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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我的小女儿
詹姆斯邦德,哇擦,太看得起我了吧,暗杀一个大主家用007。美国方面还扔了几十万军队,哇擦,太给面子了吧,英国和加拿大在干吗,保持观望模式。
观摩你个鸡蛋啊,背地里提供了几百万发把阻击枪子弹,还送了几十万驱逐舰,天哪,这是要开二战的模式吗?
我什么时候这么天怒人怒了,这么看的起我好吗?
邦德。
怎么了?我们这样好吗?
没办法,像我这样的人,从来都是拿钱办事,不站在正义的那一端,詹姆斯邦德拿着手里的walther ppk,他的身上吊坠着一颗子弹,这颗子弹曾经要了他的命。
目标在七号楼,左度七十八号视角。默克大楼是迪拜最高的楼,曾经是所有想要自杀的人最好的天堂。
知道了,德普,用你的剪刀手。
是,邦德。爱德华很快便剪出一条适用于攀爬的吊索。
詹姆斯知道自己会死吧,右脸颊的刀痕是二战的时候留下的,右手背的疤痕同样是苏联起义的时候留下的,只有左肩上的疤痕,不,应该是牙痕,那个女人哭着自己一定要活着回来。
詹姆斯邦德想着,怎么舍不得,都是要做一个特工啊,为英国情报局工作,实在是一种使命,哪怕是杀的人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死了的人。
来的时候就开着阿斯顿马丁,英国给他配备了最好的跑车,并配有杀人执照,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敌人吧,有的人甚至为了得到我一张照片,不惜宿风小巷,等了三天三夜,只是最后还是死了。
如果詹姆斯邦德有一条底线就是阻止野心,在他看来,这个叫vink的男人已经在世界上有太大的影响力了,所以必须死。
对于这个男人,是一种恐怖,但是就算是再困难,只要他坐上这辆车,车里面的椅子就会爆破,弹射椅可以把那个男人弹到天堂的,就算是车里后备箱的导弹都可以把穷追不舍的直升飞机击落在太平洋。
爱德华想起第一次进入白金汉宫的时候,被英国女王邀请着参加开幕式,两个人坐着直升机,空降到奥运会的场馆,那一刻对他而言是,前所未有的荣耀。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伊丽莎白女皇的话,我会那么听,但是对于杀掉这个男人,是我的使命,女皇也阻止不了我的。
那二十七吨的大钟被敲响,美国队长看着自己的手表里面弹出的弹幕,行动开始了。
kill…v。
蜘蛛侠想着自己大概把金刚叫过来,最好让教授支援火箭,那十几米的高空该死的涂满了胶水,虽然不致命,但是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秒钟就会被这群魔鬼的机枪命中。
干完这一票,就可以和八爪女去买钻石了,明日帝国是英国的,日不落帝国。
钢铁侠躲过了一枚巡航导弹,该死的,这玩意不是只有美国出厂的吗,不好意思,中国制造。
就算是把量子扔进去都要干掉他,绿巨人抽过一支烟,冲了过去,一身毒液像是七十八道射线一样重洗着防弹玻璃。
史蒂夫想着自己的曾经,一个瘦弱的男孩在贫民窟那种环境,生活下来,身体瘦弱的不成样子。
当fbi喊着可以改造身体的时候,但同样伴随着百分之九十的死亡率,只有一个史蒂夫的孩子举起了手。
力量可以不费力的爆破一栋七米高的大楼,速度可以快速的攀岩在五十米深的地平线,唯有一样是耐力,彻底的成为了比钻石更坚不可摧的东西。
他说,孩子,你的耐力实在是太可怕了,但是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我知道你应该有一段惨痛的不堪回首的经历,我不想提起他,但是现在请允许我郑重邀请你,进入fbi。
一共接了三个任务,一个是杀了希特勒,一个是暗杀罗马教皇,最后一个是这个叫vink的男人。
史蒂夫其实不想杀人的,可是有些事明知道会死也得去做。
从他拿起盾牌的时候,美利坚就已经在他心上扎根。就算是之后曾经掉入大海,在地中海那七年的荒岛逃亡的日子里面出生入死。
我知道,一次次都是近乎不可能,我在近乎这两个字差点死了十七次。
你以为暗杀希特勒只是一个任务吗,要知道如果一次成功就是一次,但是只要有一次失败,那么就是十七次都得暗杀。
史蒂夫…美利坚,这个把国家的名字放进自己的姓里面的男人,红白蓝的衣服上面十七颗星星,是美国的国旗,最上面的还有一个人。
在二战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大洋彼岸一个叫史蒂夫的人已经开始在珍珠港的时候,就开始开着阿姆奇轰炸机进行东京连续十天的空袭。
我是美国人,他愤怒的拳头打在自己的胸口上。
你以为我不怕死吗,你以为我不会死吗,只是有些事,就算是死了也要去做,当他看着德意日的轴心国的时候,他说了那么一句话,得到了所有人的尊重。
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大兵,不是什么幸运儿,我唯一有的是一颗爱国的心,一个盾牌,还有
一个流浪的身份。
二战结束后,美国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史蒂夫拖着黑豹走了,盾牌被收走了,这个英雄离开了。十年后,一个暗杀vink的计划让他重新出来。
