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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冰非寒吧。”赵子然进了会议室,看着面前的两个年轻人,看着林暮年说道。
林暮年的笔名是冰非寒,取自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意思,其实取这个名字的时候没别的意思,只是忽然想起这么一句话,最后就起了这么一个搁在后世看起来有些装13的名字。
林暮年越看眼前这人越觉得眼熟,却不记得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位老先生,所以很礼貌地站起身礼貌的点了点头,说道:“您好,我是林暮年,笔名就是冰非寒。”
“恩,坐吧。”赵子然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就做到了林暮年对面的椅子上,一落座,林暮年看着对面那老爷子腰板挺得笔直,仪态优雅,林暮年觉得这位绝对是受过很严格的礼仪训练的,不然不会行走坐卧都像是把礼仪练到了骨头里。
周飒看着眼前的人,微笑着冲赵子然说道:“赵先生,您好。”周飒的这位先生可不是客套,而是正儿八经的尊称,先生,是对那些有文化有才华的学者的尊称。
赵子然看了周飒一眼,点了点头,“周家的小子?”
“是,真是许久没见到您了。”周飒笑着说道,这位赵子然赵老先生和周飒的爷爷是不错的朋友,以前一起蹲过牛棚的那种,之后后来因为一些政治上的因素,两人的联系就断了,主要是周飒的爷爷不愿意拖累赵老这样纯粹的学者,所以才主动地断了联系,没想到这次陪着林暮年过来出版社居然能碰见。
“你爷爷那老东西还好吗?”赵子然冷着张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和周飒的爷爷有什么深仇大恨呢,但其实两个人打年轻的时候就是知交好友,一起上的中学后来又一起出国留学。两个人的关系其实非常好。
“爷爷他如今在南边休养,日子过得还不错。”周飒笑着说道,周老爷子自打儿子在卫生*部当了部长,他就辞职了。反正他就周飒父亲这么一个孩子,周飒父亲的职位稳定了,他也就顺势退了下来。毕竟当年受了不少的罪,就连骨头都断了几根,如今年纪大了,那些毛病就都找来了。
赵子然点了点头,就开始和林暮年聊她小说的事儿,林暮年的小说虽然写的是青春和爱情,但是文笔细腻,扬葩振藻,最主要的是情文并茂,很合他的心思。所以才会在例会上推荐林暮年的小说,并且出版了。
等签完了合同除了出版社,林暮年才想起来自己在那见过这位老爷子,她以前看的几本小说还有文学评论书籍全都有这位老爷子的照片,要知道她看的那几本小说可不是什么小言,而是那种特别正宗的官方推荐的那种书籍,还是得了奖的那种。
“早知道该让赵老师给我签个名的。”林暮年站在出版社大门口,一脸的遗憾,赵老先生除了是个很有名气的作家之外,他还是个很牛的书法家,一平尺十几万的那种。
“怎么了?什么签名?”周飒推着车子过来就听见林暮年在哪念叨什么签名,奇怪的问道。
“那位,那位可是大作家、大书法家、文学评论家赵子然,我居然才想起来。”林暮年冷着张脸说着懊恼的话,看着反差感特别的强烈,看的周飒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你还真是!”周飒被林暮年逗乐了,他还真没想到,暮年平日里那么冷的性子,结果搞了半天其实是外冷内热。
“笑什么啊。”林暮年正懊恼着呢,这就跟追星族到了自己偶像跟前结果忘记要签名一个意思,实在是后悔啊!
坐上车子的后座,“驾,回家。”林暮年拍拍周飒的肩膀,笑着说道,其实今天一天还是挺开心的,至少签约的事情非常的顺利。
“好嘞,姑娘坐好咯。”周飒像个店小二似得吆喝了一声,然后骑着自行车窜了出去。
到了周飒家,林暮年就进屋去收拾行李了,她可不打算在周飒家过夜,一会儿还给回学校呢。看着已经睡醒了的小黑狗,睁着滴溜溜的圆眼睛,别说还挺可爱的。
“周飒,你快看,小狗的眼睛睁开了。”林暮年拉着周飒的手,把周飒拽到椅子旁边。
“还真是,小东西长得还挺漂亮,给起个名字吧。”周飒笑着说道,对于猫狗他其实并没有太过喜欢或者讨厌的感觉,简单来说就是无感。不过既然暮年喜欢,他自然也会好好的照顾小狗。
恩~~林暮年手指点了点趴在自己衣服上面的小狗,想了下,说道:“要不叫小黑吧,不是说贱名好养活吗~~”
周飒嘴角抽了抽,觉得以后生了孩子绝对不能让自己媳妇起名字,“你喜欢就好,就叫小黑了。”周飒一脸赞同的说道,完全不顾可怜的小黑被取了一个这么挫的名字。
当然现在的小黑还不知道小黑这个名字有多挫,所以林暮年小黑小黑的叫了它几声,它就很高兴的认下这个名字了。
晚饭是周飒下得厨房,因为回来的完了,而且待会儿还要送林暮年回学校,所以做的稍微简单了些,中午做炸酱面还剩下一些面条,周飒干脆做了西红柿煎蛋炒面,里面还放了炸鸡蛋和咸菜丝,虽然样子看起来不怎么漂亮的,但是味道绝对好。
林暮年算是看明白了,这男人做饭确实比女人的好吃,周飒的这手艺比她可是强多了,她知道的菜谱不少,刀工其实也不错,颠大勺也没问题,可做出来的东西就是味道一般,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们家就是,她爹还有两个哥哥做出来的菜味道就都很好,她和她妈这两个经常下厨房的,反而做出来的味道一般,这你说找谁说理去!最后林暮年也就只能安慰自己说,这是天赋问题,和自己没关系了。
吃完了饭,林暮年拽着行李箱被周飒送回了宿舍,上去之前两个人约好了,明天早上周飒过来接她,一起去周飒家看书。
第94章
94
因为还在放假,林暮年同宿舍的丽萨出去玩了,所以就只有林暮年一个人在,所以林暮年还是很享受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光的。
