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莺莺就是这个时候有了知觉——她仿佛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喧闹声。只是这怎么可能呢?皇宫里最讲究的就是凡事不急不躁,毕竟天下事是宫里一个喷嚏,天下一个惊雷的。要是宫里阵仗大了,那该是什么事儿?
或许她不在宫里,她这样想着,但很快反应过来,她不在宫里能在哪儿?本朝的规矩,宫女一但入宫,是不准出宫的,其中的缘故大概是为了保守宫中一些秘密吧。
想着想着,她终于记起来了,她是给太后娘娘殉葬,三尺白绫里最后一口气也没了——她是死了的。
那么现在的她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世上真有黄泉地府死后世界!她想睁开眼睛看一看,看一看到底是怎么个模样,她想总归不会比搓磨了她十年的皇宫更可怕了。
然而她的眼皮是十分沉重的,一时睁不开,只听到耳边传来‘老鼠药!老鼠药!一包管保六个月’,‘各色首饰!买过的知道,带过的认得,露出铜色与我拿回来’这样的声音。
奇怪,原来阴间也有做生意的,还有卖老鼠药和首饰的,而且人死了还害老鼠,还要打扮。
听到这样的吆喝叫卖,不知道这个‘阴间’到底是什么样子,莺莺更加着急了。想要快快睁开眼,只是眼皮就好像黏在一起一样,任凭她使劲也打不开一条缝。
‘啪’好像是她的头撞在了什么东西上头,真疼啊!不过多亏了这一疼,原本模模糊糊的头脑一下清晰了起来。她慢慢地睁开了眼,先是觉得眼前的景物在转动,看的她心口犯恶心。等过了一会儿,她使劲眨了眨眼,一切才正常了。
这里不是什么阴间,当她睁开眼睛之后立刻断定!因为她对这里实在太熟悉了,这正是她七岁之前生活的扬州。虽然那已经是七岁之前的记忆了,但她从来没有忘记过!
她二十三年的日子里,只有七岁之前才有欢乐。自从离开扬州,她每晚都在梦见这个晚上——这个扬州七夕灯会的晚上!她就是在这一晚被那个拐子拐走,然后一路和其他十几个孩子被卖到了京城。
在深宫之中的晚上,寂寥无人,她偶尔也会在梦醒之后忍不住怨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那么多小孩子,最后是她被拐子抱走。自此之后和父母兄姐不能相见,也没有再享受过一点家庭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赵莺莺记得的,她是江苏扬州府人,家住在扬州城里。具体是哪一条街巷却不记得了,只记得家里有一株大大的栀子花树和一株会结出酸甜柚子的柚子树。还记得,家里有祖母,有爹娘,有哥哥姐姐,还有个小妹妹,其余的亲人就模模糊糊。
家里并没有什么钱财,然而父母对他们这些小儿小女极好!她也算是生活无忧——虽然过不上富户小姐的生活,却是每日姐妹伙伴间玩耍,街头巷尾里进出,欢欢喜喜快快乐乐的。
具体的事情她没有记忆,只是那样的满心欢喜根深蒂固地种在了她的心里,孩子银铃般的笑声日日夜夜在耳边回荡,让她不能忘记那段记忆模糊的岁月。
这里是扬州啊,她终于能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了。同时她看到了自己的手,小小的、幼细的,她估计不出来这是一个几岁孩子的手,但她知道绝不会是二十三岁时她的手!
莺莺陷入了一种巨大的惊恐和担忧当中,她,她怎么了?难道是因为太想回到家乡,所以死后亡魂又飘荡到了扬州。现在就是那些鬼怪戏文里演的一样,她是附身在了一个小姑娘身上,借身还魂?
