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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海格-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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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格老爷也开始有了些积蓄,他翻修了城堡,购置了新衣和骏马,他四十岁了,觉得自己应该成了家生了娃了。

  那女人称为男爵夫人时才十六岁。

  她是没落贵族的后裔,血统高贵却家庭贫寒,否则不会嫁给已经四十岁的海格老爷,但是这女人是真的美丽,火红色的头发,蜂蜜一样的肤色和气味,腰肢纤细,声音婉转,海格老爷被她迷得颠三倒四。

  他们生了两个女孩儿和一个男孩儿,一家人在小猫牙山上富饶的领地里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他们本应该是安居乐业的。

  直到男爵夫人参加了一个在山下香贝里城举行的贵族的假面舞会。那时候她虽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但是仍然健康且美丽,年纪也不大,二十多岁,刚刚从果汁变成了美酒。

  她在舞会上结识了一个年轻人。他高大富贵,脸上戴着黑色的假面,可以看见他漂亮的眼睛,两个人跳了一支又一支舞,刚开始插科打诨,有说有笑,到了后面都很沉默,人就是这样,,心里面动那些龌龊肮脏的念头的时候,嘴上就老实了。

  她背着海格老爷跟这个年轻人幽会,一次两次过了瘾不算,还计划着怎么能做长久的夫妻。夜里她看着莫里斯的喉咙,想着自己的情人,手里握着剪子,心里想,要是一剪子下去,莫里斯死掉,她以后再也不用受相思之苦。不过要是她真用剪刀结果了莫里斯,自己肯定也跑不了,因此得想个别的办法才行。

  年轻的情人劝她稍安勿躁,又问她:“你知不知道莫里斯有个好宝贝?”

  女人说:“他有什么好宝贝?娶我的时候,戒指上的红宝石还没有米拉大。”

  “莫里斯海格的宝贝就是他的山泉,你要先找到泉眼在哪里,然后我们再弄死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才好。”

  于是她开始跟莫里斯哭闹,做夫妻这么久居然都不带她去看看那口泉眼。

  喜欢奶酪焗土豆的莫里斯觉得这妇人闹得没道理,一边吃一边说:“就在后山悬崖边的洞口里啊,平时有两三个人把守,你要是想去就自己取看看,我明天去里昂待上一个星期,你自己取看看吧。”

  男爵夫人抓紧时间把这事儿通知了情人,趁着她丈夫在里昂的当口处。俩人在小猫牙山的后山见面了,在莫里斯海格说的地方找到了那个山洞。

  男爵夫人对情人说:“你看看,只有你把这个当做宝贝,他轻易就告诉我泉眼在哪里了,还说有人把守,哪里有人啊?可能都回家午睡去了。”

  男人说:“进去看看再说。”

  老实巴交的莫里斯海格怎么会跟自己的夫人说谎呢?两个人果然在山洞里发现了泉眼,高兴极了,当时就开始计划下一步怎么除掉海格,情人授意男爵夫人怎样怎样做。

  两人在山洞里待了一会儿,忽然听见了洞口有声音,这时候才觉得不对劲。世上哪有那么简单就到手的东西?两个人有点儿慌了。往洞口跑去。男的刚探出头就被山洞上方掉下来的石头砸中了脑袋。

  女看着刚才还活蹦乱跳胸有成竹的情人脑袋上满是鲜血,躺在地上手脚抽搐,当时吓得瘫倒在地上,然后她看见了她的丈夫。

  莫里斯海格没有去里昂,他在这里等着弄死这对鸳鸯。

  他从上面下来,指着死掉的男人问男爵夫人:“你认识他吗?”

