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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下策,但大哥说过,一旦凑到钱,立刻就会将诅咒收回自身,不会真正害人的,没想到义真法师居然出手相助了。”
“易大哥,不说别的,单是那两个青花瓷碗的价值也不止千万了,何来缺钱之说?”马长珏问出了心里的疑问。
“因为祖训就是不得变卖祖产,否则十座坟也修起来了。”易汗青淡淡地说出这句话。
“你们家所做是极大功德的事情,义真法师是有道高僧,不会袖手旁观的。”
易汗青想了想,面带赧色地说道:“如果没有金尸蛊,我们家确实在做一件大好事,但经过我们兄弟俩这番胡闹,性质已经完全变了。”
“易大哥,你的难处我们可以体谅,任何人走到这一步使些手段无可厚非。可问题在于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事儿通报政府,由他们出面协调为袁将军建坟?”马长珏已经改了称呼。
“那是因为我家先祖不希望袁将军死后还被人打搅,一旦他的埋骨地被像咱们这样的人知晓,他还有一天安生日子可过吗?到时候再建成一个供人瞻仰的文物景点,那样真就……唉,斯人已去,何必再让他承受这些纷扰。”
易汗青这番话说得我们无不动容,他们一家人为袁精忠身后事已做到无微不至,完全将此作为整个家族的事业,一代代传承下去,最难得的是子子孙孙毫无怨言,完全按照长辈遗嘱,继承长辈遗志,无人推诿,无人退缩。袁精忠若泉下有知,应该也会原谅当年那些伤害他、唾弃他的同胞了。
想到这儿,我由衷道:“你们一家都是英雄好汉,我佩服你们。”
易汗青的表情却有些阴晴不定,犹豫了很长时间,他终于点点头道:“难也罢,容易也罢,这件事总算过去了。”
下山时,我问马长珏道:“小马哥,易汗青最后一句话似乎有些不太情愿的口气,是不是我多心了?”
马长珏看了我一眼笑道:“兄弟,我们不能对别人要求太高,就像易汗青说的那样,他们家族三百年来都为了一座坟墓操劳忙碌,这里面没有任何好处,得不到丝毫利益,只有无私的奉献,你还要让他从心底里认为自己所做的是一件无比崇高的事业,要无怨无悔……这人要么就是圣人,要么就是病人,反正肯定不是正常人。”
“小马哥,你这话说得太绝对了,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学习雷锋,助人为乐,人活着就应该有理想和信仰,付出比索取更加快乐啊!”
“我不否认雷锋的伟大,可假如雷锋有子孙后代,你让他们所有人都和雷锋一样,助人为乐,只求奉献不求索取,这现实吗?易家人坚持了三百多年,无论易汗青是否心甘情愿,至少他没有违背祖训,你还能要求更高吗?”马长珏一句话问得我哑口无言。
他说得没错,因为这个世界是现实的,谁也不能要求别人按照你自己的理想做事做人。可这最基本的道理被很多像我这样的人遗忘,大家都以最严厉的标准要求对方,却对自己放松一切要求,这是可笑的,更是可悲的,想到这儿,我脸上一阵发烧。
在义真法师的支持下,墓地终于建成了。那天,易汗青和他的家人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甚至连病入膏肓的易铁血脸上都有了些许红晕。那一刻,我既没有替他们感到兴奋,也没有替他们感到欣慰,我只是替他们感到轻松,就是那种终于放下千斤重担,直起腰深深舒一口气的轻松感觉。
做完这一切,易汗青将一张存有七十万现金的银行卡交给我道:“兄弟,麻烦你把这些钱还给义真法师,这是建造墓园剩下的资金。”
“易大哥,你就收着吧,义真法师既然给你这么多钱,自然有他的道理,你就别客气了。”
“这如果是你的钱我就收着,可咱们谁也不能慷他人之慨,这钱你一定要交给法师,否则……”
他话没说完,只见墓园所在地的村支书带着一个胖胖的中年人走到我们面前。村支书满脸堆笑地说道:“老孙,这就是我和你说的易汗青老板。易老板,这是咱们村子的种粮大户。你这片地就是他家的自留地,不过老孙最近手头资金周转有些困难,他想把自己家在村子里建的大房卖给你。我想墓地都修在这里了,你应该买所宅子,宅基地的过户手续你放心,我一定负责到位。至于价格,他买地盖房总共用了八十五万,发票收据都在我这儿,作价七十万便宜卖给你,装修和家具都是现成的。大屋子住七八口人没任何问题,你买了绝对划算,就算是二位互相帮助吧。”
我和马长珏互相看了一眼,也没说话转身离开了,这七十万显然是义真法师特意“拨给”易汗青买房子的钱。如果说易家为袁精忠奉献到了极致,那么义真法师对每一件将要发生的事情的预判也到了极致。
而我最大的收获在于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做很多事情未必一定要发自于内心,但只要能将正确的事情坚持做成,就是一条好汉。
第十六章梳头镜
一般来说,镜子确实属于诡异状况的高发物品,即便是普普通通的一面镜子,都有可能在特定时间、特定环境下,出现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奇特状况。
虽然“佛首”交易还是没有让我们赚到分毫利益,好在遇到了易汗青这样的人,这也算是这件交易的一个大收获吧。接下来这件物品却是和一般诡物不同,它不仅诡异更加凶险。
我之前说了,鬼镰刀因为其极度可怕的特性,最终被送去了一处特殊的保密之地封存起来,在那个地方存放着很多全国各地发现的类似于鬼镰刀的可怕物品。而这件物品就是即将被送去的东西,但是在送去之前,刘欢先联系了我们。
“那个人死亡的状态,我一眼就能分辨出他是被吓死的。”刘欢连说带比画地说道。
