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张小娴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我在云上爱你
不要悲伤,我活过。我为你流过眼泪。
我爱上了你。就像小毛虫变成了蝴蝶。
是你的爱让我在人间起舞。
我在云上爱你
她相信承诺,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漂亮的衣服、美味的食物、男人的承诺。
她寻找幸福,然后发现,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
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
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她寻找爱情,然后发现,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
第一章遇见了大熊
1
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我正处于小小的反叛期,跟妈妈用字条来沟通已经快一个月了。她上班前把“今天不回来吃饭,自己去吃”的字条和饭钱留在餐桌上给我。我睡觉前留下“明天要买参考书,给我钱”的字条。我们以前也试过怄气,不跟对方说话,只用字条来沟通,这种情况有时会持续好几天,印象中好像从来没超过一星期。
十九岁就把我生下来的妈妈是一家化妆品店的店长,虽然算不上美人儿,但是,只要扫上淡淡的妆,便会马上亮丽起来。她有一双黑亮的眼珠和一把及肩的直发,皮肤白皙,看上去比真实年龄年轻好几岁。她虽然娇小,但该长肉的地方都长肉。她老爱揶揄我说:
“这方面你好像没得到我的遗传呢。”
客人们都羡慕她的好身材,经她推荐的美胸膏不计其数,她自己却从来不用。
她下班回到家里,是另一个样子。在家里,她来来去去都穿那几套睡衣,胸前经常留着洗不掉的食物渍。她头发不梳,用一个大发夹把头顶的头发夹着,免得头发遮着眼睛。
虽然在化妆品店工作,她一点都不爱美,心血来潮才会敷一张面膜,有时候连脸都不洗便溜上床睡觉,跟很卖力工作的那个她完全不一样。
放假在家的话,她简直就像一只懒惰的大猫,成天霸占着那张浅绿色的宽沙发,瘫在上面边看电视边吃东西,或者睡着流口水。要是我不幸在家里的话,这时候的她最爱差遣我做这做那。
“维妮,我想吃冰淇淋,你帮我去冰箱拿!”
“维妮,好象有点冷,帮我拿一条毯子来!”
“这个节目很闷,维妮,你帮我转台!”
“不是有遥控器的吗?”我抗议。
“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她不太会做妈妈,每隔几个月才会良心发现下厨煮一顿非常难吃的菜。我上小三那年,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带饭。那一年,她刚跟爸爸离婚,一个人带着我。
因为担心我自卑,她每天都到餐厅买现成美味的饭菜,然后换到一个餐盒里给我带去学校,看起来就像是家里做的。因此,午饭的时候,我的饭菜是班上最香的,也是班上最好吃的,那些吃厌了※※※饭菜的同学都看着我的午餐流口水,我也乐于跟他们交换。结果,我反而天天吃到家常饭。
我和妈妈平日爱光顾公寓附近的一家上海小吃店,老板是一对夫妇,门口铁板上有美味的饺子煎烤着。妈妈常常馆送老板娘一些护肤品的免费样本,所以,老板娘对我们很好,会做些特别的菜给我们吃。要是吃厌了上海菜,附近还有几家小吃店,一家外卖披萨店和面包店,常常传来烘焙的香气。
我们住的两房小公寓是妈妈离婚时分到的财产。这栋淡粉红的水泥房子一共五层楼,门口有几极台阶。我们住在三楼。我打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儿,对街那棵夹竹桃从前只有一层楼高,后来已经跟我们这一层楼平头,长出了许多横枝。
公寓附近有个小公园,种了许多花。公园里有一个顶端冒泡的圆形麻石小喷泉和一排绿色秋千。我小时侯曾经从秋千上掉下来,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做出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的筋斗,吃了满口泥沙,把我妈妈吓得半死。那时候,妈妈爱在公园对街的租书店租一本小说,靠在公园的长板凳上读着,由得我跟其他小孩子玩。她是小说迷,爱读那些白日梦爱情小说,直到三十岁,口味还是没改变。
那家租书店是“手套小姐”开的。“手套小姐”的手套不戴在手上。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妈妈大一点,长年梳着一个肩上刘海的短发,老是穿黑色的衣服。冬天的时候,她爱把一双手套别在头上当作头饰。她那些手套什么颜色都有:红的、绿的、紫的,软软地趴在头上。
“手套小姐”平时很少说话,若不是坐在柜台看书,便是躲在柜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不知道忙些什么。她的店是从来不休息的,书种多,常常有新书。我爱到那儿租漫画书。店里养了一只长毛的雌性大白猫,她老爱趴在书堆里睡懒觉,不时在书封面上打上一个个梅花形掌印。她仿佛有掉不完的毛,弄得那些书上常常黏着她的毛,我和妈妈私底下把书店唤作“猫毛书店”,顺便替那只猫起了个名字叫“白发魔女”。
2
那年夏天,我和妈妈接近一个月的冷战,也是由一本从“猫毛书店”租回来的书开始的。那天晚上,我在自己房间里做着那些该死的暑假作业。我是数学白痴,每次数学测验都想逃学算了。我真的不明白,一个人要是不打算成为数学老师或是数学家,那么,除了加减乘除之外,还有必要懂那么多吗?
比如这一题:
一个年轻的马戏班班主带着六十头海狗,准备坐船渡河。船家是个聪明漂亮的女生。她告诉班主,她收取的渡河费用,是渡河的海狗数目的一半。那么,这个马戏班班主该带几头海狗上船?又该留下几头海狗给船家当作报酬?
