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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倒在地,仰头,看见不远不近的距离里,一个全身穿着黑衣的男子正在吹着一只白笛,长发飘散,颈间斑斓。
萧越睁大了眼睛,站起来朝他走了几步,而那人的身影却离他总是隔着那么远的距离,看不清面容。
“九指!你可是九指?”
那人不答,笛声依旧。
“若你是九指,请你救救落尘,哪怕是拿去我的身家性命都可!”
笛声戛然而止,黑衣人朝月亮望了一眼,声音幽渺而来:“我要你身家性命何用。”说罢,脚尖一点,身影顿失。
再望四周,夜色依旧寂寥,树林依旧可怖,而刚才是否出现过那个人,竟已像是幻梦一般,叫人捉摸不透。
“萧大人,快上来吧,我们快点离开这儿!”
马车未走,马僮一再催促,他想起殷落尘的寒疾,知耽搁不得,便急忙上了车。
“快马加鞭,赶往重川!”
萧越全身已如血人,他从行李里拿出纱布,先替殷落尘将手臂上的伤口包扎了起来,又燃起了马车中央的暖炉。天气本就炎热,萧越的汗水混着血水一齐留下,汗水碰到伤口时腌得极疼。扒开衣服,身上被啄的地方已是一个个血肉模糊的小孔,他将血迹擦干净,再一一裹上纱布,有些后背上的伤口处理不到,便也放在那儿不管了。
马僮关心道:“萧大人,您没事儿吧。”
萧越摇摇头:“没事,都是皮外伤。”
“那殷先生呢,他怎样?”
萧越不言,低头凑过去看他,见他的嘴唇已经和面色一样苍白,身上还微微打着颤,再摸了摸他的手,还是一如既往地冰冷。萧越把他抱了起来,让他横躺着,头倚在自己的腿上,接着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担在他的身上。若非受伤,从不曾这么肌肤相触,萧越一手揽着他,在颠簸地车厢里尽量让他舒适些,另一手握着他的手,不愿放开。
握着殷落尘的手,带它抚上了自己的胸口。
身上的伤的确不疼,疼在这里。
不只那一番惊险,不只殷落尘的寒疾,而是听闻了他的过去。
然后忽然就难受到无以复加。
静静地这么看着他,然后埋下头,将脸埋在他的肩窝处。
落尘,已让我尝到一次险些失去的滋味,莫要叫我痛彻心扉。
抬起头,又看了看殷落尘的面容,然后轻轻闭上眼睛,俯□子,在对方的眼睛上做了一个浅浅的印记,顺着眼睛,又吻上了他的唇,柔软与柔软相碰,一时荡漾起一池春水,柳絮飞扬,涟漪四起。
萧越想不起,也不想去想,这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总是想着他,闭上眼睛的时候,出现的,偶尔是他的笑容,偶尔是他的背影,偶尔是他的长发,偶尔是他的睫毛,可是,都是他。
曾经也惊慌失措过,但是,一见到他,便成了极懒散的人,克制与自律都成了摆设,心境再也宁和不起来。
落尘,你说此番纠葛,又怎说不是断枝发芽,浮草开花。
直到马儿嘴里跑出了白沫,天才渐渐亮了,耳边传来的,是鸟雀的轻啼,不再刺耳。不远处,草木映着一座灰色的城墙,来往各路人等,有挑着担子的,有带着孩子的,有背着书篓的。
被和煦的日光刺到了眼睛,殷落尘的双眼动了动,然后缓缓睁开眼睛。
先看见的是马车的顶部,然后是萧越的倦容和一身的血迹。
马车一路摇晃,有些头晕。
他扶住额头,开口,嗓音有些嘶哑:“你这是怎么了?”
刚才萧越像是还没有反应过来,而当听到殷落尘的声音,才乍然连忙应道:“我没事,你醒了?觉得好些没有?”
