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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慧一撇嘴,想要反驳,但是任曦好像说的也有理,心里有点不忿,娇哼道:“切,你们男人就知道花言巧语来掩饰自己,往往错了也是理直气壮!”
任曦不是蔡森,不想跟她纠缠在这种话题上,转而问蔡森道:“蔡哥,我之前和你提起的找人的事情,不知道现在进行的怎么样啦?”
任曦这才来纽约,其实最重要的就是想要找几个专业的人士回去撑场子,不然,以后的发展会吃力得多,至于看蔡森他们只是顺便而已。
因为,如果直接让蔡森说服人家回去,只怕人家有顾忌,于是,他才决定自己来一趟,打算亲自阐述自己的理念,和他们好好沟通,希望能够请到合适的人回去。
听到任曦问起,蔡森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我倒是自己想回去干!”被黄明慧瞪了一眼后,才正色道:“我之前就和你说过,有两个已经有意向,不过说要见过你再说;而最近又联系了几个,具体的,反正一句话,都有顾虑,但是心里头还是愿意回去的,而这就要看你的发挥了。”
任曦只是点点头,却突然问道:“蔡哥,你真的想回去吗?”
蔡森愣了一下,知道任曦的意思,也很诚实的回答道:“确实是想回去,在家里呆惯了,突然到这边还有点不习惯;不过只是心里想,因为我一定要把事情做好了再衣锦还乡,好让那帮子瞧不起我的家伙看看。。。。。。”
“当时我也没有问过你们的意愿。。。,”任曦有点抱歉的说道:“早知道,我就不应该。。。。。。。”
此时黄明慧笑着接道:“瞧你们两个大老爷们,现在的交通这么发达,等忙过这一阵子,公司上了正轨,我们想要回去还不是随时都可以吗?”
任曦想想也是,便笑嘻嘻的自嘲了一句:“明慧姐,这你就不知道了,男人有时候也会多愁善感的!”
聊着聊着,天就黑了下来,而黄明慧和蔡森两个人都很可耻的不会做饭,家里那些豪华的餐具都是摆设,就是开PARTY,也就是临时从外面请人过来预备。
唐人街就在附近,吃饭倒是方便,而且任曦两个人第一次来,也可以顺便游览一下这个在华人圈里排名第一的唐人街——纽约第一唐人街,也就是所谓的曼哈顿唐人街。
纽约第一唐人街不是简单的指一条街,其实真正能够代表它含义的名字应该是华埠或者是中国城这两个词,二十年后,华埠的范围已经从勿街(丛林街),柏克街扩大到了坚尼街、摆也街、披露街,拉菲耶特街,包厘街和东百老汇大道等许多街道,形成了一块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区域。
勿街和柏克街是最早的华埠所在地,也是最具有中国元素和文化气氛的唐人街,不过,当蔡森他们带着任曦到达勿街的时候,说实话,给任曦的感觉很不好,虽然热热闹闹的,可是,两个字,脏,乱,如果在国外呆久了,突然来这里,或许会忽略这些,感觉很亲切,但是刚刚从国内过来的,又是在宁东那种山清水秀的美丽城市,看到这一些,未免就失望了,甚至可以说是倒尽了胃口。
看来黄明慧两个人是经常过来的,还有熟人和他们打招呼,不过,唐人街最多的广东人和香港人,通用的语言是粤语,所以听上去也有点怪怪的,好像有种隔阂一般,甚至还有个很有意思的说法就是如果你是中国人,但是不会说粤语的话,那别人就会说你“唐人不会说唐语!”。
慢慢的走着,看着两边的商铺上写着的那些招牌:什么排骨扒鸡供餐;什么炒饭,炒粉,汤面;什么天网传呼,什么裕兴中药等等各式各样的店面,还有路边随便摆着的那些报摊,小吃摊等等,任曦倒也蛮感慨的,也许不止脏,乱不是问题,就是这里的东西也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这种中国文化的气氛。
但是,很可惜的是,现在的留洋二代已经不愿意说中文了,甚至以说中文为耻;也许,用不了多少年,一直坚强存活下来的眼前这一切,就会由他们的子孙直接抛弃,毁灭!
