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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美集-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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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事情再发生一次!木老伯已经不在了,博美集经不起第二次……”
    罗剑浑身一震!
    那女人提到了博美集?
    罗剑拼命压制心头的狂喜,不行,还不是时候,还要再确定一下情况才能行动。罗剑紧握双拳,双膝剧烈地战抖,这代表着他的兴奋已经到了一个快要无法克制的地步。
    慢一点,再稳一点,罗剑深呼吸。
    他的视线不经意地下移,然后——猛地定住。
    震惊、疑惑在他的眼中交替出现,那当中还有一种名为恐惧的情绪。他看到一只手,确切地说,是一只左手掌。
    在女人面前的地上,一只人类的左手掌正在左右移动,罗剑听到的那些声音显然就是这只手掌发出的。
    罗剑扼住自己的喉咙,拼命压制自己想要叫喊的冲动。
    情况已经超越常识!罗剑彻底感到了身为人类的无力感,巨大的恐惧让他引以自傲的自制力几乎溃堤。
    “你为什么要吃了那个教授?”女人叉起手,“警告过你不可以贪嘴。”
    “好吧好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个教授破坏了约定,至少你也等我来处理。”
    罗剑拔出枪,已经忍无可忍了。显然此刻站在他面前的正是魏子汝一案的真凶。
    “不许动!”罗剑跳出去,用枪指着那只蠢动的手掌,想想不恰当,又去指那个女人。
    “呀~”女人惊呼,“你怎么来了?”
    罗剑拉开保险拴:“我要以莫当路3号别墅案件的嫌疑人逮捕你……和那个东西……”罗剑为难地看看那只手掌,手掌黄色的皮肤和整齐的断面让罗剑头皮一阵发麻。
    “我没想到会再见到你。”女人似乎一点都不惊慌,在罗剑慌乱的动作中,她俯下身捡起了那只手掌托在手心,轻轻地抚摸着那兀自蠢动的东西。
    “这是你……给魏子汝的手?”罗剑艰难地问,努力忽略自己想吐的感觉。
    女人点点头。
    “你就是博美集?”看到女人嘲弄的眼神,罗剑改了想法,“你是博美集那个组织的成员?”
    女人又点了点头。
    “魏子汝是你杀的?”
    女人摇摇头:“是被它们吃掉的。”她伸出手给罗剑看。
    这一次罗剑终于看清,那只手掌竟然是由无数蚂蚁一般的昆虫所组成,它们整齐地聚合,动作,看起来就如同一只真正的手。
    “没有区别。”罗剑冷冷地说,“我现在要逮捕你,你要是聪明就不要做徒劳的抵抗。”
    女人笑了,她又摇摇头:“你不应该抓我,是那个教授自己破坏约定。”
    这次轮到罗剑摇头:“你说什么我不懂?”
    “那个教授,失去了左手来找我,我给他换了这只手掌。交换的条件是,当他发现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时,他就要将那样东西给我。”
    “那个人一生自私自利,眼中除了雕塑什么都没有。所以他一直以为我要的只是个雕塑而已,虽然不甘心却也没有提出异议。直到不久前,魏建豫的一场重病让他终于发现自己最看重的竟然就是这个儿子。”
    女人遗憾地笑笑:“很可惜是不是?在他产生那个想法的同时,我们的交换条件便成立并开始导入执行中。他怕我夺走他的儿子,却又想不出办法来,他曾找过道士、找过保镖,找过各种各样的人来阻止无法预料却必然会实现的我的行动。然而,在我动手之前,它们就因为那个教授的违背条规而吃了他。”
    女人说到这里叹口气:“真是为难啊,约定的人已经死了,我就不能照条件所说的得到那个年轻人了,他的身体和灵魂多么美丽啊!”
    罗剑傻傻地望着那个女子,她说的一切都是罗剑曾经那么想得到的真相,但是为什么现在的罗剑只是感到恶心和……茫然,有些什么东西似乎从他脑海中一闪而逝,但是他抓不住。
    “算了,我要走了。”女人突然收敛起笑容,用一种冷酷的眼神看着罗剑,“我说过,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不想再见你第二次。我不知道你怎么找到这里,但是博美集已经不是过去的博美集,希望你好自为之。”
    说完这句话,女人转过身。仿佛与黑暗交融一般,在罗剑的眼前,女人的身影连同那只手掌一起渐渐地变淡,突兀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一直到很久很久之后,久到似乎已经过了几个世纪那么久,罗剑才终于被地面上闪过的一道光亮召回了神智。
    如同喝醉酒的人一样,罗剑恍恍惚惚地走过去,捡起了那发亮的东西。
    一把钥匙!
    罗剑无意识地看着那把似乎是赤铜做的造型古朴的钥匙,思绪还停留在那女人刚才的话中。
    罗剑不知道,现在他捡到的这把钥匙对于他自己将会是多么重要,那正是开启博美集和他自己过往的唯一而直接的通道!
    
