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雪,这位外人眼中的易家继承人,将会成为整个古都的笑柄,估计易家也会对此有所表示,最大的可能是对外宣布取消易飘雪的继承人地位。
虽然这对易家并不是影响很大,但可以肯定,这次事件,唯一受到伤害的就是易飘雪。至于李金的遭遇,就不在他考虑范围内。只是在临走的时候,看了一眼李金,没有任何表示。
叶为离开后,几位庭警稍微收拾了一下残破的控方席位,然后法官宣布继续审判。
既然控方全员缺席,那就只剩下辩方做最后陈述。
此刻这场审判进行到这里,显得更像是一场闹剧,易家,特别是易莫野,简直就是来搅局的,不仅仅是陪审团,就连得到过某种叮嘱的法官,都对易家的表现极为不满,认为他们简直没把这场审判当回事。
不过法庭既然开席,无论好坏,总要有个结果。
黄律师站出来,做最后的陈诉:
“尊敬的法官大人,及陪审团成员,请让我首先阐明一点,身为辩方律师,我为控方在法庭上的所做所为感到羞耻,为控方的粗心和随意感到愤怒,这是赤裸裸的对法庭的蔑视。很难相信,一个可以在如此庄严神圣的庭审现场,都可以采取武力威胁的控诉方,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干不出来的。我为今天和这样的控方进行辩论感到羞愧,同时也对法官和诸位陪审团成员表现出来的高度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感到钦佩,因为你们,才是这场庭审能够顺利进行下去的最大功臣,请让我对诸位表达最深沉的钦佩!”
说完,黄律师对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弯下腰,这个动作,瞬间抓住法官和陪审团成员的心,无论此刻抱有什么心态,对黄律师的这番话都无法进行辩驳,甚至连旁听席上都响起违规的掌声,为黄律师的风采喝彩,特别是看到控方的表现后。
等法官喝止了旁听席上掌声,黄律师才再度说道:“有鉴于此,我充分相信法官大人和陪审团成员的专业和公正,因此,我也充分相信,凭着诸位的专业和公正,一定能够从已有的证据上,确认我当事人的无辜,我期待诸位的宣判!谢谢,我的陈诉完毕!”
这次没有掌声,只有敬佩的眼光。
法庭和陪审团成员商议了一下,决定休庭,等陪审团成员认定事实后,再由法官进行法律方面的宣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起点新人辰纪思寒的《神武奇魔传》,第一部作品能达到如此水平,很是不错,比平凡当年强多了,值得一看!
第一第四十二章 庭审落幕与乌凤归来
“我说李金学弟,能够和我说说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休庭后,黄律师回到席位上,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低声询问李金。一旁的王警官也露出相似的表情,估计他们已经看出来,刚才发生的事情肯定和李金有关。
特别是控方律师播错影像这段,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联想到李金当时那抹怪异的冷笑,黄律师可以断定,李金一定做了什么,只是不能确定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面对两人探询,李金淡然说道:“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在这法庭上有人暗中保护着我,王警官,难道不是你安排的人?”他说的是实话,他能感受到有这么一个人存在,特别是易莫野两次都被悄然制服,更是证明了这点。但他也有所隐瞒,那个播错影像的桥段,就不折不扣是2号的手笔,可2号的存在已经是他最大秘密,他绝对不可能这么泄露出去。为了避免精明的黄律师怀疑,只得抛出另外一个大实话。
王警官先是点点头,随即愕然的看向李金:“你难道不知道是谁吗?可以不动声色的制住六级战士,我手下还没有这样的能人。”
李金露出思索的表情,最后摇摇头,很肯定的道:“我的确不知道是谁,如果名校长还活着,估计有可能,毕竟他是七级战士。”
王警官听到这话,神色一动,似乎想到什么,但却没开口,反到坐到一边想着什么心事。
黄律师一看就明白,王警官是知道点什么,但不想告诉李金,顿时产生错觉,以为李金真的不知道是谁在暗中保护,至于播错影像那段,也被下意识的归结到此人身上,压根没怀疑到李金。毕竟李金当时就站在那里,众目睽睽下,也没见他做什么动作,就算想怀疑,也无从怀疑起。
以黄律师的机灵,当然不会逼问王警官什么,见他不说话,就转向李金,很有些感叹的说道:“原本以为这是一场艰苦的战斗,就算已经有了充分准备,我对取得预定目标也只有三分把握,毕竟控方的证据准备的很充分,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互相印证下,就算我舌吐金莲都没法翻案。谁知,法庭上竟然会出现这么大的乌龙,实在是让人感叹。”
“难道你就不担心,法官和陪审团被对方收买,所以对方根本就不用顾忌,因为无论如何不合理,他们都可以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李金对黄律师此刻的放松还略微带点不理解,想要问清楚。
“你以为王警官坐在这里仅仅是保护你的安全?”黄律师没有回答,反到神秘的对王警官努努嘴,神态充满笑意。
李金微微想了一下就明白过来,易家在古都,远远不能和王家相比,既然王家已经对自己示好,就算不能出面直接和易家对抗,但稍微使点手腕还是能够的,只要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在这场审判中,稍微有一点公正之心,就能明确判定胜负,以王家的势力,做到这点轻而易举,这也是黄律师如此放心的原因。
想到这里,李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王警官,心中生起一种明悟:就算在崇尚民主法制的联邦,要想获得公平和公正,仍然需要势力和实力。
或许,这才是隐藏在联邦法律背后的真实!
