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啊!
有钱银。
这做生意吧,总是如此的。菜的味道好,人才会多,而口口相传,店家更加会保持水准。而相反,如果客流量一般,人又少,赚钱一般,那么反而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显然,这家店就是如此,飞燕只尝了一口就感慨,这几日,就连路边小店的饭菜都比这家做的好啊。
真是,果然是垄断么!
“不合胃口?”看她吃的不多,公孙策关心。
摇了摇头:“我吃饱了。就算是不合胃口,我也不会让自己饿到的。”
“别说飞燕嫌弃这个饭菜,我老婆子这么不挑剔的人都觉得这菜做的真是够呛。”包大娘戳了下鱼,摇了摇头。
“乡野小店,总是如此的。将就一下吧。”公孙策虽然如是说,可也将筷子放下。
饭菜味道一般,几人也不愿意多吃了。这一路而来,虽然并不是着急赶路,不过也是有些疲惫的。飞燕的意思是上楼休息,其他几人当然也没有意见。
三间房并不在一起,两间在二楼,一间在三楼,而这个客栈,则是一共三层。周镜与展昭住在三楼。剩下的人则是住二楼。
“哎呀,真是好累。”飞燕倒到床榻之上。
“三个人一个房间,自然是挤了一些,飞燕你多担待点。”楚楚以为飞燕不习惯这样的环境,开口安抚。
“没关系啊。”当然没有关系,想当年,更恶劣的环境她也不是没住过。想来不管怎么样,这二位都是没住过墓地的吧?
飞燕觉得,自己怎么都没有包大娘有精神,看着天色还好,她们提出出门逛逛,可飞燕倒是有些乏,决定不去了。
展昭是个活泼的小孩子。对于出去玩儿也是十分热衷的。
不过也不知道是在外面吃了什么,回来后这楚楚和展昭就开始闹肚子。
半夜。
飞燕迷迷糊糊的看着楚楚起身,往包大娘的身边缩了缩。
厕所只在一楼,不多会儿,就听蹬蹬下楼的声音。
“啊......”
飞燕一个激灵坐起。
“是楚楚的声音......”
☆、长乐案2
刚才那声大喊,是凌楚楚的声音,飞燕、包大娘都飞快的披上衣服出门,而此时包拯等几人已经窜到了楼下。两人连忙的跟了上去。
声音是在茅房那里,而这个客栈只有一个茅房,则是在一楼的后院。此时已是深夜,大家都是听到叫声急急的冲下来的,都有些衣冠不整。
而此时小二也给后院掌了灯。
看见包拯赶到,凌楚楚搂住了他的脖子,几人望去,只见一个男子躺在厕所门边,胸口处则是插着一把尖刀。
想来,楚楚是下来上厕所的时候见到了这一幕,吓的尖叫。
“天啊,这是出了什么事儿?”
“对啊,好端端的人怎么就死了......”
“这可太吓人了......”周围的人都是议论纷纷。
包大娘之前做的也是仵作的工作,自然是不怕的,连忙过去查看死者。
客栈里的众人看她过去,哆哆嗦嗦的问:“你,你不怕?”
包大娘回头看了一眼,有些奇怪的问:“为什么要怕?”
“包大娘原来就是衙门里的仵作。”飞燕和周围的人解释,听说这个老妇人是仵作,众人又向后退了退。
这个时代的人,虽然好奇心重,不过对于仵作这样的职业,也是不愿意靠近的。在大家看来,接触尸体本身就是一件极其晦气的事儿。
“楚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公孙策问楚楚,她是发现尸体的人,一般来说,第一发现人都是最重要的证人或者......凶手。
当然,楚楚不会是凶手。
抱着包拯,楚楚似乎是从惊吓中缓了过来:“我刚才下来如厕,远远的,就看到有人躺在那里,不过周围酒味那么大,我还以为是谁喝醉了。等彻底走近才看出来,这个人的胸口竟然插着一把刀,而地下也都是血。”
“那当时还有什么奇怪的事儿吗?”包拯补充着问。
摇头:“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四周,因为酒味儿大,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喝醉躺在那里。”
大家都在四周议论纷纷。
“除了我娘,大家都别靠近尸体,以免破坏现场,掌柜的,赶紧找个人去报案吧。另外你过来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
掌柜的也从来未经过这样的事儿,颤颤巍巍的靠了过去,打量了下躺在地上的人。
“他是店里的客人,是昨天来投宿的客人,本来今天早上就该退房的,可是他突然又要在多住一天,谁成想啊,这就出了这样的事儿。”
“那他就没有说为什么要多住一天?”
“这倒是没有。”
公孙策等人四下打量,飞燕也不例外,这个后院并不大,除了一个茅房,只在角落里有一个小厦子,可也能看得出,是极其简陋的,连个门都没有,一眼就能看出,是放些平常惯用的器具和容易储存的常用菜的。
天黑之后下过一场雨,地下粘腻腻的。除了厕所通向堂屋的方向,其他的地方都并无脚印。而这边的脚印则是略显凌乱。大小参差不齐。
没多一会儿,就见几个官差模样的男子大步的进店,看包大娘正在翻动尸体,脸色不豫。
“不相干的人不准翻动尸体。”为首的男子瞪眼。
“石师兄?”展昭看着这个男子,语气颇为惊喜,这个男子竟然是展昭的师兄,曾在相国寺一同习武的石敢当。
而石捕快听见这声称呼,望了过去,见到竟然是展昭,也颇为兴奋。
“展师弟?你怎么在此?”
