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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愈想愈不放心。“不行,我还是陪小姐进去好了!”
“江妈,在歌剧院里打瞌睡,是很不礼貌的事情唷。”央筱筱微笑提醒。
“欸……”妇人窘笑了下。老实说,她只看得懂歌仔戏啦,那种把嗓子吊得老高的“外国歌仔戏”,她听都听不懂,漫长的三个小时只剩打瞌睡能做了。
“而且,江妈陪我逛了一整天,你自己都没有好好采购什么。这附近有不少百货公司,还有香水、衣服、皮包、化妆品的精品店,你可以利用这个空档去逛逛。后天就要回台湾了,你不是很想买些礼物回去送给亲人吗?”
她今天挑选的景点不是名胜古迹、就是博物馆,对于爱热闹的管家江妈来说,一定觉得枯燥乏味吧?
“呃,是呀。”小姐的提议她是很心动啦,但是……
“不必担心我,歌剧院里有安全人员,我的座位又在特等席,不会有事的。”
“这样……”妇人在心中欲望的催促以及央筱筱的保证下,妥协了。“好吧,小姐,那你要记得——”
“是,我都记得。”央筱筱点头苦笑,阻止管家的唠叨。“看完歌剧就要回原地,千万别乱跑,当心安全,别理会陌生人的搭讪。江妈,你放心去逛街吧!”
“小姐,你真是个善良体贴的好女孩,江妈好舍不得你嫁到美国……”胖妇人握住了筱筱的手,眼眶微微湿润。
“江妈……”央筱筱未变的笑容里,多了一抹离情的苦涩。“我们还是可以常常联络呀。快去吧,别浪费时间了,你只有三个小时。”
“好。”妇人擦掉眼泪。哎呀,小姐再过两个月就要出嫁了,况且小姐嫁的对象是年轻有为、成熟稳重的商业钜子,这桩婚事郎才女貌,是天大的喜事,她怎么可以哭呢,真是的!
央筱筱目送管家离去后,转身走进歌剧院,一面从淑女提包里掏出门票,压根没有注意到自己落入暗处一双心怀不轨的眸子中,成了待宰的小羔羊。
奇怪?门票呢?怎么找不到?
央筱筱顿下脚步,仔细低头翻找自己的包包。
突然,迎面有个人高马大的棕发外国人,不小心擦身撞到她的肩膀。对方以法文向她说了句抱歉后便匆匆离开,她没有多想,又低下头找着门票。
找不到。
她索性放弃寻找,虽然门票是她远在美国的未婚夫送给她的限量特等席票证,反正歌剧也不是非看不可。
这趟巴黎之行,其实主要目的并非旅游。
三个月前,父亲特地以高价请来法国知名婚纱设计师,到台湾替她量身订作婚纱。婚纱大致完成了,因此母亲陪她专程来试婚纱,约好明天与设计师见面,确认最后需要修改的部分,等婚纱一切完工,就会由专人空运到纽约,让她于结婚当天穿上,成为最令人称羡的美丽新娘。
与她订婚三年的未婚夫唐惇,知道她要来法国试婚纱,因公事在伦敦短暂停留时,特地抽空飞来巴黎,陪她到处游览待了一天,原本预定了门票邀请她与母亲今晚一起观赏歌剧,昨晚因为另有要事,先返回伦敦。
而母亲预定了购物的行程,所以只剩她一人有空。管家江妈虽然陪同她前来歌剧院,但江妈对歌剧没有兴趣,她也不好勉强人家一起进去看。
“这是你的钱包吗?”
一道低沉醇朗的男性嗓音在央筱筱头顶响起。
她反射性抬起小脸,正巧对上一双轻逸笑意的深邃黑眸,她的心儿陡地跳漏一拍——
这是一张极为好看的东方脸孔,宛如出自上帝的巧手,精心打造出能掳获众人目光的俊魅容颜,衬上高大挺拔的出色身型,那尊贵的气势、那桀傲的气宇,就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般不容忽视,卓然而慑人!