  女人吓得哆哆嗦嗦地说:“他叫做让。”

  “他还有一个名字呢,”莫里斯说,“他是山北面的伯潘子爵,他勾引你,无非是想要占有我的水源。”

  女的痛哭流涕,抱着莫里斯的脚说:“我错了,我错了。”

  他说,你不用认错,你骗了我,就是这样,事情结束了。然后他用石头照着女人的脑袋一下一下地砸下去。

  这是海格的第一个故事。

  时间过了一百多年,海格的泉水越喷涌越多,越来越汹涌,从一千八百米的小猫牙山奔流下来,与山间的雪水和溪水汇集,成了河流。

  因为有了这个泉水和这条河,海格才真正的富裕起来。

  这个海格叫做吉斯卡,吉斯卡海格,世袭男爵,在英国学习了机械回来的年轻人,他在河边开了锯木厂,利用喝水自高出留下的动能拉动锯子,切割了好的木头卖出去,他赚了很多钱。修建新城堡,扩大了领地,他骑着高头大马在自己的森林和原野间奔驰而过,是香贝里这个地方的领袖和传说。

  那个女人跟着话剧团来到香贝里城演出。

  她个子不高,圆圆壮壮的,手臂、腰和胸脯都很结实。第一次出场她扮成一个男人上来包着头巾,画着浓重的黑眼圈,还贴着胡子,穿一条半长不短的裤子,黑袜子遮住细脚踝。这家伙抡着大棒揍老婆,一边揍一边骂:“我让你偷男人,我让你偷男人,偷面包偷不来,男人偷得那么顺手,跟你说几回了?先拿到面包再脱裤子!”

  观众们都乐起来,坐在后面板凳上的男爵也乐了。

  不一会儿她又换了女装出来,发髻高耸,涂白了脸,脸颊上红红的两块,拿着扇子神气活现地在舞台上走来走去,又用食指点着舞台下面的男女老少,“还在这里看戏玩儿?还不去给海格老爷的锯木厂干活去……”

  她当然不知道海格老爷也在那里看她的戏。

  演出结束,他去后台找这个女人,戏子们嘻嘻哈哈的笑声和叫嚷声,汗水和脂粉味交织在一起。他们在他身边穿来穿去的,他半天也没看到那个女人在哪里。

  忽然听见一个人在大声地唱歌,吉斯卡去寻找那声音的来源,身边一个女郎说:“别理她,那是他小疯子。”

  他要找的就是那个小疯子。

  她身上穿着男衬衫和男式裤子,袖子裤脚都挽起来,露出来半截手臂和小腿,结实而白皙,她一头的短发,卷卷的,棕色,跟个小男孩儿一样,一边唱歌一边忙忙活活地收拾着自己的戏装和行头,一回头,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她脸上的妆容卸掉了,不是打老婆的粗野汉字,也不是妖艳的妇人,就是个漂亮姑娘,男孩子气的姑娘。

  吉斯卡说:“你们剧团还要在这里演几场?”

  她说:“明天一场,后面就走了。”

  “下一站去哪里啊?”

  “不知道呢,”她跟他说话,手里还在忙活着,衣服器具抖一抖就往箱子里面塞,动作里叫一个麻利,“老板说了算,我们只管演出。”

  “赚的多吗?”

  “每天吃得上一顿肉。”

  “你喜欢吃肉?”

  她直起身来看着这个问了那么奇怪问题的人,“你不喜欢吃肉?”

  吉斯卡找到剧团的老板,跟他交涉,“你们别四处游荡了,就留在这里吧,给我地方上的居民们演出,我给你开饷,我也管你们吃住,每顿都有肉。”

  这个剧团留下来,一时不用奔波了,白天排练,晚上演出,一个星期两场,他们在香贝里从春天待到夏天。

  工作的间隙,剧团里的女孩儿们说天气太热了,去游泳吧?

  他是南海岸人,是游泳好手,跟着姑娘们欣然前往。

  他们是傍晚去的,在水边玩了很久,天黑了,伙伴们下山了,回到剧团开始喝小牛肉汤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姑娘偶落在黑魃鲅的。

  她给自己唱歌壮胆,脑袋里面出来不少野兽怪物,专门趁天黑的时候出来伤人,她就曾经演过一只。

  身后忽然有马蹄声传来,她头都没回就往山下跑,跑到气都喘不上来了,一下子脸朝下摔在地上,后面的人已经骑着马追上来,用马鞭一下一下点她的肩膀,“什么人?偷木头的吧?”