     
   
第三十章 钥匙


    
    姓名:赤键性别:男年龄:外貌二十六、七
    职业:『骨错』店主职业:博美集南树墩20号
    “这个人看起来好凶啊,感觉像电视里演的杀手一样!”
    “虽然长相有点凶,不过也算是个帅哥啊~”
    “可是看起来实在太危险了啊……”
    “哇,妈妈,我要吃那个!我要吃那个啦!”
    从食客的中间穿过,罗剑寻找着自己邀约的人的身影,很快就在一扇屏风后面寻到了那个对象。
    “罗队,这里这里!”小金站起来招呼罗剑。
    “不好意思,来迟了一点。”摘下挡风镜放到桌上,罗剑说了声“谢谢”,喝光了服务员递过来的茶水。
    “没关系,我知道罗队你忙!”小金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与退役前相比,现在的小金已经显得有些发福了。
    大半年前,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小金被子弹击中,险些丢命。在康复以后,罗剑拜托以前的上司将小金调到了户籍管理处任职,也算是变相的让他退役了。
    “罗队,你还在查那个案子吗?”点完菜之后,似乎是斟酌了许久,小金开口问了罗剑这个问题,“博美集的……案子……”
    罗剑沉默了。
    跟在罗剑身边最久的人是小金,陪罗剑一起亲身经历了楚征宇和韩清音案件的人也是小金,对于罗剑执著脾气最了解的人还是小金,虽然退居二线,他还是能够时常从别人的闲聊中得知罗剑的消息。
    不要命的阎王罗,凶神恶煞,恶魔,这些称呼与以前那个虽然执著却开朗而亲切的罗剑是完全沾不上边的词藻,但是因为博美集的缘故,罗剑已经变得与以前大不相同。小金很想说服罗剑不要再去查那种离奇的案子,但是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做过刑警的人都清楚,一旦一个案子将你套住了,在没有彻底解决之前,人就会像犯了毒瘾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调查,就算多苦多累也不会放弃,这可能就是做刑警的魅力也是最大的危险所在。
    “小金,你最近身体怎样?头还会疼吗?”罗剑巧妙地转移了话题。小金当时中的那颗子弹正是在临近太阳穴的部位,由于被颅骨卡住才能保住一条命,但是却落下了记忆力差和头疼的毛病。
    “好很多了,罗队你上次给我介绍的中医很管用。”小金感激地回答,“如果没有罗队你舍命相救,根本就不会有现在的我,我家二老就常常挂念着让你上家里去坐坐呢~”
    “是吗,那就好。”喝了一口茶水,罗剑难得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其实今天找你来是有些事要拜托你。”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密封塑胶袋,里面装着的是一把长约七八公分的赤铜钥匙。钥匙的式样极其古朴,最前端大约三公分左右与匙面呈100度角翘起,上面有几个矩形齿孔,尾端则可以看到不规整的斜切面,似乎尾部由于某些原因断裂了一部分。
    “这是……”小金拿起钥匙来仔细观看,“罗队,你这把钥匙哪里来的,看起来很有些年份。”
    “可以确定吗?”罗剑关切地问,小金手里拿着的钥匙,正是他在那名与博美集相关的女子离去后捡到的那把。
    小金在进凶杀科之前曾经在反扒组待过,那时候他面对的犯人就是那些入室盗窃的罪犯,所以对锁很有研究,何况在这之前,由于小金父亲是个老锁匠,他本人也对古锁之类很感兴趣。罗剑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把钥匙带给小金检查。如果查出钥匙的来历,或许就能查到有关博美集的线索。
    “光用看的不好说,这样吧,如果可以,罗队你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尽可能地去查一下。”
    “三天!三天行不行?”
    罗剑在心里盘算,距离魏子汝一案的最后期限只剩下半个月,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到足够多的线索,如果失去这次机会,要再找出博美集,恐怕又不知是哪年哪月的事了。
    “好吧,就三天!”
    ****
    罗剑将机车丢在路旁,从眼前宽不过够一人通行且坑坑洼洼的路况来看,接下来的路必须选择步行。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有着这样那样的怪癖,有的人不喜欢别人找到他们,有的人则是不喜欢与他人接触,所以选择一处隐蔽的地方生活便成为一种上佳的处理方式,而这部分人一半是有钱人,一半是拥有稀世才能的人,小金给罗剑的地址的主人,两者皆是。
    “罗队,那位前辈脾气非常古怪,连我爸爸都没能见着过他一面,但是现在能够说出这把钥匙来历的人或许就只有他一个了,所以……”
    两个半小时前,小金给罗剑打了个电话,简短地说明了两件事:第一、钥匙的来历他判断不出。
    “这把钥匙就外形上来看并不特殊,但是细细追究下去,却会发现与之前所接触过的古锁钥匙完全不是同一种类型,它似乎兼具了几种钥匙的特征但又哪种都不是,很抱歉罗队,这部分,我实在是帮不上忙。”
    当罗剑绝望地以为追踪博美集的线索可能又要就此卡断时,小金紧跟着说了第二件事。
    “卞瑞厉,这位收藏古锁和钥匙的专家,可能会知道这把钥匙的来历,我这里有他的地址,但是罗队,我实在无法确保他会不会帮助你,甚至我无法保证他肯见你。家祖父与他曾有过数面之交,如果你前去的话,提一下家祖父的名字金缙光或许有点用。”
    于是罗剑开了两个半小时的车来到了卞瑞厉隐居的地方。
    可以说是完全乡下的地方!
    抬头看得到筑山的峰岭起伏,从走势来判断,这应该是筑山的西脉一支,四周全是一片连着一片的稻田,五六月的田中青绿色的麦苗已经长得颇为壮硕,间或还看得到头上披着毛巾的农民赤脚从田垄上走过,几只野放的山羊在路边悠闲地啃食野草。
    “大哥,跟你打听个事。”罗剑喊住一名挑担经过的男子,“卞瑞厉卞老先生的家怎么走知道吗?”
    中年男子放下挑子,上下打量罗剑一番,道:“找那人干啥呀?他都不乐意见人,电视台来了多少回了都让他给轰回去,他脾气怪,我们都不去惹他。”
    “电视台?”罗剑敏锐地捕捉到了中年男子话中的讯息,“什么电视台呢,那卞老先生还演电视剧不成吗?”
    “你连那个都不知道呀!”中年人听了罗剑的话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那你找他干什么来着?”
    “呃……是这样的,我是卞老先生朋友的小辈,家祖父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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