“不是你的钱包?”
字正腔圆的英文再度响起,男人又问,浓黑的剑眉莞尔微挑,似乎对别人初次见到他的惊为天人早就奇Qīsuū。сom书习以为常,还干脆咧开嘴角,在小美人面前笑得自信、笑得魅惑。
央筱筱蓦然理解令她心口失去常序的最大原因,是什么——
他薄削唇瓣抿扬的笑意,带着某种邪肆、狂恣的味道。
而他的眼神,也大方透露了对她的美丽的纯男性欣赏,徐缓地、专注地、像是没有遗漏她的任何一吋,将她从头到脚仔细看过一遍。
她二十四年来谨守规范的单纯生活中,从来没有遇过这种毫不掩饰放肆目光的男人。她的脑海渐渐浮现某个模糊的念头,在尚未厘清那个念头前,本能的警觉,已经教她要远离这个男人!
“不是……”她的钱包怎么可能在他手中!
央筱筱连忙以英文否认,连看也没看他手中的东西,转身迈开仓促的步伐,小跑步离开歌剧院。
男人的目光紧锁着她仓皇逃逸的背影,嘴角仍旧上扬,而眼底的笑意则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轻蔑,以及势在必得的宣示。
一段名为“狩猎”的序曲,正式揭开。
第二章
央筱筱在大街上快步走着,尽可能远离了歌剧院,远离了那个让她无端心慌的陌生男人。
夜晚的巴黎市区,浪漫多情依旧,但比起白昼时的雄浑优美,是全然不同的华丽美感。浏览着充满异国风情的街景,她纷乱的心跳,总算逐渐沉淀下来。
沿途经过几处露天咖啡座,香醇的咖啡味道飘散在空气中,沁人心脾……
央筱筱忽然羡慕起那些啜饮着咖啡、悠闲谈笑或静静沉思的人们,想起自己这趟法国之行,似乎尚未自己一个人好好坐下来,品尝一杯道地的巴黎滋味。
她出门在外,身旁多半有熟人陪,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外地,那更不用说,不是有未婚夫唐惇或母亲的陪伴,就是有管家、仆人的跟随。
她并不觉得自由受到拘束,因为她了解他们的出发点是关心她、保护她。
她的父亲央为诚,是华人世界中有名的金融大亨。
身为身价上千亿的“四方集团”总裁之女,势必会得到些旁人所心羡向往的什么,也势必得牺牲些旁人所轻易就能拥有的什么,关于这点,她念小学的时候就懂了。双亲疼爱她,所以他们希望她怎么做、做到什么,她都不会有异议。
只不过,当难得的“孤单”陪伴着她的时候,她竟然有种“自己竟如此熟悉孤单”的感觉。原来,尽管有人陪,她的心一直都是孤单的……
怎么会呢?
央筱筱哂然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念头傻得可笑。
她一直过得很幸福,怎么可以怀疑这一点呢!
别想些有的没有的了!
为了打发接下来三个小时的时间,也为了避免陌生人不必要的搭讪,央筱筱放弃独自一人坐在露天咖啡座,走向一间布置得温馨雅致的咖啡馆。
一进咖啡馆,扑鼻而来的咖啡香味,顿时让她精神百倍。
她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这样一来,同样能看到醉人的街景与形形色色的路人。向亲切的侍者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后,她开始浏览着窗外的人、事、物。
她看到一个吹着萨克斯风的街头艺人,他放在脚边的琴盒内,趴了一只正在打盹的胖花猫,每当有路人投以赞美的鼓掌或将小费放入琴盒,掌声及钱币撞击的声音,总会令胖花猫倏然睁开圆眼,可是过了不久又昏昏欲睡打盹去。可爱的是它一点被打扰的怒气都没有,也不想另找去处安眠,仿佛每回醒来都在告诉主人:你演奏得很好,我有在听,我没有睡着喔……
呵。
央筱筱觉得有趣,小手掩起嘴儿,笑了开来。
“你连开怀一笑,都这么矜持?”教养当真如资料所写的那么好?
