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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召唤墓园-第2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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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习惯了以武力或者特殊能力来解决问题,遇事解决不了,那就是一个杀字儿。

    另外一种,则是智力派。

    比如雷诺,萝丝,哈里斯梅根。

    相对来说,这些人要理智一些,知道怎么去和敌人周旋,怎么以谈判的方式达到武力所不能达到的目的。

    偏偏,在哈里斯梅根的带领下,这一派在组织里是占据了上风的。

    萝丝看了一眼亚伯拉罕,道:“那你说说,你的用处在哪里?”

    唐顿急忙道:“我有办法让你们的主宰变成正常人,不再是克隆人的身份,和普通人一样能够生儿育女,能够长久地活下去!只要你们能够放了小南,我立刻就将这个办法交给你们。”

    唐顿和初生允有合作,知道初生演替的情况并不奇怪。

    萝丝也知道,没有生育一直是初生演替心中的一个痛楚。克隆人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寿命短,还有不能人道的问题。

    于是,她问道:“说吧!你有什么办法?”


第489章 梦为初生贺兰



    ps:赌咒发誓,明天肯定把欠更补完,出差刚刚回来!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但是初生演替还是没有找到离开这里的方法。

    肚子饿的咕咕叫,但是最奇妙的是,他的体力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

    没事儿的时候他会和卡尔文练上几招,等待发现自己还是打不赢,他就窝到墙角去睡觉。

    也许是一条静鹰司那些高刺激的药剂对他的大脑产生了某种奇怪的反应,初生演替这些天总是做梦,他会梦到从前的事儿。

    有些是被忘记的过去,有一些子虚乌有。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对力量的理解正在慢慢恢复。

    第一天的时候,他的刀法剑术都还很生疏,到了第二天,已经能够使用真正的屠龙十四式。

    不过,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那些梦境的内容。

    比如昨天夜里,他看到的那一切。

    他梦到自己成了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孩,在大雪纷飞的战场上流浪。和一个红发的小女孩儿一起,四处流浪翻找尸体,以求能够获得生存下去的物资。

    那个女孩儿叫做霍克斯,和现在自己的女友一样。

    “真是累,我有些走不动了!”

    “那我背你吧!”

    年幼的初生演替摇了摇头,拒绝了她的好意,因为他知道,霍克斯和自己一样累得不行。而且,自己是男孩子,怎么能让女人背?

    “没关系,你的哥哥和我姐姐一定会找到我们的,你不是常说吗?你的哥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可是已经过去好些天了。”

    “最后,他也一定会找到你的,我确定!”

    说到他的哥哥姐姐的时候,初生演替情不自禁地笑起来,他觉得有种自豪的情绪在心中蔓延。

    于是,初生演替乖巧地点了点头,然后嗯了一声,道:“那我相信你!”

    霍克斯拉起他的手,继续向前走去。

    那些尸体千奇百怪,那些绿皮肤的,就像是古代西方传说里的兽人,还有尖耳朵的精灵,道骨仙风的东方剑客,身穿铠甲的骑士和马匹。

    夜晚的战场上尸横遍野,到处飘飞着磷火,吓得初生演替直发抖。

    “别怕,很快我们就要穿过战场了。”

    不过是一饭之恩而已,这个名叫霍克斯的小女孩儿却因此而处处保护着他,这让他羞愧万分。有的时候,他甚至会想,如果自己不是好运捡到了那半块干粮,又将之分给了眼前的霍克斯。

    那么,自己会不会无依无靠地死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

    无力感和负罪感在他的心头蔓延,最后,他站在雪原上哭了起来。

    “你怎么哭了?”

    “以后等我长大了,成了男子汉,那么我一定给你买很多好吃的,来好好报答你!”

    霍克斯吃吃地笑起来,然后道:“那么,我们说好了!”

    “嗯,一言为定!我一定要成为勇敢的男子汉。”

    “你一定能成为坎帕斯,带领大家战胜所有的困难。”

    坎帕斯这个词汇似乎有些熟悉,初生演替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听到过。

    或者说,初生演替知道什么是坎帕斯,但是梦中幼小的他却并不知晓。

    于是,他问霍克斯道:“什么是坎帕斯?”

    “坎帕斯是拯救苦难的大英雄!小时候妈妈告诉我的,每次我肚子我得睡不着,妈妈就会给我讲大骑士坎帕斯的故事。”

    “那他一定很厉害!”

    “那当然了!”

    霍克斯爬上一块大石头,举起手中的匕首,大声道:“坎帕斯是世界上最厉害的英雄!将带领我们,让我们不再饿肚子!”

    “和我哥哥一样厉害吗?”

    “嗯!一样厉害!”

    “那我想好了,以后我要做坎帕斯!成为哥哥那样的人”

    时光流逝,梦中的他也逐渐成长为了少年,开始手持长剑,去和异族作战。

    因为骁勇,他逐渐受到人们拥戴,被推举为了王者。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他手持长刀,身旁还站着一个火发的女人和一个裹着头巾的少年。

    火发女人正是他的姐姐,也是哥哥的妻子。

    少年和他一般大,真是他儿时的玩伴,小nn。

    于是,他向自己的未婚妻霍克斯介绍道:“这是我的哥哥姐姐,初生演替、霍克斯,以及我的好朋友,小骗子nn”

    小nn不屑道:“我现在已经不是小骗子了,大家都叫我**师nn,**师梅林!”