二百一十八章优秀团队(第四更)
第二天一早,好好的睡了一整晚的任曦神清气爽,时差什么的,也就这样倒了过来,令蔡森很是羡慕他的年轻,同时也无聊的感叹说他自己老了。
任馨还在睡懒觉,任曦坐下来和蔡森他们一起吃早餐,一边问道:“我今天的日程安排怎么样,是今天就见那些有才人呢,还是你们上班,我和妹妹两个人去上东城好好的逛一圈?”
“今天周末,我们一起出去玩!”黄明慧喝了一口牛奶,嘴边还有一丝流了出来,她小香舌一卷,又干净了,但是整个过程却看得任曦心驰神往,她好像也察觉到了,瞪了任曦一眼,娇声说道,“晚上的时候,我和阿森会把那些家伙叫过来,开个PARTY,大家可以借此好好交流交流,然后有什么确切意向的,可以再具体的谈。”
“很好,看来有的时候美式的交流方法也有其可取之处!”任曦赞了一句,然后大包大揽道:“至于晚餐,大家都是中国人,我就大显身手给大家做一顿好吃的,来犒劳犒劳大家,当做是见面里好了。”
“什么,你会做饭啊?”黄明慧惊讶的看了任曦一眼,等得到任曦肯定的答复后,恨恨道:“你早不说,那我们昨天干嘛去外面吃啊,我可是好怀念正宗的家乡风味呢!”
蔡森立马在旁边煽风点火;“老婆,你难道没听到人家说吗,人家做饭可是为了犒劳那些他没见过的家伙的,我们这些苦命的人,他才没放在心上呢!”
任曦拿这个贱人没办法,也不理他,笑嘻嘻的讨好黄明慧:“明慧姐,你想要吃什么就跟我说,我保证我在这里的这些天,天天给你做好吃的,不过,只做你那一份,不给你旁边那个不嫌事大的家伙吃。”
“去,你想挑拨咱们俩啊!”黄明慧一眼就看穿了任曦的心思,毫不避讳的抱住蔡森亲了一口,惹得蔡森眉开眼笑的直说老婆好,两个人那美国式的腻乎劲,看得任曦直起鸡皮疙瘩。
等任馨起床,大家便开车去了自由女神像,大都会博物馆,中央公园,第五大道等地方,至于华尔街,因为今天没开市,任曦最想要去看的是纽约证劵交易所那种人声鼎沸,手势不断,废弃的股票行情表和纸屑满天飞的场面,所以,兴趣缺缺,等下周再说好了。
任曦其实不是个很喜欢逛那种所谓景点的人,他总觉得那些地方没什么意思,很多都是些干巴巴的东西,还不如自己找个无人的角落135度角仰望星空来的更有趣。
女人这种高级动物,不管有钱没钱,不管年纪大小,对于SHOP逛街这种活动来说,绝对是百逛不厌,百走不累,百买不嫌少的,于是,在看完景点,最后到了全球知名的第五大道之后,又是任曦买单,黄明慧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心脏动过手术的女人,拉着任馨的手,一家家店逛过去,一件件衣服的试,不过,真正叫任曦刷卡买单的,倒是没几件,反倒是任曦觉得她们穿得好看的,主动给她们买了不少。
下午快五点的时候,四个人手上提满了东西回到家,黄明慧这才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叫着累死了,蔡森也体贴,赶紧上去给她揉肩捶背的,殷勤的伺候着。
任馨也有样学样,坐在沙发上,把脚放到任曦腿上,撒娇道:“哥,我的腿又麻又酸的,你给我揉揉!”