他说,给我一支m1911大口径威力全自动手枪。还有我那块盾牌就好了。
男人看着他,地上放着一份资料。
纳粹德国的军队长驱直入苏联的时候,甚至已经兵临莫斯科城下的时候,苏联已经准备投降了,说干脆解体吧,史蒂夫作为一个普通的美国大兵,第二天就把那边的将军的头颅扔在了城下。
日寇在美国珍珠港进行一波又一波的大规模扫荡的时候,史蒂夫就拉着阿帕奇炸了东京,七天七夜。
美国的飞虎队开道中国的时候,你知道因为飞虎队的队长是中国人才愿意过来,但是史蒂夫作为一个美国人,像是白求恩一样,过来了。
那是1941年,史蒂夫说,我喜欢中国这个国家,那时候一枚炮火炸在了他旁边,迎着他的脸。
其实对于美国人来说,史蒂夫暗杀了希特勒,是个英雄,可是美国人第二天就把他扔在了北海,冰冻,所有的传奇,就像是被历史凝固一样,飞鸟尽,良弓藏,走狗烹。
幸好他爱国,在几年后美国被麦卡锡统治的时候,史蒂夫拿起了那块盾牌,扔下了一颗火箭弹。
拿盾牌不是我怕死,是有些事不值得去死。
我从没想过活着,我还爱国,但是要是把这条命留给美利坚,我不会有丝毫的悔恨。
我已经三十七了,是个老男人了,开始留着深浅不一的灰色,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但我一直站在美利坚的土地上。
我的女儿死了,她给我送了一只圣诞老人的大红色靴子,然后第二天恐怖分子就杀了她,疯狂的恐怖分子把定时炸弹绑在了这个没有半点反抗的女孩身上。
我那次在出任务,美利坚答应我会保护那个女孩的,可是。
我可以良弓藏,但是我的女儿,我唯一的女儿。
我的胸口上有一个纹身,那是一个天使蓝色,白色,我的女儿是我唯一的信仰,但是如果和国家相冲突的话,
我只是一个人,不可能出现在所有地方,所有人,我只能站在废墟上,潸然泪下。
第277章 当我拿起盾牌的时候
当地时间为2001年9月11日。
“美国人来暗杀我的时候,知不知道本拉登已经准备去炸五角大楼了。”男人看着门对面的窗户。
“就算是知道了,估计也会这样选择的,主家的命比任何一个恐怖分子都重要。”
“你说像史蒂夫那种人,国家和女儿放在一边的时候,他选择了国家。”
“无法理解吧,他就是一个美国大兵,拿上了盾牌就是美利坚。”
“你不懂得,安千寻,他不知道的是,如果海豹突击队真的愿意保护他的小女儿那就算是本拉登都没用,那只是上位者铲除异己的一个阴谋,史蒂夫就是一颗棋子,从那个为美国研究超级战士的教授死去的时候,史蒂夫就已经开始怀疑了。”
“只是不愿意相信罢了,所以剩下的事就交给你吧,说不定还能说服他去刺杀美国那群元老。”
“哦,”安千寻点了点头。
十分钟后,大门打开,史蒂夫看见的只有一个小女孩,他突然想起了他的女儿,唯一一个最小的小女儿。
“你还是要杀了他吗?美国人曾经差点害死你的女儿了。”
安千寻明显看见那个叫史蒂夫的父亲颤抖着流下了眼泪,但还是抬起了手里的手枪。
“无论世界如何改变,我依然是我自己。”
安千寻想起主家说的一句话,史蒂夫几十年来把自己的所有奉献给了最前线,他不需要什么存在的意义,否则在二战结束后,这个英雄甚至没有出现在任何一个教科书上的时候,甚至被送到北海冷冻的时候,他就不会再出来了,许多人当他只是一个机器,
遗憾的是,生物药剂改变的是他的体型而不是思想,他不在于什么偶像之类的,只是拿起盾牌的时候为了美利坚的安全。
你知道的,他一直都像李飞刀一样,只想拿起盾牌而不是手枪。他希望守护,而不是无休止的战斗。
他是一个合格的美国大兵,但不是一个合格的人,父亲。
“你知道的,美国元老会几名成员在学校开枪,不惜一切,只是为了飙车狂欢,但是呢,为了维护和平的你,现在却在干吗?”
“这毕竟只是少部分人。”史蒂夫明显有些底气不足,他也痛恨那些元老,对于他来说,自己的女儿甚至有几次都被这群官二代调戏着。
但是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原则。
“是的,但是他们带走了大部分,超过五千人的性命。你还觉得他们只是粗心大意,还是熟视无睹呢?他们已经在危机整个世界的安全。”
“他们已经死了。”
“是的,他们死了,所以作为军人的你,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命令,去杀害一个英雄吗?”安千寻看着他。
“当我拿上这块盾牌的时候,我就已经失去了自由,我所做的事,只剩下命令。”
“那你的女儿呢,你真的以为是海豹突击队抵挡不住,
你真的以为,是恐怖分子?”
“看一下视频吧,还有录音。”
“真的要干掉史蒂夫吗?”
“这家伙杀了希特勒,东条英机,还有不少纳粹的余孽,影响力太大了,对于元老会的位置产生了动摇。”
“可是他不是已经去到北海了吗?”
“元老会要消除所有威胁,一切,哪怕只是百分之一的机会、都要扼杀。”
“所以这个英雄,他热爱的祖国,美利坚要用叛国的罪名质控他吗?”
“是的,纽约联邦法院会给他公平和正义的。”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前提是他能去到法院,至少在这路途中,阻击手的枪口就可以对准他了。”
史蒂夫想起了那个时候,枪林弹雨,这场权力的游戏,要杀了他,
你们杀了我可以,疏散群众好吗?
你们杀了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