抬起头,一个金黄色的天平印入瞳孔——这就是代表联邦法律,喻示着公正的黄金天平。
“在想什么?”黄律师随意问了一句。
“在法庭上,只要你捏造的谎言让人找不出破绽,那它就是真实的,而其余真实都是谎言!”李金若有所感的说了这么一句,让黄律师深有同感的点点头。
捏造证据的事情她见的多,但大多数时候,就算你明明知道对方在撒谎,但你如果无法证实,那就是会被法庭采纳的真实。比如这次,控辩双方都知道对方在撒谎,但还是要进行这种谎言中的较量,以期让自己的谎言被法庭接纳为真实。
虽然很无奈,但这往往就是法律审判的现实!
提到这个话题,似乎也让黄律师意兴阑珊起来,毕竟自己这次也做的不光彩,维护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同样也是说的谎言,就算现在得到想要的结果,也只是谎言的胜利,并不值得大说特说。
王警官因为想着什么,所以没有开口说话,而黄律师因为兴致不高,也不想再说话,而李金,更是不会主动聊天什么的,辩方席位顿时陷入安静中,只有几个想偷偷采访李金等人的记者,被随行的特警拦住,发出一点嘈杂。
就在这种各有心思的安静中,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再度出现!
习惯的起立坐下后,法官拿出宣判的电子文告,一板一眼的宣读起来:
“……联邦公民易飘雪控告联邦公民李金‘恶意致晕,迷奸未遂’一案,本院受理后,按照联邦法律,组成合议民事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案件审理,两位当事人及其诉讼律师皆到庭参加诉讼……经陪审团进行了事实认定,本席根据事实认定选择了法律适用条款,本席宣布,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场中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听法官的最后宣判:
“……控方易飘雪诉称……辩方李金辩称……以及相关证人述称……经审理查明,并得到陪审团的事实认定……本庭认为,控方‘恶意致晕’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因此本庭予以支持,‘迷奸未遂’证据模糊,事实不清,控方存在着谎言隐瞒的迹象,本庭对此予以驳回……
……现根据《民事纠纷适用法则》第三十六条二十六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联邦公民李金因对联邦公民易飘雪实施了恶意致晕,将被判处强制轻度劳役三个月,因控方存在着重大隐瞒事实迹象,控方相关的民事赔偿,本庭不予支持
……本次审判产生的费用一共为……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其中因为控方存在着严重违法嫌疑,以及多次捣乱法庭审理,并损害法庭公物的恶劣行为,经过本席合议,决定诉讼费用由控方承担百分之九十,辩方承担百分之十,并额外追究控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损害法庭公物的行为……
……如不服本庭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法官……陪审团成员……记录员……于公元2376年9月28日……”
听到最终宣判结果,所有人既感到意外,也感到应该。意外的是,明明有多方证据证明易飘雪本身就是个性观念比较开放的女性,相对来说,李金的自诉可信度要更高一些,如果按照这个自诉判断,李金当时迷晕易飘雪的行为应该算自卫,但为何还被法庭认为实施了‘恶意致晕’,并对其进行惩罚。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场审判应该是易家赢了。
至于应该,就是经过这场有些闹剧的庭审,大家都认清了一个事实,相比于易家,李金是处于绝对的弱势一方。他也许喜欢易飘雪,有过某些不切实际的念头,都可以用年少来解释,毕竟每个人都年轻过,对他的某种观念和行为,也充满善意的理解。
就算李金不能接受易飘雪成为性知识教育的专家人物,两人因此而闹翻,也值得同情,毕竟东大区的某些观念,远远比不上西大区。相比易飘雪招揽不成,就施展各种手段的做法,李金要显得正直高尚的多。所以法院宣判‘迷奸未遂’不成立,是合情合理的。
当法官宣布庭审结束,一些人议论纷纷的离开,还有一些人围向李金,想从他这里得到一些新闻。
王警官找人挡驾后,护着李金从侧门离开,匆匆登车,绝尘而去。
远方,刚安排人将易飘雪送回的叶为看到王警官等人的离开,想了想,打开通讯:“家主,官司我们赢了,但只有‘恶意致晕’得到法庭支持,后面的被法庭拒绝,我们要不要上诉?”
“上个鬼的诉?”易震风传来的声音显示他火气很大,还带着不安,“现在那还有时间管这个案子,你快回来,出大事了!”
叶为不清楚发生什么事,不过见易震风也不愿意追究下去,也没多说,上了浮游车,离开法院!
当李金三人的浮游车拐上通往第三医院的空中通道时,王警官转过头,望着身边的李金笑道:“没想到这样也能让‘恶意致晕’成立,不过不要紧,对劳役的执行,是由我们警察总局进行分配,并派人监督的,李金先生只是轻度劳役,不会很繁重的。等我回去查查,看看分配到那个政府劳务部门中混过三个月。”
劳役,一般是对触犯了联邦治安,并对他人造成一定伤害,但又够不上刑律标准的一种强制性的惩罚措施。根据情节的不同,可以处以轻度,中度,重度三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