不过收拾行李的时候林暮年才想起来呆在自己行李箱底部的那株莲瓣兰,结果等拿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些蔫巴巴的了。
其实这也赖林暮年自己,把兰花往箱子里放的时候忘了用异能保护一下了,结果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看着手里蔫头巴脑的兰花林暮年叹了口气,找了找了个纸盒子,又去外面铲了些土,把兰花种在了里面,然后洗澡之后直接抱着兰花开始修炼,第二天修炼结束的时候在看,兰花已经恢复了往常的风姿,亭亭玉立的支起了叶子,花叶繁茂,非常的漂亮。
不过林暮年打算今天回来的时候买个花盆回来,不用多漂亮,但是至少不能用纸盒子养花。
林暮年起床的时间一向很早,几天因为修炼的缘故,所以气的稍微晚了些,下楼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现在是假期,学校的食堂是不开门的,所以林暮年打算出学校吃了早餐直接去周飒家,也省的周飒再过来接她一趟了。
结果林暮年一下楼就看见周飒站在自行车旁边,一脸微笑的看着她。
“周飒,你怎么在这?”林暮年背着书包连忙跑了过去,十月份的b市一早一晚还是挺凉的,周飒就算体质好,也禁不住他自己不注意,穿着一身衬衣西裤好看倒是好看了,可确实挺凉的。
“来接你去吃早餐啊~”周飒笑着把林暮年手里的书包接了过去放进了车篓里,“上车吧,公主殿下~”周飒笑嘻嘻的说道。
林暮年笑着点了点头,周飒真的是够很完美的男朋友,性格温和,有很有男子气概,遇见危险的时候能够保护女朋友,而且做事周全,林暮年觉得能找的这样一个男友真的是自己运气爆棚了呢。
两个人一起去校外吃了早餐,之后周飒有陪着林暮年一起去买了个花盆,才一起去了周飒家,看书学习。一连三天,两个人都腻在一起,知道假期快结束的时候周飒才因为要去别的地方出差,林暮年才恢复正常的生活,不过即使这样,林暮年每天也给往周飒家跑两天,毕竟她救回来的小黑还是只小奶狗,需要人给喂食儿。
“你这次要去多久啊?”林暮年看着周飒收拾行李,帮着一起收拾,顺便问道。
“大概给小半个月吧,不过可能会更短,别担心,我是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上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周飒笑着说道,他这次是去g省,那边是沿海开放的地方,商业比较发达,东西多,现在他们这边管的已经不严了,对于做生意什么的更不像以前那样严打严抓的,所以他才约了几个人一起去那边,他自己本身就有一条运输线,里面有不少车,这次打算开一个电器店,卖些电扇、电视还有电子表缝纫机一类的东西,现在人们的口袋富裕了,可他们这边电视之而立的东西很少,而且还需要票,所以这方面还是很有赚头的。
林暮年点了点头,“没什么危险就好,早去早回。”林暮年想了下,说道:“你今天送我回去一趟,我有东西给你。”林暮年说完就不说话了。
林暮年打算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一些成药给周飒带上,要是遇见个什么事儿也能应急救命,最主要的是给他一颗木系宝石的碎片,那可是比什么药都管用的东西。
“好,一会儿吃完晚饭我就送你回去。”周飒只以为林暮年要给他什么护身符之类的东西,所以并没有说什么。
因为明天就要走了,再回来至少给半个月之后了,所以给林暮年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味道超级好。
林暮年到了宿舍楼底下,“你等一下,我马上下来。”林暮年叮嘱一下,蹭蹭蹭的就背着书包上楼了,从柜子里翻了自己姥爷给她带来的金疮药还有护心丹,最后又找了空瓶子到了一小片木系宝石的碎片进去,那块碎片是所有碎片里面最大的,就算只剩一口气也能让人在多活几个小时的那种。
拿了三瓶子药下去,林暮年把最小的那个装着木系宝石的瓶子郑重的放在周飒手里,“这个贴身带着,算是护身符吧。”林暮年笑着握着周飒的手。
周飒看着暮年握着自己手的小手,笑了,反手把林暮年的手捂在了手心里,好小,他的手可以把林暮年的手完全的包裹住。
周飒一个用力,就把林暮年拽到了怀里,林暮年本来想要挣开的,结果却被周飒压着头按在怀里,“别动,让我抱一会儿。”
林暮年闻言,没有再挣扎,抱了一小会儿,周飒就放开了她,“这个,我会贴身带着。”说完,解开衬衫的口子从脖子上拿了个吊坠出来。
那是一条很漂亮的银链子,吊坠是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雕刻的是一只麒麟,林暮年看着周飒把那条链子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是我从小带到大的,送给你。”周飒笑着说道,然后骑着自行车离开了。
林暮年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手里面的吊坠,甜甜的笑了下,然后上楼了。
之后的半个月,林暮年仍旧照常上课,照常去周飒家看书,喂小黑,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身边少了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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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年,快走,今天食堂有红烧丸子。”林莉莉笑着收拾了课本,拉着赵梅一起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