意。
这是最后拍完《龙骑卫》的那天,杀青那天,一群人喝的烂醉,自己被灌了两杯酒,偷偷从冯夜枢那盒放在桌面上没抽完的万宝路里偷拿出来的。
自己看到他对别人说话,墨黑的眸子在夜里隐隐生光,忍不住躲在角落又喝了两杯。
是的,我爱。
但是我知道,我知道这个叫做冯夜枢的人,分明不爱我。
所以,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希望他能够现世安稳,万事如意。
哪怕为此付出所有的代价。
这就是我所能够为他做的最大的努力。
最后一支烟,上面什么都没写。孟烟池从口袋里掏出笔来,对着烟上写了两个字,再见。
是的,再见。
那么,抽完这最后一支烟,是不是就可以算放弃我对你的爱情呢?
我在这里抽完了这些从你口袋里偷来的万宝路,抱着这个保温盒等你回来,这些事情,其实都是为了让我自己放弃你。
因为我那么爱你,如果要我不爱你,就要把这些从我骨头里拔除。
疼的不可抑制。
但是我必须这么做,一次不行,就第二次,直到有一日,我终于把这个叫做“冯夜枢”的毒从自己的骨头里□,然后我才能彻底的忘怀。
直到这一天的到来,直到我能面对你。
所以,再见。
我亲爱的夜枢。请容许我彻彻底底,忘记你。
这是我能够给我的爱情最后的回答。
他们在悬崖上拍响,就像海浪无畏无惧冲向悬崖,碎成粉末,就如这十二根烟,他们焚烧成灰,就把我的爱情默不作声的,烧成灰烬。
65、最新更新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是作者小吐槽,说真的,我是个挺任性的作者,忙起来断更两三天也是有的,勤劳时候二更也是有的,对于主角的性格也是比较自我的,只写自己喜欢的人。
责任心我有,所以我会负责写好我自己想写的人,但是真心对不住某些喜欢闪亮亮所谓金手指所有有特色的读者,我真心不是写这种文的人,所以还请你们点X。
我喜欢写普通人,普通到混在人群中没啥特色的人,孟烟池的最大优点就是善良坚持和努力,这正是大部分普通人里最优质的美德,在这个时代里,也许这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夸耀的东西,但这是我喜欢的正能量,也是我鼓励自己的东西,我不喜欢所谓金闪闪,可能是我老大年纪了还BLX,我真心不喜欢有人在我文下指手画脚,所以以后应该都不会回复这类留言。以上作者小吐槽完毕,下面是正文。
失恋是不会死人的;日子还是一样地过。
孟烟池的片酬基本都投到了施珩的店里,LINDA请了婚假。这几天《龙骑卫》在全城热映,所有的喧嚣都集中到那里去了,施珩的小店就成了他们俩安静的孤岛。
施珩索性给孟烟池准备了铺盖和起居用品,这几天也就只是白天开几个小时的店敷衍了事,其他时间大都和孟烟池一起度过。
“龙骑卫的评价很不错;看来有望创下新的票房纪录。”施珩将热腾腾的海鲜奶酪焗饭递到孟烟池鼻子下面,终于让对方有了反应,“我还当你真能不吃不喝了;还是抵抗不住我做的美食诱惑嘛。”
孟烟池接过刚刚出炉的焗饭;奶酪和酱汁的浓郁香气在口中化开;比美酒还要醇厚。不吃则已;一有东西入口;空空如也的胃袋便疯狂叫嚣起来,让他的腮帮都开始发痛。
施珩的脸色依旧苍白,仅仅几天,看上去就像是瘦了一圈。但他看似单薄的身体里似乎蕴含着非同凡人的恢复能力,距离林溯雨的事情不过几天,现在他已经能够有说有笑地开解自己,还在厨房里叮叮咚咚了大半个早上做了琳琅满目的美食。
他只是不再提林溯雨而已。其余一切,都和原来没有任何两样。
“阿珩,我都没看过你拍的那部片子。”孟烟池一开口,声音是自己都想不到的干涩,“我那里有龙骑卫的原带,你想看几遍都行。”
听到这话,施珩端着奶茶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