任曦又好气又好笑的看了她一眼,一边给她揉一边笑骂道:“刚刚看你们两个逛街的时候怎么没说累啊,跑的那个欢实,可把我们两个折腾惨了。”
黄明慧娇哼一声:“你们男人懂什么,咱们女人又不抽烟又不喝酒也不再外面鬼混,难道就这么一个爱好也要给剥夺了不成。”
然后又瞪了任曦一眼,恨恨的啐道:“你还好意思说,我们刚刚在选衣服的时候,你们两个的眼珠子全部都盯在那些穿着曝露的庸脂俗粉上。”
任曦大汗,心想男人看见漂亮的女人多瞄一眼那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不过这话只能藏在心里或者和同志哥说,如果说给女人听,只会遭到唾弃。
要么怎么说男人命苦呢,好不容易给她们两个女人揉肩捶背完毕,任曦他们两个男人还得去外面买今天晚上开PARTY用的食材什么的。当然喽,任曦更命苦,他回来后还得做厨师的工作。
赴约的时候准时是个好习惯,而中国人很习惯于更早一点到,甚至早到半小时之多,但是在国外,其实你太早到也是一种唐突或者说是失礼的行为,因为有可能因为你的早到,会让别人有点慌于准备或者说打乱别人的计划。
按照蔡森说的,他和那些人约定的时间是七点,而那些人都是习惯了西方习俗的人,大概会在七点前五分钟到。
于是,任曦算了下时间,六点钟的时候就开始做饭,因为太早了作为中餐的菜就容易掉味,而太迟了又有可能有点来不及。
不是说任曦的手艺真的好到逆天的程度,但是对于逛了一天,已经饿了,而且唐人街做的菜大多是粤菜,其他菜都不是特别的正宗情况下,任曦做的菜就足够让黄明慧赞不绝口,蔡森垂涎三尺了。
还好任曦早有准备,不然按照西式餐点的盛放方式,那点量,刚做出来,就已经被他们两个吃掉了。
只是,他们俩这般,如果不是任曦拦着,只怕还没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吃饱了。
果然,像蔡森预计的那样,他邀请来的五个人几乎就在六点五十五分加减一分钟之内到齐了,因为是很私密的个人聚会,大家都穿得很休闲,年纪倒也有大有小,看上去都像是蛮有派的家伙。
蔡森一个个给任曦介绍,其中三个是他的哈佛校友,分别是梅东,黄璋,钟志高,另外两个一个是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叫做白中怀,一个是耶鲁大学毕业的,叫做成时基。
初次见面,就算是相亲也只是略微寒暄,任曦他们自然也没有多谈,便招呼他们坐下来享受刚刚做好不久的中式大餐。当然,也有蔡森买来的一些美式甜点和一些特色食物,这也是怕人家未必就一定喜欢任曦殷勤做的这些。
吃完饭,七个男人一边随意的吃点点心,一边喝酒,这时候,才开始谈正事了。
作为中间人,蔡森便先介绍了一下任曦的身份,这些人之前只是知道任曦大概的资料,现在听到详细的介绍,还是不免有点震惊于任曦的年轻和他所创造的成绩。
也没理会他们什么表情,蔡森又很正式的介绍了他们五个人的详细资料:梅东,现在三十六岁,哈佛商学院毕业,现在是跨国公司伟鹏的首席运营官助理;黄璋,哈佛商学院毕业,四十岁,有名的联合健康集团的主管市场部门的副总裁;钟志高,三十五岁,哈佛商学院毕业,他也就是黄明慧之前色诱过的师兄,现在是IBM公司的策划部经理;白中怀,四十三岁,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毕业,嘉宝公司的行政副总裁;成时基,三十八岁,听这个名字是韩国人,他也确实是朝鲜族的,不过是中国人,耶鲁大学商学院毕业,他现在是卡夫食品的品牌部经理。
听完介绍,任曦就知道蔡森和黄明慧真的是很用心在给他做事,因为这些人的职业都不一样,却刚刚好是一个完整的团队,而且,听他们现在所处的职位,显然都是真正的精英人士。
大家都相互有了个初步的了解,任曦就主动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各位大哥,我想蔡大哥已经跟你们说过我过来的目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