殷落尘还有些迷瞪,说出来的话声音也不大:“熬过那一阵,便好多了。”
“重川已经到了,我们马上找一家医馆。”
“好……”
二人都不再言语,殷落尘的头还是枕在他的膝上,萧越还是握着他的手,马车的速度慢了下来,街市上你来我往,热闹纷繁,而彼时车厢里虽安安静静,其实又绝非如此。终于,你一抬眼,我一低头,双目相对,便知情动。
殷落尘猛然从萧越的身上坐起,萧越也慌忙松开了握着的手。
各朝着两边望去,耳中不自觉却将对方的呼吸声听了个清楚,心跳如擂鼓,此起彼伏。
车子停了下来,马僮说:“萧大人,殷先生,医馆到了,你们下车后,我去趟驿站。”
进了医馆,掌柜倒是先被萧越的伤吓了一跳,萧越摆手说自己不打紧,让他先看殷落尘的病。殷落尘和上一次一样,报出了几种药材的名字和份量,说只要照这个熬制就可以了。
掌柜皱着眉听完,说:“这位公子,我看您这药方,怕是不大对吧,不然还是让老朽我帮您看看?”
殷落尘拒绝,道:“你只管这么熬,回头若出了事,我担着。”
吩咐学徒下去熬药,接着又开始看萧越的伤势。上身的衣服皆都褪下,便发现身上大大小小尽是伤口与紫青,殷落尘目光流动,他本来能言善辩,此时却不知该说什么,便转过了身子,看那噗噗翻滚的药罐子。但静了片刻,还是像被药香袅袅呛住了一般,猛地咳嗽起来。
记忆总是烟雾般朦胧。
五年前,逸嵋渊,浅浅的一池碧水,植根于碧水中的红杉,红杉间的窄窄的木桥,木桥下碧水里的月光。
他问:“九指师父,落尘出去了,是不是就可以杀人了。”
那一头长发,险些就要垂入那碧水中。
“落尘有想杀的人?”
“有。”
“那落尘打算怎么杀?”
“扒皮卸骨。”
摇了摇头。
“落尘,为师教你一招。”
细细碎碎的杉树叶子落了满身,鱼儿在脚下游过。
“什么?”
“见血封喉。”
15
15、第十四章 桃夭尽芳华 。。。
第十四章
七月初七,本来是因为都受了伤,想要休息几天再走的,可恰巧就赶上了七夕节。一大早店小二来送早点的时候对他们二人分别介绍了重川晚上的面具花灯节,说男男女女都带着面具去赏花灯,若是碰巧认出了,或是遇到了心仪的人,便将手中的花灯递给对方,因是带着面具,便没有什么可丢人的。还说重川的姑娘都是落落大方,不像江南的姑娘秀气忸怩,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
本来是打算今日启程的,但是萧越听了觉得颇新奇,不忍错过,于是吃过早饭后到隔壁来敲殷落尘的门,问他是否愿意晚上一起去赏花灯。殷落尘咬了咬指甲,应了下来。
整个重川看上去都在为晚上的花灯节筹备着,夏日天黑得早,萧越便约着殷落尘顺便出来吃些重川的小吃。两个人走了一会儿,吃了些东西,见着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街道两边也开始流光溢彩了。许多年轻男女都带着面具,手上拎着花灯,四处寻觅的样子。
看见一个卖面具的小摊,殷落尘的脚步停了下来,朝那里走了过去,萧越便在原处等他。他挑了一番,为萧越和自己各选了一副面具,然后付钱,走回萧越身边。
“我们玩游戏吧。”
“什么?”
“猫捉耗子。”
“谁是猫,谁是耗子?”
殷落尘一笑:“自然是我是猫,你是耗子。”
“那好,怎么玩?”
