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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知道,青萝也未必肯把已经全部送给我的心,再分出来一半给他。
人生苦短、生死无常,谁知道能不能有守得云开的那一天。
我一般不会选择太曲折的道路,而是用最简捷的办法达到目标。
但是,这是小麦的选择。
当然,这种选择最符合我的利益。
有这样一个人不求报偿地守护着他,青萝的人生会顺利很多。
笑着转移话题,问道:“像他这么单纯幼稚的家伙,怎么会成为你们草原上的英雄呢?”
“那是因为他的单纯,无人可及,所以就成为英雄。”
这是什么意思?
“小时候,嗯,青萝那时十岁,我才六岁。我们一群孩子在河边发现树上有蜂窝,不是马蜂,是蜜蜂啊。大家都很馋,可是没有人敢去摘。我们就跑去找青萝。啊,一般出来放羊时,都是把羊群合在一起,让青萝守着,我们去玩……他二话不说就去啦,被蜇了一头包。”
“不论是谁闯祸,最后都是青萝站出来承认,替那个闯祸的孩子接受处罚。”
“需要打张狼皮送给姑娘时,都是由青萝去打狼……他这十几年间,打过至少三百头狼,皮子全送人啦。”
“各族间比武,我们族都是由青萝出战……”
“撤退时断后,都是青萝留下……”
所以臭蛮子身上,有那么多的伤痕。因为他太单纯,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危险。
或者他知道危险,却愿意代替别人去冒险。
“开始大家都说他是傻瓜,后来,大家开始真心佩服他,称赞他。因为他能够做到的事情,别人做不到。”
当一次傻瓜容易,当一生傻瓜则需要天赋。而青萝就是那个有天赋的人。
“可是,当雄狮大王格萨,光需要勇敢并不够。他还需要合法性……嗯,小麦,你们草原上有没有巫师什么的?”有这样的家伙,可以为青萝的统治蒙上神圣的外衣。
“当然啦,他们是天神的使者,代表着天神的意愿。”
“最有名的那个是谁?怎么可以让他支持青萝?”
“最著名的,当然是大师自水嘛。但是,他已经退隐。另外名声比他差一些的,有四大神使。他们的名声都差不多,让我想想,找谁最好呢……”
“不用想啦。如果四个人差不多,除非是全找来,否则没有什么用处。最好是可以让自水重新出来支持青萝。”
“可是,自水大师已经明确说过,只有真正的草原之王出现时,他才会离开珞月山去辅佐他……”
靠,这种关键情报,怎么不早说呢。有这样的狗屁流言,当然只有让自水出面支持青萝。
正在苦苦思索如何让自水……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窗外响起:“我可以让自水那老家伙跳出来演戏。”
导演
就知道他会出现。
小麦乖巧地站起来:“我去……”
一把按住他,笑道:“不用回避。看清毒蛇的牙齿,以后可以更好地保护青萝。”
石晶笑着走进来:“静儿怎么总是这么敌视我呢?人家可是真心实意地想帮你啊。”
估计从得知我在落雁城中开始,他就没有睡过觉吧。
虽然仪表仍旧整齐,但眼中血丝赫然,疲惫之色已经遮掩不住。
他坐在桌前,看着桌子上的东西,轻笑道:“为我准备的?”
是啊。虽然现在有点儿恨你,但毕竟是盟友,你要突然过劳死啦,我的利益会有损失嘛。
微笑着把保温套打开,为他盛上热粥。对于一个忙碌至无暇吃饭的人来说,两碟小菜、一碗肉粥,是最好的食物。
他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自水从前被我搭救过,有信物在我这里。你拿着去找他就行。”
轻轻地挑眉问道:“条件呢?”
“呵呵……静儿以为我是什么人哪。人家是无条件帮助你啊。”
我当然不会相信他。
所谓无条件帮助我,只能说明他对我的帮助小于要我付出的代价。
可是……为了青萝,我愿意付出较大的代价。
“你应该可以支撑五年吧。五年后,我培养出来的人才可以保证南霄的地位稳定。”
南霄成为新王的合法性来源于他的血统,但这个血统的真实性实际上是不堪一击的。所以这个定时炸弹随时会把南霄的王位炸飞。唯一的办法,就是及时更换朝中重臣。新人要绝对忠实于南霄本人,而不是忠实于他的血统。
人才培养的工作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石晶这几年要替南霄打点,没有精力同时进行。
所以,要有一个可以信任的、具有同样智慧的人,来完成这件艰巨的工作。
这个条件,当然要比说服自水支持青萝困难得多。
即使没有自水的支持,我也可以在一年内为青萝打造出无敌的骑兵,重现成吉思汗的铁骑雄风。
当然,通过战争征服的方式会慢一点儿。嗯,也得五年。
可是,我需要尽快地把青萝扶植起来对抗思恒,自水的支持当然是捷径。
石晶的方案就像分期付款吧。先享受商品,然后慢慢地支付代价。
“呵呵……静儿说话时咬牙切齿的样子好可爱啊。”
然后就低头吃饭,却不把那传说中的信物拿出来交给我。
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提升小麦的分析能力,回头问道:“小麦,你认为石晶非要我留下,是怎么演戏呢?”
“可能是要利用嫂子与屠龙国、东宛国的关系,维护南霄的地位吧。”
“你的意思是说,在南霄称王时,把我封为王后?”
“是的。来自两国的支持要比国内某个权臣的支持重要。”
“如果南霄可能顺利称王,这倒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但是,南霄凭什么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新王呢?”
“这倒是一个问题。他是最小的儿子,虽然老王很宠爱他,但并没有当众宣布由他继位。他前面还有许多哥哥。有十二个吧?”