闻声,央筱筱诧愕地将视线拉回室内,防备的清澈眸光,落在迳自与她同桌、大剌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
又是他!
他居然跟踪她?!
他依然笑着,而且笑中饱含了玩味与透彻,一种令她无端紧张的笑意。
“抱歉,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虽然好心情都被他破坏光了,但从小所受的根深蒂固的良好教养,让央筱筱纵使轻恼,也没有表现出不悦的脸色。
她拿着提包,起身就要离席——既然他喜欢这个位子,她就让给他。
男人饶富兴味地一笑。
“是真的听不懂,还是故意装不懂?你没注意到吗,我刚才和现在说的都是中文。”而她,也下意识用中文回答了。
央筱筱微微一僵,不作任何回应,笔直走向柜台付账。
在这陌生的国度里,遇见这个陌生的无聊男子,对她的人生没有任何影响,她的修养与礼貌可以不必浪费在这种人身上!
“你要走了吗?”料准她不会回答他,他对着她纤细窈窕的背影,气定神闲续道:“你的钱包不见了,要怎么付账?”
正要掏出钱包付账的央筱筱,在提包里里外外都找不到她的钱包时,骤然意识到身后那道低沉嗓音所说的话——应验了!
她猛地转过身,目光对上那双似笑非笑的狭长黑眸。
她紧张地跑回刚才坐的位子,在桌面、桌底、地上、椅子下,到处搜寻钱包的踪影。
“找不到你的钱包吗?没关系,我已经替你付了。”男人悠哉地,喝了一口服务生送到他面前的黑咖啡。
“你怎么知道我的钱包不见了?”
话甫落,央筱筱便看着他从黑色风衣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精巧的贝壳造型拼布小钱包。她对这个钱包再熟悉不过了,因为那是由她亲手缝制,上头还绣了自己的英文名字——伊莉莎白。
“我的钱包怎么会在你手上?是你拿走的?”她惊讶地问。
“我没有碰到你的身体,如果扒手是我,我也要为自己的特异功能喝采了。”
他的调侃,激起某个残留在央筱筱脑海中的印象……
是那个棕发的外国男人!
那个人在撞到她的时候,趁机偷了她的钱包,而她却没去确认眼前这个男人询问她时,手中所拿的东西——
“是你发现扒手的行径,帮我追回钱包?”但又碍于她根本傻得没要回钱包,所以才跟着她来到这里?
“还算聪明。”
他轻扯嘴角,语气听不出是赞美还是讽刺。
这女人不算太笨,与空有美丽外貌的草包似乎有点差距。
不可讳言,央筱筱本人比照片更美上几分。
照片上的她看起来端庄乖巧,一副任人搓圆捏扁的草包样,实际上算是有些脑浆,不完全是朵单“蠢”的温室小花。
意会到自己把对方当成无聊卑劣的登徒子,央筱筱羞愧地涨红了小脸,收回他搁在桌上的钱包。
“呃、谢谢你替我追回钱包……”她朝他微微屈膝点头,气质与教养都高雅得犹如欧洲皇室的公主。“我还误会钱包是你偷的,真的很对不——”
他扬声打断她。
“道歉就免了,反正这两杯咖啡是用你钱包里的钱付的,你既然已经请我喝咖啡,我还要求你道歉,未免说不过去。”
“你要走了?”见他从椅子上起身,高大颀长的身影走向店门口,央筱筱不自觉脱口问。
“难道,你希望我继续陪你喝咖啡、聊是非?”他回过头,嘴角勾起邪气的浅笑。“我很乐意为美女,更动我的行程。”
“不……不占用你的时间了。”她窘然否认,在他魅惑的微笑下,又缩回警戒的壳中。
“有缘再见了。”他留下一句意有所指的道别,优雅的步履也踏出了咖啡馆。
央筱筱忍不住凑到窗边,瞧着他宽阔的背影,细巧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那男人明明看起来不怀好意,却又路见不平帮了她一个忙。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翌日午后,央筱筱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