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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一看她不说话,眼珠子一转,扯开嗓门嚷嚷道:“陆秀,我喜欢你!!!”
听了这话,陆秀明明应该很生气才对,可她的心中却突然生起一丝甜蜜来,就好像她等他这句话,已经等了千百年了一样。
“秀儿,我爱你。”
三月初六,花溪镇四处敲锣打鼓。陆镇长家的千金就要出嫁了,嫁的是有名的富商兼大善人陈家的独子陈旭。
陈旭一脸严肃骑在马上,他不是不高兴,而是高兴得过了头,脸都笑僵硬了,再也笑不起来了。
这毛病,直到牵到了陆秀的手才总算好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按理来说,这时候应该是送新娘子进屋,新郎留下来敬酒。可陈旭不知道抽哪门子疯,硬是要跟着陆秀进去。好歹在场的人都知道陈旭乃是个一等一的浑人,索性就不理会他,任由他去了。
直到掀开陆秀盖头的那一刻,他才终于有了一种真实感。他娶到了陆秀,娶到了那个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人。
“秀儿,我的秀儿。。。。。。”
而此时此刻,就在院子中,突然显现出一男一女两个身影来。
“他们会过得很好吧,印光?”陆芫看着屋内的灯火,露出一个笑容来。
“会的。”知道此时此刻,陆芫的心结才算破了。
其实顾秀是不可能转世成人的,她若要为人,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世,而那么多世后,她和顾允之原本就不多的缘分算是彻底没有了。
也就是是说,尽管她成人之后,或许会有其他的缘分到来,但是那都不是顾允之了。不是那个她嘴上不说,其实心里面爱着的人了。
于是陆芫做了一件事。
她的心偏了。她用灵力和功德给她稳固了魂魄,让她得以转身成人,又将剩下的功德统统送与她,只盼着她转世之后能一生平安富贵。
等到她真的幸福了的这一刻,陆芫的心结才算没了。
如此,也不枉她唤她一句姐姐。
如此,也不枉相识一场。
“我再送他们一件礼物吧。”陆芫笑着拿出一个雕花的盒子来,悄无声息地将盒子放在了屋内的桌子上。
临走的时候,她最后看了一眼屋内,在心中默念道:“希望你一生平安顺遂,不再枉过此生。”
第二日,陈旭早早起来了,看见桌子上有个一看就很名贵的盒子,他拍拍脑袋,努力回想,始终也想不起来昨日桌子上有没有这个盒子。
直到陆秀起来了,梳洗完毕之后,两人才很好奇地打开了那个盒子。
盒子里面放着一个荷包,上面绣着一根竹子,说不上很好的绣工,看上去就像是个初学的人绣的。荷包已经很旧了,尽管看得出来有人精心保养着,可却耐不住岁月的侵蚀。
看着这个荷包,陆秀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熟悉。
她拿起荷包,却发现里面有个硬硬的东西,打开一看,是颗金黄的珠子,流光四溢,一看就不是凡品。不知道为什么,陆秀就突然知道了这颗珠子的名字来历。
福运珠,可增强人的福运寿命。
看着这颗珠子,陆秀的眼泪刷地一下就下来了。
唬得陈旭一愣一愣的,连忙哄道:“乖乖啊,别哭别哭,你哭得我心都啪嗒啪嗒的,等会儿就该碎了。”
她又被人逗笑了。
她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巧笑嫣然的女子来,莫名的,她就是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她的姐姐,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缘由对她好的人。
“芫娘,接下来你想去哪里?”
陆芫转身最后看了一眼花溪镇,无所谓道:“随便吧。”
狗蛋伸出小脑袋笑道:“那我选个地方好不好。”他眼珠子转得提溜提溜的,七七最喜欢吃东西了,他要选个吃食最多的城市。
索性没有目的地,也就随便狗蛋折腾了,陆芫随口说道:“好。”
“那我们就去苏州城!!!”
狗蛋比了个胜利的姿势,哪里真的遍地都是美食,想想就流口水。
第41章 四十一豆腐脑
苏州城在南玄的中心;四周有高山大湖;不但风景宜人,气候也极其温和;故而这里的神火节奏是极慢的,人们不愁吃喝,自然就有心情发展其余的了。
这里的美食和手工艺品堪称一绝。
唯有美食与爱不可辜负。离开花溪镇的陆芫心中难免也有些悲伤;可这一路吃吃喝喝过来,她慢慢又重展笑颜了。
而在美食上,七七和狗蛋展开了第一次争吵;七七率先说道:“明明就是甜豆腐脑更好吃!”哼,她嘟嘴的样子可爱得不得了。刚好最近陆芫特别喜欢给她梳包包头,这一衬托,那就更可爱了。
狗蛋虽然被美色所惑,却依旧表示不能站甜豆腐脑;他抱胸哼了一声:“胡说;明明就是咸豆腐脑更好吃。豆腐脑又嫩有滑;配上咸菜辣椒,简直不要更好了!”
七七从来不是个能言善辩的;她嗯嗯哼哼了几声;也想不出该怎么反驳狗蛋的话:“我不管嘛,就是甜豆腐脑好吃。芫姐姐,你说是不是。”她扯这陆芫的衣角开展撒娇*。
陆芫倒是没有被迷住,狗蛋先把持不住了,极其没有节操地妥协道:“甜的好吃,甜的好吃成了吧。”都是小姑娘吃的东西,哼。
这两活宝闹得连印光都传音问道:“芫娘,你喜欢什么口味的。”这印光整日的功力修为就用在这些地方的,弄得陆芫极其无语。
这话怎么回?难不成回她喜欢重口味的?