“能吓死人的东西我见过一些,先说说这件东西吧。”马如龙耳朵都支棱起来。
“具体情况我还没有掌握,只知道那人活生生被吓死在镜子前。另外还有一名躲藏在屋外的小偷被吓得失禁,后来他所交代的状况是非常可怕的。”
在刘欢的叙述下,一幕诡异离谱的事件逐渐浮出水面。
该那名小偷倒霉,事发当晚是一个降温天,黑夜中狂风呼啸。位于临淮区曹家路的一株梧桐被大风吹断了,断树又砸坏了不远处的变电箱,引起了曹家路多户居民家中断电。
那名小偷其实算不上是“职业窃贼”,他的主业是一名快递员。
在很多人眼中,快递员是一种毫无技术含量、毫无前途,却收入尚可的职业,非常适合那种身无一技之长,却能吃苦耐劳的年轻人。但在林峰的眼里,快递员却有一种任何职业无法比拟的“优势”—每当他敲一扇门时,便会猜测从那扇门后会出来一个怎样的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如果运气足够好还能遇到一个大美女。
就这点“乐趣”促使着林峰在快递这个行业里一干就是两年,在这两年中他几乎记住了自己“辖区”内每一户人家的人员构成以及房屋内的装潢情况。当然他主要关注的是美女,尤其是独自一人在家的美女。
从这点需求上来看林峰有轻微的强迫症,和不算太过分的变态心理。
所谓“变态”,主要体现在对美女他总有一种抑制不住想要“了解”对方的欲望。他想知道美女的洗澡时间、穿着何种款式的内衣、卸了妆是啥样、有没有男朋友……总之只要是和美女本人有关的一切信息,他都有兴趣知道。当然仅此而已,他从来没有破门而入强行和对方发生关系的想法,林峰从根上说就是个屌丝青年—又穷又矬又胆小。
在曹家路易茗小区里就住着一位让他特别想了解的美女。
女孩住在这个老式小区的底楼,和一个偏胖、皮肤黝黑的女孩共同租住在这间屋子里。林峰虽然每天工作都很忙,但每当来易茗小区送快件时他都会抽空观察“底楼女孩”的一举一动,很快便“调查清楚”两名女孩的身份—都是附近民营医院的护士。
一年后,胖女孩离开了。但美女并没有离开,她也辞去了护士的工作。几乎每天白天,林峰都能透过玻璃窗看到她慵懒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虽然没有工作,但她在网上购物的频率反而越来越高,什么东西都买,所以两人接触的机会也相应增加,林峰感觉最愉快的事情就是为这个女孩送快件。
强烈的好感,导致林峰将女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笑容、每一声道谢,都解读为这姑娘对他有好感,所以每当他进入易茗小区,就像跨入了天堂。直到有一天,他终于无法忍受“相思之苦”,鼓足勇气在快件的背面贴了一封求爱信。
女孩并没有直接拒绝他,而是打电话给快递公司投诉了林峰,并要求以后她的快件别让林峰送。
对快递公司而言,快递员骚扰客户是绝对无法容忍的行为。对林峰而言,不让他去易茗小区投送快件,也是一件无法容忍的事情。所以这名“尽职尽责”的快递员便辞职不干了。
林峰并不是白痴,冷静下来后,他还是能想明白:就凭自己,想追到那样一个美女,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何况,那个女孩这样的生活状态,是否因为她已经被人包养?这才是林峰无法接受的事实。
女孩在他心目中是完美的,绝不应该被人包养。有了这个疑问,林峰便抑制不住想把情况弄清楚,于是他趁夜潜入小区,因为只有晚上,一个人才会展露最真实的生活状态。
林峰选择行动的夜晚是个降温天,狂风呼啸,行人匆匆,小区里两名值夜的保安紧紧关闭值班室的门,在里面聊天。这使得林峰轻易便摸到女孩家的窗外,对卧室的方位他几乎和女孩一样清楚,巧合的是,女孩就像故意配合他一般,并没有拉上卧室的窗帘。林峰不需要靠近,躲在房前不远处一株枇杷树后,就能清清楚楚看见屋子里的一切状况。
卧室的灯雪亮,里面只有一张铺着白色床垫的大床,和窗边一架造型独特的梳妆镜。
镜子的造型十分别致,既不像西式又不像中式,材质有点像白玉。梳妆台前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几乎都是女孩网购、林峰亲自送来的,他能清楚地认出每一件物品。
片刻之后,穿着浴袍、头上裹着浴巾的女孩走进屋里,应该是刚刚洗过澡,因为开着空调,所以她衣服穿得不多,脖子、胳膊都露在外面,犹如牛奶一般白嫩。看见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林峰心里一阵抽紧,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随后女孩坐在梳妆镜前,开始涂抹各种护肤品,细致而投入。女孩美丽的背影在此刻的林峰看来,就像是一尊雕刻细致的女神雕像。就在林峰忘情观察时,一阵剧烈的寒风刮过,易茗小区外不远处的一株成年梧桐树被这股剧烈的风连根拔起,茂盛的枝杈直接插入不远处的变电箱中,随着一声巨响,接着附近所有楼顿时漆黑一片。不停冒出的电火花就像烟火一般,让瞬间沉入黑暗的区域又被一片刺眼的光芒照亮,借着短暂的亮光,林峰赫然看见屋内恐怖的一幕。
那女孩虽然身体依然笔直地端坐着,但脑袋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脸一直转到背部。
她直勾勾地瞪视着林峰,那雪白的面容、血红的双目,和之前美丽的女孩没有丝毫相同,加之通红双眼睁得滚圆,一张嘴咧到极限,露出满嘴雪白的牙齿。
“美女”对他露出一脸无比诡异的笑容。
这哪里是什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