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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突然间面若死灰。
那个男人有一张英俊得可怕的脸,可浑身的戾气就像谁敢开口说一个字,就会将他千刀万剐。他的一只手伸过来,就将你扯出琴室,我只听到教室外的人说:“啊,那好像是她叔叔……”
叔叔?天,我知道你有一个没有血缘关系却对你很严格并从头管到脚的“叔叔”,当年亲了你一下的周子明就是被这个“叔叔”揍得满地找牙的。
我的心一惊,在校门外叫了辆摩托车跟在你们车后,跟着你们一路到家。
室内满是怒吼声——
“关竞风,我可以解释的,其实、其实那个钢琴老师……”可说到这,你说不下去了。
芯辰,你一定是想到我了,想到我那见鬼的钢琴省赛——就是为了不影响到这场比赛,你才会二话不说替我接了那女人的一巴掌。
严厉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其实什么?说不出来了吧?”冷哼一声后,那道声音怒气冲天得就要将天花板掀掉:“从今天起我会派人盯着你!要是敢再让我发现任何动作,我绝对会让那个弹琴的混不下去!还有,马上到楼上收拾东西,滚出去!”
看上去很名贵的大门下一刻就被打开,一副高大的身躯带着暴戾走出来,看也不看我一眼就走向电梯。
我小心翼翼地踱进去,就看到你瘫在地上,无神的双目对着你“叔叔”消失的方向。
那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去校门口那家醋肉店,就是我们曾经去过的那家,你叫了一叠炸得油滋滋香喷喷的醋肉,一边很慢很慢地吃着,一边任由泪水一滴滴落下。
你说宝茹:“其实你只是希望有人能爱你吧?找了这么多人,其实你只是希望能得到别人的珍惜吧?而我,又何尝不是?”
我惊愕地瞪着你——张爱玲那句最经典的话是怎么说的?
因为懂的,所以慈悲——芯辰,是因为你一直都懂吗?所以一直这样待我,如此温柔而慈悲。
我一直以为你那天的伤心是源于那巴掌,直到很多很多年后,在你长久藏于心中的人终于曝光,我才惊叹自己的愚蠢——明明知道你那不堪一击的伤口,明明见识过你被那自称为“叔叔”的男人教训后万念俱灰的模样,却还想象不出那男人和你的关系!
我只知道他很凶却也很强大,至少隔天他到校长办公室坐了两个钟头,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在学校里提起“关于那巴掌的事”。
一星期后,准备了整整一年半的省赛终于到来,赛前十分钟你拉着我的手:“一定要拿奖,别辜负了我替你挨的那一巴掌。”
台下为我而起的掌声无数,可芯辰,这一次,我为你而奏。
致友谊。
省赛夺冠后你陪着我欢庆了一晚,一年多之后的今天,我再度偷了我爸的XO:“今晚,就让我们醉死吧!”
我们没醉死,第二天,我爸让我妈转交给我十万块,说是奖励我杰出的成绩。我拉着你像上回那样逃了一天课,到六福里买了两颗一模一样的钻石,和你约定说一人一颗,将来不管谁结婚,我们俩都得戴上它。
两个月后,我们参加了高考。之后便是明媚自由的大学生活。你成绩比我好,不过我在钢琴上优异的战绩替我加足了分,我们报了同一家大学,又成同学。
大学四年里,我们一起吃喝玩乐一起醉生梦死也一起为将来努力,我们每年都会找时间一起去香港Shopping——真是臭味相投啊,都是这么物质化的女子,每年都得在固定的时间到时尚之都扫货——我们一起成为A大响当当的美女,你说真验证了当年那句话。
“什么话?”
“一起貌美如花呀。”
6、好姑娘,让我们一起貌美如花
是呀,一起貌美如花。
26岁,因为貌美如花所以感情生活丰富的我又经历了一场失败的恋情,你拉着我,从痛苦中匍匐而出,就像范伟琪在某首歌里唱的:你带我离开一场爱的风雪,我背你逃开一次梦的断裂——可芯辰,这么多年来你何止带我离开一场爱的风雪,你拖着我,逃出的是一场又一场的人生断裂。
翌年,你举办了轰动全城的婚礼,对象竟就是当年那个很凶很强大的“关叔叔”。
人生多么奇妙,这么多年来一个又一个的男生成为我的EX,可你心里却始终只住着这个人。这一些年来,这个人经历结婚,离婚,换女朋友,最后,来到你身边。
你结婚那天,按闽南地区恶俗的习俗,外头的人都在猜你至少会往身上套三斤金首饰。可跌破众人眼镜的是,你光洁的脖子上只戴着一条钻石项链——芯辰,那是十八岁那年我们一起买的钻石,我们说将来无论谁结婚,咱俩都得戴着它。
当然,没人敢嫌你寒碜——你现在可是很冷很强大的“关太太”,谁敢说你寒碜?
众人仍旧会说的,是你冷漠自傲,可芯辰,我觉得你只是单细胞。
你说爱情太累了,让人兵来如山倒,所以你十二岁遇上你的“关叔叔”,便打算爱他到天荒地老。
你说感情太复杂了,人与人之间的交道这样累,所以你与我一日为友便打算终生为友。
就像婚礼上牧师念的那段词:无论贫穷与富贵,无论顺境与逆境……
你毫不犹豫地说Yes I do,一心一意地看着你的关叔叔。而在抛绣球时,你朝我眨眨眼,我知道你的意思:好姑娘,接住呀,我只打算抛给你。
我顺利地接住那颗球,心情愉悦得如同两周后接到你来自巴黎的信息:“我在时装周上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然后,我让关竞风拍下两条,一条给你一条给我!!”