石晶边吃边说:“活着的还有六个。其中有两个名声较好,最有竞争力。”
“毒蛇的意思是说,这两位王子警惕性很高,手里也有实力,他想暗杀他们却做不到。”
小麦轻轻皱起眉毛,思索一会儿,说道:“可以由朝中元老级的人物出面,坚决支持南霄。另外可以找个老王的亲信跳出来,一口咬死就说老王临终前有口谕,要传位给南霄。另外可以想办法搞点儿神迹出来,说南霄才是天命眷顾的那个人。天神之所以要给南霄绝世的容貌,就是喜欢他的证明。”
石晶略感惊讶地抬起头,打量一下小麦,笑道:“静儿,你要向我示威吗?”
“呵呵,想不到青萝的死党有如此智慧吧。告诉你,这样的人物还有五、六个呢。有他们死心塌地跟在青萝身边,你想出手对付青萝,要付出代价的。”
我其实在拿小麦的生命作赌注嘛。
如果石晶是个具有冒险倾向的人,嗯,就像我一样,说不定会认为那所谓的五、六个人并不存在,在对付青萝前直接除掉小麦。
小麦傲然一笑:“哪有啊。他们都不如我聪明。所以都隐姓埋名去拜师学艺啦。”
嗯,这个小麦真有培养前途嘛。居然知道使用这种招数。
石晶大笑:“静儿啊,你真的把我当作劲敌啊。想不到你这么重视我嘛。”
根本不理他,继续问小麦:“如何对老王的突然死亡作出交待呢?”
“找个凶手出来,咬死是受那两个王子之一的指使,先趁机除掉一个。”
轻声笑着揭开迷底:“在毒蛇的计划中,我就是那个凶手。”
妖言
今天是第二次来到莎瑞国的大殿。
上次的身份,是被选阅的秀女,当然要表现出战战兢兢的模样,才不会在一群战战兢兢的秀女中特立独行。
今天则不同啦。现在我是杀害老王的凶手,有权利表现得趾高气扬。
全身披挂着“叮当叮当”的铁链,嘴角边挂着几缕鲜血,脸上是不屑一顾的神情。
嗯,这不是我的血,还没有开始审判呢。
这血,是那个死鬼莎瑞王的。
刚才他们在行凶现场,也就是南霄的卧室之中,亲眼目睹我趴在老家伙的脖子上吸血。
虽然只是装个样子,但还是沾上几缕血迹。
被身后的侍卫按倒在地,跪在大殿中央。周围是亮闪闪的长刀。
莎瑞国的一众权贵,远远地站在安全的地方。嗯,南霄不在大殿上,他还在“昏迷”中。
一个看起来老得快要断气的家伙,坐在一把高椅上,拄着拐杖,一边咳着一边问道:“妖女晓白,你为什么要行刺王?”
“我没有行刺他啊,我只是需要他的血。”
不出所料,大家都倒抽一口凉气。
“要王的血……有什么用?”
于是我耐心地向大家介绍妖怪进化的必备程序。
当然,为显示权威性,我大量引用专家论述和专业语言,足足演说一个小时。
简单地讲,作为修炼千年已经获得人形的我,必须要得到纯正的王者之血才能继续升级,经过妖王指点之后,确定我这种血型的妖怪必须要莎瑞国王室的血液才行。本来我还需要十年的时间炼制某种丹药,可是有个恩人愿意为我提供帮助,让我利用选阅的机会进入王宫当个默默无闻的宫女,然后就可以趁机……想不到南霄突然跳出来打乱我们的计划,只有临时改变计划引诱莎瑞王前来。不想昨天吸血时被意外事件打扰,影响到血液的质量。所以……
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中,我轻轻地笑着,说出令他们耸然动容的话语:“所以事情变得更加麻烦,现在还需要再吸两位莎瑞王的血液才可以补偿损失。你们快点儿选出新王,举行神佑仪式后我就可以……呵呵……”
按照莎瑞国的传统,新王正式继位之前要举行神佑仪式。
听到我的宏伟计划,在场的五位王子都神色微变。
刚刚还对他们充满吸引力的王位,现在突然变得危险。
老头子咳了几声,问道:“你的同谋是谁?”
我当然拒绝回答。
如果由凶手自己供出同谋,当然有可能是栽赃陷害嘛。嫌疑人的辩解会多少有些效果。
但是,如果凶手本人咬死不招,通过一系列的证据找出这个同谋来,那他就百口莫辩啦。
当然,审判凶手时,刑讯是不可缺少的步骤。
行刑者“刷”地一声撕开我的上衣,露出白嫩的肌肤。
在场的人齐齐低呼一声。
倒不是春色迷人的缘故,而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是男人的胸部。
行刑者接着撕去全部衣物,让大家欣赏标准的裸男身体。
看到我居然会变成男人,大家应该相信我就是妖怪吧。
靠,为了给臭蛮子筹建军队,只好出卖肉体给这帮人看。
然后,烧红的烙铁印上我□的胸膛,发出皮肉焦糊的声音与味道。
当然很疼啊。
虽然是妖怪,但我也有痛觉神经嘛。
只不过,这种痛,比起两个月前身体被改造时所接受的折磨,轻微得多啊。
臭味消散的过程足有五分钟。
但在三分钟内,被损坏的胸部就恢复到白晰无痕的状态。
行刑者其实是最迷信的一种人,吓得昏倒。
惊呼声此起彼伏地响起。
有几个视力不太好的家伙,甚至凑到近前细细观察。
老家伙咳得喘不过气来,指着我,说不出话