“我们是去南方,路过此地,就碰上了这等事儿。”
说完,展昭又将身边的几人介绍给石捕快,石捕快一听这几个人,也高兴起来,现在也有不少人都变了脸色,这常外出走南闯北的,哪儿有不知道包拯等几人大名的。
天下第一聪明人的名头,可是让许多人趋之若鹜的。
而听说他们同行的朋友就是发现尸体的人,那位翻看尸体的大婶竟然是包拯他娘,也是一个仵作的时候,石捕快还是很高兴的。衙门的仵作这些日子正好是离职了。
这包大娘的名字他们也是听过的,据说验尸很是了得。
这也正好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怎么样?”
“从尸体表面来看,男,四十岁上下,死亡的时间应该不超过半个时辰,我们发现尸体也有一刻钟了,应该说,楚楚发现尸体的时候,这个人最多只死亡了一刻钟。他身体上下只有一个伤口,就是胸口的刀伤,一刀致命,凶手不见得会功夫,但是一定手劲极大。身体上并无其他的明显特征。还有一点,这个人,他并没有喝过酒。”
“没有喝过酒?”石捕头有些诧异,即使是在外面,而且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仍是能闻到酒味儿。
“对。”
包拯和公孙策都仔细检查着现场,展昭不好意思的和石捕快笑了笑解释:“包大哥和公孙大哥每次看到有案子就会这样,还请石师兄见谅。”
石捕快倒是没当一回事儿的摆了摆手:“展师弟这是说什么呢,有天下第一聪明人的帮忙,这案子相信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石捕快将客人都安排回去,并且勒令任何人都不准离开。目前的情况看,凶手应该是客栈内的人了。对于这一点,其他几人也没有异议,毕竟,因为之前下过雨的关系,也只有这一边脚步凌乱,而因为是深夜,前门也被关上了,自然,这凶手如果是客栈里的人,是不可能出去的。
从理论上讲,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店家和包拯一行人,都是有嫌疑的。不过石捕快自然是信得过包拯等人,也就准许他们留下帮着查看蛛丝马迹。
其他人也没多说什么,这大宋如今还有人不知包拯的大名吗?
等众人都离开后,飞燕看了一眼石敢当,开口:“石捕头,他的玉佩不见了。”
☆、长乐案3
几人都看着飞燕,有些不解的样子。
“我在昨天吃饭的时候见过他,他坐在我们旁边那桌,我记得很清楚,他腰间挂了一个玉佩,可以看得出,水头很好,但是刚才公孙策他们翻看他的时候,我发现他身上并没有这样东西。他衣服完好,应该不会贸然将玉佩拿下。”飞燕绝对是干一行爱一行,对于各种比较值钱比较好的东西,她都是抱着十二分的心来欣赏的。
这一点是他们都不曾注意到的。
“你确定?他的玉佩有什么特征呢?”公孙策跟着包拯勘察完现场,问飞燕。
飞燕歪了一下脑袋,肯定的说:“如意。”
这个时候别人看着飞燕的眼神就有点惊讶了,这么关注一个陌生人,而且细致入微,如果不是她是庞太师的女儿,是他们的朋友,怕是就要被列入嫌疑人之一了吧?
“你为什么会想到观察他呢?”公孙策就事论事的问,他的话里没有任何的怀疑,只不过是单纯好奇飞燕会注意到这个人的理由。
“玉佩。”周镜淡淡的说了两个字。
几人都看向他,自从发生命案到现在,他一直都没有说话,只是倚在不远处的门上,就这么看着这一切。
飞燕听到他的话也是吃了一惊,她观察别人,周镜在观察她?这倒是有趣。
本来以为飞燕会回答,结果却看到周镜答话,几人都是有些迷糊的。不过这几个人中,不包括包拯和公孙策。公孙策虽然面无表情,但是亲近的人都知道,他是有些不舒服的。
飞燕同意的点头:“我是因为玉佩注意到他的,这个玉佩水头很好,不是该佩戴在他身上的。当然,我没有歧视人的意思,只不过你们看他,当时我看到这个玉佩的时候细细的打量过他,他的手十分粗糙,一定不是读书人,从事体力活的可能性最大。可即使是这样,他仍然是穿着这一身只有文人才会穿的衣服,还戴着这块玉佩。当时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伦不类。当时他频频的向门口张望,脸上的焦急显而易见,我想,他在等人。”
飞燕将现场的情况和她的想法说了出来,不过却也没有说完全,有些话即使她不说,他们也会想。
她个人的意见并不重要,以免影响他们的判断。
据掌柜的说,这个人自称许远山。
勘察完现场,几人就地讨论起来,而石捕头也是很高兴的,原来,这长乐镇一向安稳,鲜少有什么事情发生,就像是这石捕头,已经在这里当差三年了,这还是第一起命案,据说,这里已经七年没有过这样严重的大案了。
如果舞刀弄枪,石捕快还能顶一阵,但是这样的事儿他确实不行。据他说,这衙门里,还数着他能顶点用,既然碰上了天下第一聪明人,这事儿总算是有了着落。但请几人一定要帮他。
其实就算是他不说,这几个人也是不会走的。
很快,几人就总结了以下几点。
死者的衣服明显的不合身,可见,这件衣服他应该是他匆忙之下选择的。检查了他的身体和随身衣物,可以看出,他应该是从事体力活的。既然这样,就出现了第一个矛盾点,那就是他的衣服与职业,为什么会差的这么大。
第二个矛盾点,为什么要在尸体周围倒那么都的酒,是为了迷惑人还是为了遮掩什么。
第三个不能说是矛盾点,该说是发现。那就是,除非是展昭和周镜这样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