  她卯足了劲头想要装死,马上的老爷却也是个硬脾气,啪的一声,鞭子抽下来,身边的小树都折了。她马上站起来,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在河里下早,伙伴们都走了,我自己下山,您看我这个体格,像能偷木头的吗?”

  老爷笑了,慢慢从马上俯下身看她,“原来是你?”

  啊,这张脸她是认识的,那个问她是不是爱吃肉的家伙,那个每有演出必到的家伙。

  他把她拽到马背上,拢到怀抱里送她下山,回了剧团。

  老板吓了一跳,问她:“怎么会是海格老爷送你回来的?”

  她也被吓了一跳,那个漂亮的、味道好闻的年轻人,怎么会是海格老爷?

  Giten总要上路,流浪的剧团也不能总待在一个地方,她终于要走了,在马车上往外看,看见海格的城堡和锯木厂,年轻的心里也想着自己跟一个贵族之间那荒诞不经的缘分。

  车子忽然被拦住,那个男人挡着前面,然后过来敲她的车窗,她把窗子打开,吉斯卡在外面对她说:“留在这里吧,跟我在一起。”

  她并不觉得意外。

  男爵花了大价钱买来贵族衔,这姑娘摇身一变成了老贵族的后裔,继而是富有的男爵夫人。她再也不用穿简单肮脏的戏服,她只穿最轻巧而结实的裙撑和最漂亮的裙子,用从巴黎买来的假发和雨伞,蕾丝花边是熟练的工匠手工编织的。他带着她出席里昂和巴黎时尚而奢侈的沙龙,两个人是一样地受欢迎。

  她并不觉得意外。

  她让吉斯卡看自己的掌纹,对他说:“演出的时候,我们曾经遇到过一队吉普赛人。我给一个女人一只梨子,让她说说我的命运。”

  他抓着她的那只手,仔细看,“她说什么了?”

  “她说,我会遇到一个非凡的男人,他非常非常地爱你。我呢,因此也就有一个非凡的人生。”

  他笑起来。

  泉水仍然喷涌而出。

  他的锯木厂的生意越来越好。

  他们在那一年的秋天生了一个又壮又聪明的儿子。

  但是这个女人非凡的命运并没有在这里结束。

  在他们经常参加的那个沙龙里,一个本来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人出现了,他一出现,所有人都得跪下叩首。

  她低头看见了太阳王路易十四的靴子。

  国王让所有人平身,祝大家晚上愉快。那女人抬起头来,国王的目光在她的脸上不动声色地停留。

  国王也是个爱玩乐的人,不愿意打扰了众人的雅兴,歌舞和游戏继续,只不过请她跳舞的是国王本人,夫妇两个都怔了一下,国王说:“我可以吗,男爵?”

  “当然。”吉斯卡向国王颔首。

  国王队女人更和颜悦色,边跳舞边说些笑话给她听,她也不敢不笑。

  他们虽然富有,但是爵位不高,为什么国王会认识他们呢?

  这个时候的法国君权神授,太阳王是天上的神,也是法兰西的王,想要什么都得到手,皇宫的总管之后剪刀了吉斯卡,传达了国王的意思,海格有东南部最好的泉眼和锯木厂,海格也有美丽的让国王一见倾心的夫人,国王不会把这两样都强取豪夺走,将哪一个献给国王,请男爵自己决定。

  好日子忽然被雷电劈开。

  吉斯卡在下着下雨的天气里来到藏有泉眼的山洞,他是要舍了这个家族的宝藏,还是要舍了自己的爱人?

  断左腕,还是右臂?

  他不是不爱她的,他不顾自己的身份娶流浪的伶人,一个贵族能做到的也无非如此。只是如今逼迫他选择的是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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