虽然明知这是你的蜜月期,可蜜月期里抢了关叔叔的风头我一点也不在意,我迅速回你:赞!再给我带套DIOR吧!
好!
一分钟后,你回复。
好姑娘,这一刻我已经开始幻想起你为我拍下的裙子,我知道那一定会很美很符合我的胃口,就如同我知道,那年说过的一起貌美如花,一定会实现,然后,缱绻到天荒。
当极夜蜕为白昼时——《伦敦的星光不散场》后记
即使是很久很久以后,我想我也不会忘记那个时刻——经过一整夜的写写删删再写再删后,终于将一个狂风暴雨的场景写到自己认为可以保存了,头一抬,望向窗外的天空,那一瞬,天边乍明。
没有熬过夜的人一定不会知道,夏日的夜从最沉最深的时刻破茧成天明时,有一段时间,云朵斑斓得如同晚霞。那样的绚丽,是原本还黑压压的天突然被什么撕开了一条缝,然后曙光乍现,刹那间,整片天空充满了希望和光明。
我总喜欢在这个时候煮一杯咖啡,偎在窗前观赏曙光到来那一瞬的惊艳。从最深最沉的暗转化为光明,从最黑的夜靥蜕变成另一个循环往复的白天,造物主只用了几秒钟。这个时候,我总会告诉自己:是的,柳暗花明——原来也只是一咬牙的时间。
可终究有些事并不是咬了牙便能够实现。比方说在异地的酒店里完成那个狂风暴雨的场景,当极夜蜕为白昼时,心中的暗却无法随着天空的蜕变而柳暗花明。即使那时的我正在一个人的旅途中,试图放纵自己。
我提着行李箱走了许多路,在不同地域的酒店旅馆里、在异地朋友的家里,我说我想验证一件事,一句被无数小说电影电视剧播到烂的台词:当我走过的路越广袤,心境越开阔,恋恋红尘对我而言,便越来越微不足道。
是的,那是2011年,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很多很多年之后,也许我还会记得这么一件事。
一个已经走到二十四岁末端的女子,为着寻找某种解脱,游走了许多地域。沿途陪伴她的,是一只行李箱,里面有一台笔记本,笔记本里还有一个正在写着的稿子,那稿子里便是尹芯辰和关叔叔的故事。
可直到故事写完,旅程结束,那一场关于遗忘的远行似乎还在黑暗里。
那时候我想,是的,所谓黑暗,也许也只不过是内心并不澄明亦看不透,固执而不愿放开。
内心不澄明,那么走再多的路看再多的风景,也是枉然。
一年之后,芯辰和关叔叔的故事在亲爱的《优爱》上连载了。在此之前,我遇到一个很喜欢这本书的女子。后来她成了我的主编,也成了这本书的责编。
我该怎么告诉你我对她的感激?看完这本书之后,她发了信息给我:很好看,我是通宵看完的,看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正在审稿。
你知道于一个写作者而言,这是多么大的鼓励。彼时的我突然想起那个经历过无数次写写删删再写再删的夜晚,我想起那个凌晨依在窗前手握咖啡杯看日出时的惊艳,我想起人生中无数个如那晚般纠结黑暗的时刻——工作不顺,情感不顺,连稿子都写不顺。
可终有一刻,柳暗花明。
而比这更柳暗花明的是另一个新的消息,我最好的朋友要结婚了。就在这本书即将出版而我正提笔写着后记时,她正筹办着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典礼。
该怎么说我的心情呢?那个在纠结的青春期便与我相识并掏心掏肺的女子,那一个我所有作品的第一时间阅读者,那个帮我的小说挑出过无数错别字的女人,那个和我人生观世界观审美观完全迥异却依旧无话不说的美人儿,她披上了婚纱,从此走上人生的另一个阶段。
我说好,真好,套用一句俗到爆的话,你让我又相信了爱情。
那一个将与她共渡此生的男子,在去年我最兵荒马乱的时候关注了我的微博。那时我在写《伦敦》,也同时在写一个短篇小说。男子很热情地帮我搜集了那篇小说中需要用到的所有资料,我讶异:竟有这么热心的读者?可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此君是我最好朋友的追求者。除了我之外,他还关注了好友所有的闺蜜,他为她们排忧解难,请她们吃饭,只为了请这群女人在好友面前为他美言几句。
多笨的方法,可却这样令人感动。
一年之后,他们结婚了。
我当伴娘,我看着他们携手走进新的人生旅程,我想起我和好友共同渡过的那些时光:我最压抑的时候,她陪我一通电话打到凌晨,陪我看午夜电影,陪着我体会每一次失败的心情;她最压抑的时候,我将她送到另一个城市,在站台前紧紧握着彼此的手,说珍重。
而渡过这一次次的黑暗之后,人生终于还是迎来了另一番风景。原来,总会有人在你吻过不属于自己的唇后端来戒指,不论沿途你错吻过的是王子还是青蛙,不论他们赠过你多少空欢喜。最终的最终,一切都会柳暗花明。
就像那一夜,异地盈满咖啡香的凌晨,远方的天空从最暗的夜靥突变成白天,原来,也只不过是一咬牙的时间。
你知道,漫漫人生,总有某个人,会赠你空欢喜。
而在这一刻的黑暗里,你所需做的事,原来也只是咬咬牙,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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