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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色飘荡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奇…_…书^_^网|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满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挂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
13
接着的那几天,她刻意回避李维扬。她狠心地拒绝了他提出的约会。当她听到电话那一头他那把失望的声音时,她只是以沉默来回应他,直到他主动说再见,她才挂上电话。
那天晚上,油画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回避他,却无法回避不去想那个吻,也回避不了思念他。
她记得大概在她十二岁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欢那条裙子,可是她没有钱买。于是,每天下课之后,她都跑到那家百货公司看一看橱窗里的那条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当她再去到那家百货公司,橱窗里的裙子已经不见了。售货员说,那条裙子刚刚卖出去了。她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
那条裙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她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能够拥有;而所有的回忆,有天都会变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维扬这一段短暂的时光。
谁叫他出现得太迟呢?她只好忍心地回避他。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当她偶尔抬起头来,她发现李维扬就站在花园外面。
“对不起,门没有锁上,所以我进来了。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哦,没有。”她腼腼地说。
他在那张长条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来。
“你刚刚下班吗?”她微笑问他。
“是的。”他点了点头。
沉默了一阵之后,他又问:
“你没事吧?”
“没有。”她低下头说。
在花园里那支昏黄的灯下,他们各自占据着椅子的一端,低着头,望着自己的影子,以此来度过那段尴尬的沉默。
在同一张椅子上,他们曾是如此亲近,现在又被隔开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太残忍了一点。他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没有冒犯她。
没有做错任何事,她对他的感情,岂是一种施舍?为什么她要那样弃绝他呢?
“对不起……“她抱歉地说。
“我明白的。”他抬头看了看她,苦涩地笑。
在那短暂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谅解和明白。她是多么不愿意和他隔绝。
14
到了星期天,她准备出发去海边的公园。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每个星期天下午三点钟,在那里打棒球。这个约会,从来不需要在事前再确定一次。可是,这一天,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他还愿意看见她吗?
她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赴约,直到看见他如常在公园的石阶上等她,她才放下心头大石。
这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他们躺在草地上,看着夕阳西沉。他们聊到很多话题,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触及彼此的内心深处。
那个地方暂时还太脆弱了。
15
那天晚上,离开油画店之后,李维杨一个人,踏着沮丧的步子回家。刚才,当她跟他说“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他难受得好想立刻找一个地方躲起来。他抬起头,望着她。她那张脸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丽。他明白与谅解,她不能为他敞开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们坐在同一张椅子上,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他们在月色下聊天、喝酒、吃面包、看油画。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倏忽间却要醒来。他从没试过如此隔绝和难堪。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们坐在那张沙发上聊天,她挨在一边,他就坐在她脚边。她问他是否相信有三个人的爱情。他回答,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他为自己所说的话而伤感。三个人的爱情,不能永恒。
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她其中一只脚无意间搁在他的膝盖上。她沉沉地睡着。他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脚背上,好使她那只脚能够稳固地搁在他的膝盖上。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卑鄙,趁她熟睡的时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脚上。可是,他没有别的办法,她醒着的时候,他没有勇气。
他看着她那张脸,脸上的疹子丝毫无损她的可爱。他其至有些感谢那些疹子。没有那些疹子,他不会和她这么接近。他为她拨开耳边的头发,小心翼翼,生怕弄醒她。他静静倾听着她的鼻息,痴痴地看着她那张脸。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爱藏得深些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受的吗?他全然失败了。他多么希望她能被他所爱。他好想吻她,但他不会那么卑鄙。
如果她忽然张开眼睛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脚背上,他将不知道如何自处。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爱着她。
他终于明白被酒保所爱的那个女孩的心情了。她怀着罪疚爱着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选择而其实没得选择。
他把她的脚轻轻的移开,站起来,把她身上那张滑到腰间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离开。
带着那段心荡神驰的秘密时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雾水,点点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轻更快,满载着幸福的爱情。
几天之后,她脸上的麻疹全部退了。她嚷着要他带她出去吃饭和跳舞。他乐意让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延续下去。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色昏昏。
她说:“这么晚了……”
他愉快地说:“还早呢……“他还想陪她跳几支舞。
他和她战战兢兢地走着,他预感到那个时刻将要降临,没有办法回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当她忧郁的提到这天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很远。那一瞬间,不舍的感觉是那样强烈,他抓住她两条手臂,把她抱入怀里,激动地吮吸她的舌头和嘴唇。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再次幸福地降临在他身上。假使分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愿意用他的爱把她包裹起来,使她不至于太孤单。
一路上,他紧紧握着她的手,那是一只他期待已久的手。他从没试过和她这么接近。这一时刻,好像是理所当然,又曾经遥不可及。长久的暖昧终于变得踏实。
道别的时候,他腼腼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轻轻的一挥,傻气而动人。
怀着恋爱的激情,他躺在床上,回忆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个细节直到晨光曦微。他满心欢喜的打电话给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电话那一头,她的声音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冷漠而陌生。接着的好几天,她刻意地回避他。他的心很乱。她是在生他的气,责怪他破坏他们之间这段纯真的友谊,还是她根本没有爱上他?
他感到自己被她弃绝。他对她的爱,变成他加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着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画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话,他可以只是在门外看看她。
油画店的灯亮着,他不舍得只是在门外看看她。他推门进去,看到她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那张脸,苍白而失落。当她说“对不起“的时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当作没事发生?”,那一刻,所有凄然的感觉都涌上心头。
他离开油画店,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几岁,头发有点白,有个明显的小肚子。男人热情的叫他:
“李维扬,你认得我吗?”
他搜索枯肠,完全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学施正贤!”男人说。
他完全记不起他有一个这么老的同学。
为什么一个人在心情糟透的时候,总会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记不起的旧同学或旧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