得了吧,真这么回了,说不定会出大问题的。
然而真正的吃喝是根本不在意一碗豆腐脑的甜和咸的,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上,只要是美食,哪怕就是地下的虫子,那也是可以吃下去的。这已经不是吃货了,而是吃神了。
此时的苏州城中,一家豆腐脑摊前,就站着一个根本不在意甜咸的小吃货,人家只要能吃,根本不在意味道。
这孩子生得很是可爱,却穿得破破烂烂的。你若是说他出生不好,像个小乞丐,那就他身上那身衣服,说出去绝对有人信;可你若是单看他那红润圆滑的小脸蛋,和肉肉的身子,那绝对是富贵人家娇养出来的啊。这年头,还能有乞丐生成这样的啊。
这卖豆腐脑的是个生得瘦弱的青年人,街坊都亲切地唤他“豆腐王”,原因是这人姓王,可你总不好叫人家“豆腐脑王”吧,这显得多老气多生疏啊,简化简化着就成了“豆腐王了”。
这“豆腐王”的豆腐脑是苏州城一绝,嫩滑无比,绝对是豆腐脑咸甜之争的终结者,因为在这里,你绝对是吃了一碗甜的想吃一碗咸的,吃了一碗咸的,想吃一碗甜的。
可这人有些规矩。一人一天只能买一碗,概不赊账,看不顺眼的人他是不卖的,一天只卖三百碗,卖完了就没了。
这还不算,这“豆腐王”今年已经足足三十岁了,早年间那可是不少的人来为他介绍对象,可人家愣是一个也看不上,拖着拖着,今年都三十了,这人还是不成婚。
也有那长舌妇在人背后嚼舌,说他是个老光棍的。这老光棍不但不想媳妇,他还不喜欢孩子。
周边的摊主都快看不下去了,那小吃货已经在豆腐脑摊前站了足足一个时辰了,那口水是擦了又擦,换家摊主,说不得看在他可爱的样子的份上,早就给舀上一碗了,可人家“豆腐王”是谁,人家根本当作看不见。
“豆腐王,你就给他舀一碗呗。”周边卖胭脂的小贩看不下去了,说道。
“豆腐王”眼皮都没有抬,冷淡说道:“我从不赊账,倘若你愿意为他付钱,那也是可以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分得清楚得很。
这下子那小贩不说话了,这“豆腐王”一碗豆腐脑得卖整整二十文钱,那哪里是他一个平民百姓吃得起的东西啊。更何况还是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儿买了。
既然不给钱,那就别说话。
人家“豆腐王”就是这么现实。
那小孩一面吞口水一面望着那热腾腾的豆腐脑,然而卖豆腐脑的人依旧不为所动。
小孩站的时间长了,渐渐的引起的注意也就多了。
一行一看就很是富贵的男女打城门外走了进来,那女子穿着朱红色的衣裙,戴着的首饰不多,却件件不是凡品。
那男子手上摇晃着一柄扇子,开开合合的,看上去有些风流,却不知周围围观的百姓只觉得莫名其妙。
这天儿都不热,摇什么扇子呀,德性!
这两人是苏州城出了名的小姐、少爷。那女子是苏州城城主家的千金,姓艾,人称艾大小姐,生得花容月貌,就是性子。。。。。。有点古怪。
至于那少爷,是苏州城一个世家的嫡子,一个表现欲爆棚的大家少爷。
这位安少爷,素日最喜欢的就是在艾小姐面前表现出自己的英勇无敌、善良大度的一面。
曾经这两人有这么一个笑话。
这位安少爷为了表现自己的英勇无畏,特意命令自己的家丁护卫扮作劫匪的样子,在艾小姐上香的路上跳出来打劫,到时候自己再从树上帅气一跃,成全一出英雄救美的佳话。
最后,成是成了,不过成了美救英雄。
原来那日当真有一伙贼人拦路打劫,抢的第一波就是安少爷派出去的家丁,第二波才是上香的艾小姐。
那日,那贼首老大笑嘻嘻换上了原本家丁的装备:“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这恶俗的话根本丝毫没有引起艾小姐的害怕。
可是艾小姐依旧是一副娇弱垂泪的模样,哦,她不是害怕,而是生来就是这样。
倒是她周围的丫鬟一个个瑟瑟发抖:“怎么办,小姐,我们。。。。。。”
此时藏在树上的安少爷自认为到了时候了,他帅气地从树上一跃,哎哟,差点就崴着脚了,他连忙站好,摆出一个自认潇洒的姿势来:“小小,你安哥哥来救你了。”
一众劫匪:妈的,这哪里跑出来的智障。
艾小姐开始拿出帕子抹眼泪,口中唱戏一样婉转返折:“噢,我的安哥哥。。。。。。”然后她放下帕子,接着说道,“安哥哥,你头上有树叶。”
安少爷顿时脸色一变,手忙脚乱的找树叶。
贼首:“够了,你们这是严重不尊重我,赶紧将银子拿出来,然后滚滚滚!”真是的,打个劫还要了老命了,现在打劫事业也不好做啊,这整天都什么跟什么的,富家子弟的生活他们不懂。
艾小姐依旧衣服风吹都要倒的柔弱样子,看得安少爷一阵行动,于是他冷哼一声:“小小,你就看看你安哥哥我有多英勇吧。”说完他就摆了几个花样子,冲了上去。
接下来的场面惨烈到艾小姐和艾小姐的丫鬟们都看不上去了。
原本尚且还算潇洒的安少爷,眨眼间就变得鼻青脸肿的。他爬起来用你无情你冷酷你无理取闹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劫匪:“大胆,竟然敢以下犯上。”这群家丁是不想混了!
“安哥哥,你。。。。。。”看见他这个模样,艾小姐又忍不住垂泪了。
“小小,你安哥哥我无能啊!!!”他引天长啸,随后脑袋一歪,就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