这样的神鬼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莺莺的头脑一下只剩下‘嗡嗡然’的声音,就像是狠狠在耳边敲了一声锣鼓,头疼耳鸣,什么都不能想。
不过她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唤醒她理智的是小指上一粒米粒大小的胭脂痣。这个她当然是熟悉的,同样的位置她也有一颗。难道是巧合?不会的!她首先就去摸了摸手腕上缀着的一个小牌牌。
这是一个铜铃铛手链,上面有个同样材质的铜牌,上面镌刻了她的名字‘莺莺’。这也是后来她被拐卖到京城宛平县,依旧是原来名字的缘故。
“这个小丫头叫莺莺?这个牌子上写着的。罢了,这样也好,懒得给个小丫头片子再取名字了,以后就叫她刘莺莺了。”
小铜牌上镌刻的字迹还很清晰,幼细的手指轻轻摩挲了一下,立刻确定了,就是‘莺莺’!
这个身子是她的,莺莺最后只能得出这样的结果——这个时候她的脑子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这都是什么事情和什么事情啊!
这种事情是超过了莺莺的见识的,如果是在普通境况之下,她恐怕好些日子都不能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但是今日不同,大概是她对七夕灯会这一天印象太过深刻了,这可是改变她一辈子的事情!
她后来十几年的悲苦,全都是在这一天酿成的。难道午夜梦回她就没有想过,如果能回到那一天就好了,改变那一切,她依旧会是赵莺莺,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赵莺莺。
所以她很快就反应过来,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一切,哪怕是个梦也好,至少在梦里她能留在她的家乡,留在亲身父母身边了。
等到她有了这个打算,才知道有多难做到!她现在已经被拐子抱在怀里了,之前之所以觉得眼皮沉重,那一定是因为被用了蒙汗药的关系。这时候能提前清醒过来已经很难了,然而手脚无力,想要再做一些什么是不可能的!
只是她到底不是一个真正七岁女童,她是知道这些拐子的手段的。这时候对方一定打扮地整整齐齐,至少并不像一个歹人样子。抱着一个女童,人家只当是爹爹抱着女儿来逛灯会的。
这喧闹的场面,自己贸然嚷出来,一个小孩子的声音,恐怕只有这个抱着自己的拐子听的清楚。这样不仅不能招来人帮忙,还会让这拐子知道自己已经完全醒了。到时候若他再有蒙汗药,自己就真的没希望得救了。
所以她并没有叫嚷,装作受了蒙汗药半梦半醒的样子,乖乖趴在这拐子胸口——天知道她有多恨,恨不得眼前这人即刻下地狱,受阴司刑罚!
这恨意全是她这些年的怨气所致,她的苦楚不正是由这个拐子造成的么!
只是再恨也必须忍耐,她打算积攒一些力气,在见机行事。就在等待的时候心念一动,偷偷从袖口蹭下一枚带着线头的缝衣针来。
这似乎是她从七岁之前就有的习惯,这时候她已经学针线了,总会在袖口别上一根针一缕线。或许这是她母亲教导她的,为的是应急方便。但这也只是推测,她其实并不知道真正的原因,只是留下了这个习惯而已。
她拿针穿过那拐子后颈上的衣领,只把红色的线头留下,算是做了一个标记,然后把真攥在手心不放开。
这时候拐子已经走到了人潮最多的地方了,穿过这一处就会越来越僻静。莺莺心中估计,拐子的落脚处肯定就在那些僻静地方,不然当初十几个孩子是怎么藏起来的?整日用蒙汗药也不能够啊,那非得把好孩子弄地痴傻了不可。
穿过虹桥附近,也就过了最热闹的地方。这时候莺莺手心已经出汗了,她一直没有等到什么机会,而现在已经到了最后可以反抗的地方,真的到了完全僻静处,那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第3章
大概是虹桥实在人多,根本不能穿过了。这个拐子是沿着小秦淮河往北去,到了板桥附近才过小秦淮河到北柳巷。