    于是他也道:“现在我也不叫初生贺兰了,大家都叫我,坎帕斯!”

    梦境就在那一刻惊醒。

    卡尔文仍旧等着铜铃一般的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道:“你做恶梦了?”

    初生演替摇了摇昏昏沉沉的脑袋,道:“只是梦见了别人的人生罢了!”

    他想起梦中和自己重逢的那一刻,面前的“哥哥”手持命运忤逆者,卷曲的黑色头发,黑色的眼角。无论怎么看,都是自己没错。

    自己的梦是梦不见自己的,所以,那并不是属于初生演替的梦。

    传说中,双胞胎有时候会有心电感应,偶尔会听见对方的想法,做和对方一样的梦。可是,初生演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家人,更不要说双胞胎了。

    但是就血缘来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同他的关系比双胞胎更亲密万倍。如果只从遗传学上来说,他们完全就是同一个人,那就是初生贺兰。

    所以,这个梦是初生贺兰的,而不是自己的。

    梦中的那个小孩儿,很可能就是初生贺兰本人。

    就在这个时候,卡尔文打断了他的思考,道:“阁下这次又想起了什么?”

    每次初生演替梦醒,实力都会飞越,随着他记忆的迅速恢复,那五花八门的能力开始让卡尔文开始感到头疼。

    最开始的时候,初生演替无法在他手中走过二十秒。

    但是现在,已经能够坚持十几分钟了。

    卡尔文甚至担心,再这样下去,自己到底还是不是面前这个家伙的对手。

    初生演替一笑,道:“我又想起了一些新花样,比如这个!”

    说着,一对黑色的骨龙拳套出现在了他的手上。


第490章 梦为初生演替(大章节,还有,今天会把所有拖更还完才睡)



    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居住在一座低矮的平房,房门前有一颗歪脖子树。佝偻的老人和隔壁家的少女和他作伴,偶尔,少女会从那颗歪脖子树爬上来,然后顺着树枝跳进他的窗户。

    老东西就算看见了,也不会说什么。

    他知道,花小扇之所以爬那棵树是因为习惯。再更小的时候,两个孩子总是喜欢坐在这棵树上玩儿,似乎对于花小扇来说,这颗歪脖子树才是自己家的正门。

    不过,就算如此,老东西还是提醒花小扇小心一些,不要摔着。

    屋内的男孩儿正在做功课,他认真而且努力。

    养父老东西是个穷鬼,而且好酒,所以日子过得很不宽裕,但是好在还能填饱肚子。

    老东西并非一无是处,恰恰相反,他懂很多东西。

    首先,他很能打。

    十里街口的混子,但凡看到老东西没有不吓得哆嗦的。这些混子早都被揍怕了,但凡敢在老东西面前为非作歹的,都给揍了个妈都不认识。

    其次,他写得一手好字。

    前两年有个商人见了老东西随手的墨法,顿时惊为天人,出高价要收他的字画。

    但是,老东西却不卖。

    这让一个星期都没吃上肉的孩童很不满意,于是向他提出抗议。

    “你怎么这么蠢?就随手写几个字儿,就能卖大钱,这比你开彩票站有搞头。只要有了钱,我们就能住上好房子,顿顿都吃肉。”

    老东西笑呵呵道:“我不蠢,是你蠢。”

    孩童板着脸道:“为什么是我蠢?”

    老东西道:“你想一想,你为什么觉得肉好吃?”

    孩童道:“别东拉西扯的,肉本来就好吃,难道还有个为什么?”

    老东西指了指他的心口,道:“肉好吃是因为你吃不到,你吃不到它才好吃,等你顿顿都吃上了肉,它就不好吃了。尘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你追求但是却无法得到的东西,是最美好的。所以,任何时候人要学会节制。赚钱固然好,但是没有驾驭物欲的意志,那你最终什么也得不到。一个星期吃一次肉,那样的肉才是最好吃的肉,为什么你放着最好吃的肉不吃,非要去吃那味同嚼蜡的肉呢?”

    老东西的话很有道理,但是道理归道理,生活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于是,孩童倒在地上,撒起泼来。

    “我要吃肉,我就要吃肉!我不管,我一定要吃肉。”

    老东西被他弄得没有办法,终于拗不过他,只能叹气道:“好吧,我这就给你买肉去。”

    说着,老头慈爱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出门买肉去了。

    和老东西在一起的日子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好歹一周还能吃上一次肉。又过了几年,有一位美丽可爱的少女成了他的女朋友,正是花小扇。

    或许,这样的日子就要这么一直延续下去才好。

    那时候的他并不明白,将来,他要面对的可能是无比漫长的人生。如果不会节制,人是无法在长久的岁月中保持自我的。就如同今日的一条静鹰司一样,逐渐失去活着的感觉,对一切都充满倦怠。

    没多久,花小扇转了学,之后的十来年都没与他再见过。

    没说过分手,但是再见的时候已经是普通朋友。

    当然,最重要的是,老东西死了。

    老东西死的时候他才十六岁,变卖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去给他安排后事,还欠了一笔债。

    于是,他开始过上自己养育自己的生活。

    幸运的是,他的身子骨还算健壮。在工地上打打零工,送几分外卖,勉强还能付得起学费,也能养活自己。

    上了大学之后,又兼职一些文案工作,还清欠款之后,自己还有一笔小小的积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好起来,直到遇上了那场浩劫,仗着生物能结晶买卖,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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