既然是海狗,不是都可以自己游过去吗?为什么还要坐船?船家漂不漂亮,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就在这时,本来在隔壁房间的妈妈拿着一本书,走到我的房间,倚着门扉,眼睛湿湿地跟我说:“维妮!这本书的结局很感动!女主角患了血癌,快要死了。
男主角偏偏在这个时候患上一种罕有的失忆症,这种病会一天一天把过去忘掉。
女主角死的时候,他已经不记得她是谁了……“
“我不觉得感动,好白痴!”我打断她。
她停了一下没说话,我低头痛苦地思考着到底该把几头海狗丢到船上去。所以,我并没有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突然之间,她的语气变了,讪讪地说:
“你一向也觉得郑和比我聪明。”
郑和不是明朝太监,而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原本叫郑维和,朋友叫他郑和。
每当妈妈生气的时候,她喜欢连名带姓叫他。即使在他们离婚以后,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
“我当然要嫁一个比我聪明的男人。”她说。
我懒得解释我说的白痴不是指她,而是那本书的结局,还有那条海狗题。然而,“白痴”这两字刺痛了她。我爸爸后来那位女朋友本来是他的初恋情人,当年,她因为要到外国留学而跟我爸爸分手。我爸爸结婚之后,她从外国回来了。
这对初恋情人一直到几年后才遇上,很快就爱火重燃。那个女的据说是个聪明、独立又本事的事业女性。我妈妈很介意这一点。我妈妈只是个中学毕业生。
“你看你!”妈妈指着我,语气变得有点尖酸,问我说:“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弄成这个样子?”
我的头发已经做了好几天,只是她一直没说什么。那时我很迷徐璐。徐璐是当时很红的歌手,除了唱歌好听,还是潮流指标。她很会穿衣服,前卫得来又有品味。那阵子,她刚刚把一头短发烫曲和染黑,每一根头发都像小鬈毛似的,刻意造成蓬松和干巴巴的效果,非常好看。我到理发店要求烫那种发型。我没拿着徐璐在杂志上的照片指给我理发师看,那样委实太尴尬了。我只是尽力描述那种曲发。结果,不知道是我词不达意,还是他理解有问题,我的“徐璐头”像一包菜干。
“你看起来像释迦牟尼!”我妈妈愈说愈尖酸。她吵起架来一向很没体育精神,我们明明是因为那本而吵架,她最后总会拉扯到其他问题上。
“你又没见过释迦牟尼。”我回嘴。
“我见到他会问他!”
“他头发没那么长。”
“你该好好读书,干吗跑去弄个释迦头?”
“我刚刚在做功课,是你过来骚扰我。”
“你还涂指甲呢!”她瞄了瞄我,一副看不顺眼的样子。
那也是徐璐带领的潮流。她喜欢把手指甲剪得短短,每片指甲随便扫一抹颜色,看上去就像原本的指甲油脱了色似的。
我咬咬手指头,没好气地说:
“这又不影响我做功课。”
除了数学之外,我读书的成绩一向不错,这方面,她是没法挑剔我的。
她好象一时想不到说些什么,悻悻然回自己房间去。到了第二天,她把我当作隐形人似的,并且开始用字条跟我说话,显然是为了报复“白痴”这两个字。
我们用字条来沟通,也可以一起生活,我们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跟对方说话。
除了偶然觉得寂寞之外,我满喜欢用字条代替说话,至少她没法用字条来跟我吵架。
利用字条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些比较亲密的事情就没法靠字条了。
留下一张“我的胸罩扣子坏了,帮我买一个新的。”这种字条,便是太亲密了,有点求和或是投降的意味,我绝对不会写。我的胸罩一向是妈妈帮我买的。因为不肯向她低头,结果,有好几天,我只好戴着一个还没干透的胸罩上学,一整天都觉得胸口痒痒的。这种东西又不能跟人家借。
直到一天早上,妈妈放假在家。我在浴室里刷牙,她经过浴室门口时,小伸了一个懒腰,若无其事地跟我说:“出去吃饭吧。”
原来她刚刚申请了某家饭店的折扣卡,两个人吃饭只需要付一个人的钱,要是不带我去,等于白便宜了那家饭店。
我们的冷战在当天吃自助餐的时候结束了。她像拧开的水龙头似的不停地跟我说话。那一刻,天知道我有多怀念互相传字条的日子。
“我要买胸罩。”我说。
“待会一起去买。”她快活地说,啜了一口西瓜汁,又问我:“是三十二A吧?”
“哪有这么小?”我抗议。
她开朗地笑,望着我的头发说:“这是徐璐头吧?我也想弄一个。”
我用力摇头。我才不要跟她看来像一双姊妹花。我讨厌跟人家一样。
3
我的名字叫郑维妮,是从我爸爸和※※※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那时候他们很恩爱。听说父母感情最好的时候生下来的孩子也比较聪明。十六岁的我,既孤芳自赏也缺乏自信,成天做着白日梦。因为是独生儿的缘故,我习惯了一个人,却又渴望朋友。小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住在一幢孤儿院里,有一大群朋友陪我玩,过着寄宿生似的快乐生活。长大了一点之后,我的想法改变了,我希望自己是个富有的孤儿,比方说:我妈妈是富甲一方的希腊女船王,死后留下一大笔遗产给我。等我到了十八岁,喜欢怎么花那笔钱就怎么花。
拿到遗产之后,我首先会去环游世界。
我睡房的墙上贴着一张彩色的世界地图,有四张电影海报那么大。这张地图有个来历,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某个人,但不会是在十六岁的时候。
总之,这是一张特别的地图,国与国的边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