北柳巷因挨着小秦淮河,平常也是一道极热闹的街巷了。不过今日大概是因为人都涌到虹桥附近看烟火去了,倒是比平常冷清许多。除了各家开着的店铺,就只有零零星星的行人而已。
莺莺看在眼里,虽然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北柳巷。但心里十分清楚,已经过了最热闹的地方了,再往边上去只会更加少人,那时候就算叫嚷出来也没人来帮助。所以要自救,也就在这条巷子了。
她防备着抱着自己的拐子,这是一个身形高大的成年男子,她只有一次机会——一但一次不成,这样的男子拿住她一个小丫头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到时候她就只有任人宰割了。
任人宰割,那就是她之前经历过的人生了,一点都不会变化。
想到这里她陡然爆发出一阵极强的信念!她是绝对不要再经历一次那种日子的——皇宫生活将她的性子打磨地温顺沉默的同时,也带来了倔性。
她们这些宫女子就没有下不了狠心的,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毕竟在皇宫里她们就是最低贱的人,没有人爱惜她们。所以她们哪怕心里再伤心,把手掌心掐出血来,也见不到一滴眼泪。都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呆一会儿,也就重新带上笑脸该做什么做什么去。
所以哪怕是在梦里也好,倔强性子上来了,她非得救自己一次,改变自己的人生——哪怕是假的!
她屏住一口气,在这拐子看不到的地方眼不错看着这条街巷上的人来来往往。大概到了一个拐角,有一队人马出来。
这应该是个豪门人家,一队中有四五顶轿子,周围也有小厮,也有丫鬟跟着行走。因前头轿子是两顶并联出来的,所以离那拐子十分近。
莺莺心里知道这就是最好的机会了,赶紧把手上攥紧的那一根针下死力气给扎到那拐子的脖颈上。那拐子冷不防受了她这一下,疼痛异常,一下把她丢开手去了。
莺莺跌落在地上,顾不得脚崴了的钻心疼。立刻扑到那轿门,攀着车门帘子大叫:“拐子,拐子!有拐子!救我!”
事出突然,这一队大户人家的人马也是没应过来。不然也就不会莺莺扑到主人家的轿子上,小厮、车夫们都没有拦住了。
那拐子也是悚然一惊,莺莺就是打他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趁他疼痛的时候找到人呼救。他眼看着这个拐来的小姑娘一下竟挨到了这样大户人家的车轿,晓得就算胡搅蛮缠也不能的了。
只得恨恨地瞪了莺莺一眼,又恐怕自己被人拿住,赶紧趁着没人应过来,一溜烟转身跑走了。看方向是小秦淮河那边,那边人山人海的,他过去了就如同一粒沙子藏进了沙海里,再也找不出来了。
这轿子中本坐着一个四十岁上下的老爷,看上去是个读书人,十分正派。看到轿门突然出来一个小孩子,初也是一惊,后头听她叫嚷才知道这是遇到了拐子。
即刻吩咐家人去追那拐子,又看莺莺生的清清秀秀玉雪可爱,心里喜欢。就抱起她道:“你是哪里来的孩子?方才又是什么事儿?”
莺莺知道自己是得救了心下松了一口气,回忆着道:“我是赵家的孩子,和家人出来看灯,在那边热闹地方被个拐子拐了。我心里知道他是歹人,只是强他不过,直等到了这边见到老伯家的人才寻到了机会。把我娘给我别到衣领上的绣花针扎在他身上,他吃疼不过就松了手,我脱身下来立刻求老伯搭救——他不敢惹上老伯家这样的。”
这在轿子中坐着的的确不是普通人物,他正是如今扬州府的父母官,周知府。今日七夕灯会万民同乐,他也想看看这盛世风华,又不想惊动他人。便没有乘坐官轿,也没有打起知府的一应排场,只是微服做平常士绅,带着家人出门游玩。
他家并没有一个女儿,因此见莺莺口齿清楚条理分明,又生的清秀,本就有些喜欢。又知道她这样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