殷落尘帮萧越把老鼠的面具戴上,然后走到他的背后推了他几步:“你我分别走到人群中,看我能不能找到你。”
笑一下,似是由着他突然的孩子心性,就这么背着他朝拥挤的人群里走去,走了几步,再一回头,迎面而来的人纷纷从自己的身侧走过,脸上皆戴着面具,已瞧不见殷落尘的身影。
只好又这么空着手信步走着,游览当地的风土人情,看到好看的花灯,总想买一个送给殷落尘,却想着不能将他当姑娘家看待,便又作罢。走在路上也看见不少姑娘或公子将手里的花灯送与对方,动作自然间带着些羞怯,让萧越藏在面具下的嘴唇扬了扬。
再往前走,过了一座桥,便快要走到这条街的尽头了,站在桥上,朝人群里望,想要找到那个一身白衣的公子,却在往来络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一无所获。
突然就有些紧张,好像担心那个人自此就消失了了似的。
于是匆忙下桥,想要重新走回人群里,袖子一挥,却忽然在身后被谁拽住了,然后一扯,不禁回身。
殷落尘抬手把萧越的面具掀起来,“找到了,”隔了会儿,又有些赌气般道,“哪有你这样做耗子的,站这么高等着猫来抓。”
对方脸上的面具没有下下来,面具上画的是一只猫,两边还画上了长长地白色胡须,惹得人想要伸手去捻一捻。萧越一开口,问出的话带了几分宠溺几分责备:
“你几岁了?”
“呵呵,”殷落尘笑,“今日心情好,返老还童一次也无所谓。”
“又乱说话,你若算老,叫那些耄耋老翁怎么办?”
仍是笑着,在萧越看来,倒真像是一只偷了腥的猫儿。在桥上站了会儿,看桥下的花灯沿着街边挂了一溜,人人手中一簇光亮,街上便如移动的璀璨繁星一般好看。萧越觉得那面具戴着,呼吸都像是不顺畅了,便取了下来,接着又看了一眼殷落尘的侧面,依然是一张面具,只不过双眼灵动,透出些淡淡的光,像是新研的墨汁。
“公子。”
刚刚走下了桥,本想着回客栈收拾行李,明天一早赶路进京,不料走在半路,竟被一名姑娘递来了花灯。见那姑娘伸手,萧越也不知该不该接过来,双方僵持之间,竟又引来了不少路人起哄围观。
脸上挂起一丝苦笑,下意识地便去看殷落尘,怎知他抱着双臂一副打算看热闹的样子,一双眼睛微微眯起,想面具下必是笑意吟吟,叫人急也不是气也不是。
只好抱拳,行了一个礼,十足的歉意:“抱歉,承蒙姑娘抬爱,只是在下心中早已有了意中人,这花灯确实是收不得。”
闻言后有片刻怅然,但是也没有多做纠缠,那姑娘将花灯收回了身边,只因戴着面具,看不见脸上表情,那姑娘道:“能作为公子的意中人,那位小姐真是好生福气,奴家倒是想要听听,是什么样的小姐能得到公子的垂怜,也好叫奴家学学。”
真是大胆的姑娘,不仅是萧越,连殷落尘在心中也不禁叹道。
“他……”刹那迟疑,萧越顿了顿,目光想朝别处看去,可最终眼帘一垂,只道,“他很好看,一双漆黑的眸子,如同夜里的月华,他有一头瀑布般的长发,皮肤也总透着婴儿似的莹白,还有,他总像是在笑,却又不知在笑什么。其实在下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成为我的意中人,在下此刻描述,却总觉得浅薄万分,一字一句未触及他的万分之一,想来惭愧。若究其原因,想来只能以‘天意如此’四字回答了吧。”
轻轻点了点头:“世间竟有这般人物,看来奴家的确是万万不及这位小姐,今日是奴家唐突了。”
“姑娘不必过谦。”
“听公子口音不像是本地人,那么还祝公子在重川玩得开心。”
“多谢姑娘。”
悠悠地打了个千儿,便告辞了,萧越舒了一口气,侧过身子看殷落尘,不知他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